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概况】 东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编办)2010年6月由部门合署改为单独设置,列县委工作部门序列,承担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在东明县城区五四路西段6号东3楼,2016年6月6日搬迁至县城工业路南段县政府机关
新办公楼2楼。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机构编制科3个股级机构和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室、县人民政府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县审改办)3个科级机构。同时设有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为县编办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
位。县编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名,配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副主任科员1人;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配有局长1人、副局长1
人。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配有主任1人。2016年,县编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以“深入改革、理顺体制、强化管理”为核心,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等,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6年,东明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完成县级非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按照省
政府要求,全面清理省市县实施的30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9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8项,调整为行政许可15
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207项。1月13日,县编办印发《 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编办
〔2016〕1号),取消县级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4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县级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调整为
行政许可的县级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的县级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05项。8月,对省级行
政许可事项取消和调整的市县审核环节进行清理及规范。二是及时完成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
2016年3月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
知》(东政办发〔2016〕17号),对及时做好对应审批事项取消、承接落实、调整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审改办进一步调整
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三是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16年3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27号),对推进监管方式创新、推广随机抽查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月底编制完成东明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9月征集编撰东明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案例集,上报市审改办审核。四是认真做好行
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2016年5月9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东
政办发〔2016〕2号),对政务服务平台外网建设及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进行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调度等,对40个
部门单位梳理上报的25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反复审核、论证、修改和确认,5月底按要求上报至市审改办审核。

【机构编制资源调整优化】 2016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单位职能变化,适时优化调整机构编制资源。分别为县困
难职工帮扶中心、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进行机构更名,为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乡镇扶贫办落实机
构挂牌,为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提升机构规格,为东新农场、县总工会、县(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县纪检监察机关、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
理局、县法学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巡察组等完成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为县信访局、县农机服务中心、
县人防办、县国土局、县广播电视台等设立内部机构或下属事业单位;为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
委员会办公室、县联合接访中心、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县水务局农村水利服务中心、县冷寨、堡城、王高寨三个水利工程
管理处、县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县业余体育学校、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
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办公室、县梦蝶学校、县第四实验小学、东明集镇实验学校、刘楼镇实验学校等单位调剂编制;印
发《关于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东编〔2016〕11号),对其机
构设置、领导职数、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固化,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印发
《关于东明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东编办〔2016〕13号),科学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设立东明县第四实
验小学,为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创造条件。

【机构编制信息更新维护】 2016年,根据各部门单位的人员变化,随时调整编制统计表,力求统计报表的准确、及时,
不出差错;对于干部任免、人员录用等动态信息,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及时对全县干部职工的动
态编制信息进行有效沟通、变更、完善,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完整有效;严格按照程序,全年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
机构编制台账等,进行机构编制信息维护1700余项,人员信息维护3200余项,办理退休、增减人员、用编计划等业务500余次。
根据省市安排,从11月中旬开始至年底,开展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摸清全县现有机构编制人员底数,做到了机构清、
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

【空编计划编制实施】 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有减有增、倾斜重点领域”的要求,严格执行用编申
请、编制审核、编制实名制等制度,严格控制、科学使用编制资源。2016年,根据东明县人才需求、空编和财力等情况,科学
编制东明县2016年度事业空编使用计划578名。经过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教育系统录用人员545人,卫生系统录用
乡镇卫生院医生14名,县广播电视台录用新闻记者3名;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转聘事业单位人员6名;政策性安置公
务员8名。对上述人员,全部办理了入编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开展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16年4月11-
13日,安排专人参加“全省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培训班”。会后,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刻制“东明县机构编
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专用章”,购置新版证书500余套;按时限要求把全县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党政群机关名
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有无UK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整理、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东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通知》(东编办〔2016〕10号),明确赋码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和填表说明.实行“双
人互审制”,分别对照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审核部门报送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合规、准确。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2016年3月,印发《关于提报2016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个性指标和专业考官人选的通知》(东事
考办〔2016〕3号),对提报2016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个性指标、专业考官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个性
指标进行审核、批复,9月底前全部审定并以书面形式批复至主管部门或县直属事业单位。年底前按时限要求完成全县537个事
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共评出A级单位48个,B级452个,C级单位15个,暂不评定等次单位22个.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2016
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规定,A级事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可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单位指标。

