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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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明大队位于县城五四路东段。内设办公室、交通事故处理科、违法处理室、宣传
科、法制科等13个科室,下分6个交警中队和1个警务工作站。现有民警、职工和协勤人员100余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队
大队长赵洪科。2016年,东明交警队被菏泽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

【车辆业务办理】 2016年,县交警队车管所增设业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延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和
增设排队叫号系统,设置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措施,同时新增20名业务导办员,具体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帮助填写有关
业务表格,帮助办理相关事宜。驻地中队进一步完善上门服务机制,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村群众集中办理摩托车及农用车登
记、检验、驾驶证申领等业务。2016年,全县新增机动车8000余辆,车管所共办理机动车业务16000余件,核发驾驶证5000多本,
检验机动车2600多辆。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秩序管控】 2016年,东明交警队在交通安全设施上,共增设各种交通安全标志牌560块,修复更换
护栏1200米,建成红绿灯10处,增设黄闪灯420处,增设减速带740米、震荡线660米,施划道路标线2.6万米。在交通秩序管控
上,着重提高民警上路率和管事率,落实支队“包保责任制”,采取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包线、民警包段、协勤包岗的方法,
在主要道路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包安全畅通的“五定一包”责任制。特别是在沙尘、雷电、雨雪、
雾霾等异常天气和春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期,民警全员上路,确保辖区全年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重特大交通事故。年内开展各
种专项整治活动22次,完成节假日、各级“两会”、领导调研等安保任务48次。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宣传教育】 2016年,东明交警队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组织专人对全县2000余千
米道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点(段)159处,逐一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以县交安委的名
义向有关主管部门送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59份,全部落实整改。二是积极组织民警深入东明石化、玉皇化工、汽运公司、
客运公司等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排查,共摸排出“七类重点车辆”1890辆,其中危化品车496辆、城乡客运车145辆;
三是排查全县159所中小学和464所幼儿园,共排查出接送学生、儿童车辆70辆(其中专业校车24辆)。对排查出的车辆,按照
“一车一人一档”,全部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同时为预防交通事故,县交警队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路面执勤、交通
事故处理、车驾管和违法处理等窗口,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年共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38
场次,发放宣传册、光盘、明白纸等材料20余万份,在《东明论坛》发布宣传帖120篇。

【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及事故处理】 2016年,东明交警队对交通违法查处,以“七类重点车辆”、“七种重点违法行为”
为重点,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1500起(包括现场执法40500起、非现场执法41000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36起、醉酒驾驶
1起,行政拘留402人,刑事拘留59人。年内共接处警交通事故3000余起,做到及时处结,当事人满意率达90%以上;破获交通肇
事逃逸案46起,破获率达92%。

【交警队伍建设】 2016年,东明交警大队始终将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交警队伍作为
首要任务。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清风正源”和集中教育整顿等活动,民警自觉规范言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
识和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年内,县交警队健全完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警容礼仪、路面执勤执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纪律、车驾管业务工作纪律等各类规章制度48项,汇编成册,下发到科室中队,做到用制度管人。大队长与各科室中队负责人
签订《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治理公路“三乱”责任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及警车使用规定责任状》,
年内队伍内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供稿:刘洪义 杨保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