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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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社会主义改造对象的个体手工业者,主要是指城镇手工业和农村纯手工业者,
共计26种行业,234户,703人。
1952年底,沙窝、吉利营、菜园集、西郝庄先后建立了油业、铁业、编织业、窑
业等行业的8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两个生产组,成员184人,股金4493元(折合新人
民币,下同)产品38种。1953年产值4.05万元,扣除各项开支,积累资金310元。这8
个合作社和两个生产组,在全县手工业发展中起了率先垂范的作用。
1955年10月至1956年1月,全县铁业、木器、竹器、农具修配、缝纫、五金修理、
窑业、钟表、鞋帽、刻字、洗染、建筑、榨油、针织、石印、酿酒、缫丝等行业,共
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5个,社员383人,生产合作组21个,组员299人。占全县手工
业改造总数的97%以上, 基本上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上半年,全
县生产铁制农具15224件, 木制农具8751件,饼肥1470吨,植物油84吨,手摇水车、
双铧犁、双头锄、抽水机、密植耧、喷雾器等农机具10余种,成本比过去降低10~15
%。如一张锄由原来的5元降到4.25元;一张镰由原来的0.55元降到0.5元。
1956年5月, 两家手工业印刷社实现公私合营,成立东明县印刷厂。私方生产资
料不足300元,折价归公,私方人员由政府作适当安排。
6月, 全县由点到面进行整社改组。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分为三类:
一是流动性大的行业如小炉匠、锔碗、磨剪刀等,统一组织,分散经营,自负盈亏,
保持走街串户,服务上门的特点;二是固定性大的行业如刻字、修表、缝纫等,以门
市营业为主;三是铁、木、竹、砖瓦等业,仍然集中生产。通过整社改组,合理调整
了生产网点,在县城和东明集、三春集、刘楼、陆圈、马头等较大的集、镇,均有手
工业作坊和门市部,并确定以社、组为经济核算单位,自负盈亏。大型生产工具折价
入股, 小型生产工具自备自用,适当给予维修费。至1957年,全县建立8处县营手工
业生产合作社和东明集、刘楼两处社营铁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