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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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掰犋
互相合作,开始是以掰犋的形式,即农户之间通过变工、换工、等价交换,自愿
互利结合起来的, 有2~3户或7~8户不等。 这种季节性组织,当时全县有2671个,
10387户。
二、互助组
本县最早的农业生产互助组,是1951年建立的二区缪庄缪佩友互助组和七区西杨
庄申海亮互助组。
缪佩友互助组是在原来掰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共30户,103口人,男女整半
劳力74人, 耕地475亩。牛4头,驴4头,骡马5匹。另有豆腐磨15盘,馍店1处。他们
采取按件记工和死分活记相结合,按劳五地五实行分配(副业按实际收入计算)的办
法,开展互助活动。组员之间给谁干活谁管饭,给人给己干活一个样,不许偷懒耍滑、
认真记工算帐,公平合理。这个互助组第一个秋收,大豆亩产60公斤,超过一般亩产
45公斤,其中有二亩丰产谷,亩产达430公斤;黍子亩产300公斤;高粱亩产90公斤,
超过一般亩产30公斤;棉花(籽棉)亩产45公斤,超过一般亩产25公斤。缪佩友成为
当时闻名全县的劳动模范。
申海亮互助组,共12户,70口人,男女整半劳力32人。耕地201.8亩,牛5头,驴
2头, 另有一处铁匠炉。 这个互助组在全县首次使用解放牌新式水车和七寸步犁。
1951年,谷子平均亩产120公斤,超过一般亩产56公斤。
农民看到互助合作的好处,纷纷组织起来。1952年,长、短互助组发展到5369个,
人组农户达到2293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5.8%。1954年,全县互助组发展到9306个,
48464户, 其中常年互助组占52%。二区张营乡组织起来的农户占全乡总户数的80%。
随着互助组的发展,至1954年,全县增加耕牛10663头,马35匹,驴2178头,骡16匹,
羊2124只,新式步犁112部,农业生产蒸蒸日上。
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底,二区缪庄缪佩友互助组和七区西杨庄申海亮互助组首批转为初级农业
合作社。 社内采用比例分红制,即从全年农副业的收入中,扣除25%的公积金、公益
金和种子、 饲料费用,剩余的75%按劳五地五进行分配。缪佩友、申海亮两个农业生
产合作社1954年小麦平均亩产比互助组时提高20%。
1955年9月, 县委训练了近8000人的办社骨干,巩固和发展了1000余个初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 年底,全县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达92632户,占全县总农户
的92%。
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春,建立了1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共12758户,占总户的13.5%。孟庄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较大,有8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分8个生产大队,20
个生产小队, 共448户, 2041人, 男女劳力894人, 集体耕地7671.6亩,林地面积
1813.8亩,社员自留地408.2亩;有牛229头,驴55头,骡1匹,农具143件。社内实行
包工、 包产、包成本的超产奖励制。1956年,全社农副业收入比1955年原8个初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农副业收入的总和增加9112.8元,90%的农户生活得到了改善。是年5月,
全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猛增到191个。 1957年,全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
306个, 农户95364个,占总农户的97%。1958年4月,又将306个社合并为72个社。至
此,全县农村的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五、人民公社
1958年8月初, 县委派县、乡、社干部62人,赴开封县黄河社、封邱县应举社学
习办社经验, 8月16~18日,对建立人民公社作了具体部署,决议立即在全县建立人
民公社。8月23—25日3天时间,建立了玉皇庙、刘楼、马头、王屯、东明集、陆圈、
三春、 城关、齐王集9个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全面结合的人民公
社。根据统一经营,分级管理和便于集体领导的原则,在组织机构方面,实行乡社合
一,一套机构,一套人马,乡长兼社长,乡党委书记兼社党委书记,乡人民代表大会
就是社员代表大会,乡人民委员会就是管理委员会。社党委下设组织、宣传、工业、
农业、 财贸5个部及办公室;管委会下设财经、生产计划、农业、科学技术、工业交
通、多种经营、畜牧、文教卫生、武装治安、水利、调处10个委员会。管委会下边设
生产大队、小队以及各种不同的专业队,还建立了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办起公
共食堂。曾一度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民主化。实行以社
为核算单位。这样“一大二公”的管理体制,与当时的客观实际不相适应,出现了一
平二调、浮夸、生产瞎指挥、强迫命令、干部特殊化等五风,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的
生产积极性, 全县粮食总产量比1956年的11135万公斤减少2769.5万公斤。1960年12
月, 开始进行调整和纠正,在全县普遍开展清财、退赔现款5.82万元,银元258块,
生猪1399头,籽棉3.95万公斤,花生0.18万公斤,粮食36.22万公斤,公债券19.33万
元, 自行车272辆, 羊2632只, 铝锅2个,食油416.5公斤,油料1.37万公斤,红薯
96.59万公斤。停办了队办食堂。全县在农村试行土地、劳力、耕畜、农具“四固定”
和包工、 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的生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政府同295个生产大
队签订了定产、定购、定销合同,规定三年不变。同时各村普遍兴办了敬老院、托儿
所,恢复了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