【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2016年,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一是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及新版证书换
发工作.3月初,县编办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新版法人证书换发的通知》(东编办〔2016〕4号),
对已登记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及换发新版证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年度报告公开过程中,通过建立QQ群、开通专线电话、
上门服务等措施,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对于有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等事项变更的事业单位,要求先做变更、后做年
度报告公开;对部分单位存在材料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退回补充完善等。截至3月底,全部按时限要求完
成年度报告公开工作;6月中旬前,对于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全部换发新版法人证书。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
上级统一部署,印发《东明县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东编办〔2016〕27号),科学建立“两库一清
单”,即将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纳入抽查范围,建立内容全面、信息准确、分类明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经推荐、审核、
筛选,将全县熟悉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明确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和抽查方式的前提下,制定随机抽查内容清单。东明县纳入法人名录
库事业单位307个,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数达到100人,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三是事业单位
业务清单化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业务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部署,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组织人员
对试点单位主管部门上报的业务范围清单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核,对不符合标准和依据不明确的申报文件及时退回,
限时修改重报,确保事业单位业务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 2016年,东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图书馆、县第三实验小学和陆圈镇第二初
中被列入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积极协调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组建专门领导班子,统筹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
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3月,省编办事业单位监管调研组在东明调研时,对东明县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东明县人民医院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方面的探索与实践给予表扬,并在全
省相关工作会议上大力表扬和推介;6月24日,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在东明国际大酒店召开,县编办、
县人民医院分别作典型发言;7月12日,在全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东明县人民医院作为菏泽市县级
公立医院唯一代表作典型发言。县编办撰写的调研报告——《东明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在省级刊物
《机构与行政》上发表。

【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 2016年3月30日,印发《关于对东明县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核准备案的函》(东编办〔2016〕
5号),完成对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编制备案工作。全县公立医院共完成备案人数2955人,其中,县人民医院1374人,县中医院
522人,县妇幼保健院600人,县第二人民医院143人,第三人民医院221人,县传染病医院95人。自2016年起,不再安排公立医
院用编进人计划,由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制定、执行新进人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招聘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进人员名单报县编办备案。5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
规定,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相继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40名和30名专业技术人员。

【“僵尸”事业单位清理】 2016年8月,根据上级部署,县编办印发《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
知》(东编办〔2016〕18号),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上报的相关信息及通过事业单位绩
效考核、法人年度报告公开等平时监管工作情况,对全县事业单位按照集中清理通知的要求,逐一摸排核实“僵尸”事业单位
情况,最后对职能弱化的3个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和1个公益二类副科级事业单位、需转企改制的4个股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
位、规模过小的4个未确定级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认定为“僵尸”事业单位。对上述12个“僵尸”事业单位,列出清单,分类
施策,结合工作实际,对其中的10个单位予以撤销,人员由主管部门妥善安置,然后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按程序报批设置
新机构;对其中的2个单位实行“扎口管理”,收回空编,人员只出不进,逐步清理到位。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6年,按照全省会议精神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组织人员深入相关部门单
位,摸清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级行政执法权力、执法队伍底数,按时间节点,在6月底前向市编办报送了相关数据;按
照工作要求,代县政府草拟《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各有关部门多方征求意见。12月26日,经县政府
主要领导签批后,县政府呈报《东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呈报<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东政呈〔2016〕42
号),请市政府审议。

【精准扶贫工作】 2016年,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城关街道办
事处崔寨村了解村情民情,全面掌握该村人口、土地、困难户、劳动力构成、家庭收入、精神状态、难点热点等实际情况。结
合包村干部、村干部意见,按照年收入3372元以下的省定标准,确定贫困户32户、贫困人口53人,其中国定标准年收入2800元
以下有12户、24人。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措施,入户发放结对帮扶明白卡;制定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帮扶崔寨村脱贫三年规划和2016年工作计划,因户制宜共同谋划脱贫措施。2016年成功脱贫19人,另外,对无劳动能力的12户,
督促子女进行赡养;对其中8户督促其签订子女赡养协议;对年龄较大的10户,采取五保、低保等政策兜底进行帮扶;对年龄较
大、无子女的3户贫困户,帮助老人进入敬老院,保证老人日常生活起居;对有劳动能力的6户,与东明境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负责人协商,为其提供部分岗位,帮助脱贫。
(供稿:肖 杨 张 坤 李国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