【概况】 东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县城五四路中段6号县政府办公楼东四楼办公,2016年6月6日搬迁至县城工业路南
段县政府机关新办公楼办公。内设法规法制监督科、复议应诉科2个科室。编制6人。主任王昊,副主任李秀春、黄铁军。
【行政复议和应诉】 2016年,县法制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维持27件、驳回1件、终止1件、确认违法1件。答复市政
府复议案件8件。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通过与当事双方直接座谈、实地调研、
专家论证等形式,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是年,县法制办共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16件,
其中东明县法院8次、菏泽中院6次、山东高院2次。另外代县政府申请法院房屋强制拆迁3件。
【规范文件审查和法制监督】 2016年,县法制办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2件,因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退稿3件,出具意见书5件;
审查政府行政合同3件、涉法类文件8件。年内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县共完成1095名执法人员的清理、
培训、年审考试工作,办理发放新证186个。建立定期抽查执法机关案卷机制,完成16个单位的案卷抽查。是年,全县执法主体
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总体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供稿:宗建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