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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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 东明古城魏国户牖邑,在今兰考县境内。今县境西部属魏国襄丘,南
部属魏国煮枣,东部属魏国葭密。
秦 嬴政东游至户牖,“霾雾四塞”逐名此地为东昏。属三川郡阳武县,故址在
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秦时今县之西南属砀郡之济阳,东及东南属东郡之宛朐,北为东
郡之濮阳,西为东郡之长垣。
西汉 公元前140年(武帝建元元年) 于东昏建东昏县, 属陈留郡。公元9年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改东昏为东明,东明县名始于此。故城在今兰考县北二十里,
今之东明县西南属陈留郡之济阳,东及东南属济阴郡之冤句、吕都;北属东郡之离狐,
西属陈留郡之长垣。
东汉 公元25年(建武元年)改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明县为东昏县,属兖州陈
留郡。今之东明县北境属兖州济阴郡离狐县,东境属兖州济阴郡句阳县,东南属兖州
济阴郡之冤句县,西部属兖州陈留郡之长垣县,西南属兖州陈留郡之济阳县。
三国 223年, 废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昏县为东昏镇,归属陈留国的外黄、济
阳二县。今之东明县北、东及东南部属济阴郡的离狐、冤句,西及西南部属陈留国的
长垣、济阳。
晋 晋朝疆域归属沿袭东汉,东昏镇归属与三国时同,今之东明县北及东部属兖
州济阴郡之离狐、句阳,东南属兖州济阴郡之冤句,西部属陈留国之长垣,西南属陈
留国之济阳。
东晋 东昏镇及今之东明县先后属于后赵、前燕、前秦、后燕等国。
南北朝 南北朝时地属北魏,今东明县西部属司州之济阳,东部属兖州之离狐、
乘氏、 冤句。今兰考县北二十里之东昏镇归属不明。578年(北周武帝宣政元年)改
西兖州为曹州,今之东明县归属西兖州冤句、离狐二县。
隋 今东明县北部属济阴郡的离狐县,东及东南属济阴郡的冤句县,西南属济阴
郡的济阳县。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昏镇归属济阴郡的外黄县。
唐 初唐时今之东明县北部属曹州离狐县〔742年(天宝元年) 改离狐县为南华
县〕 ,南部属曹州冤句县。627年(贞观元年)废济阴,其地并入冤句。废外黄,其
他并入浚仪,古东昏镇应归浚仪管辖。
宋 改东昏镇为东明镇。 963年(乾德元年)于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明镇置东
明县,属京畿路开封府。1086年(元祐元年)改冤句县为宛亭。今之东明南部属曹州
宛亭县,北部属曹州南华县。1102年(崇宁元年)改曹州为兴仁府,宛亭、南华属兴
仁府。
金 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明县属南京路。1163年(大宝三年)因黄河南徙冲坏宛
亭县城,随废宛亭县。1218年(兴定二年)东明县迁至宛亭故地,县城在今东明集。
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原东明县城废为通安堡。
元 元初东明县仍属南京路曹州。1235年(太宗七年)割隶于中书省大名路,属
开州,治所仍在今东明集。
明 1368年(洪武元年)为避水患,又迁县治于今东明县的云台集(今县西堡城),
1377年(洪武十年)废东明县,将其北部划归开州,南部划归长垣。1490年(弘治三
年),复割开州二十四里,长垣十里,于大单集(今县城)置东明县,后增加二里,
全县共三十六里。属北道布政使司大名府(后改北道布政使司为“北直隶”)。
清 1659年(顺治十六年),怀庆、彰德二卫合并后,东明县逐入26营,仍属直
隶省大名府。
民国 初期东明县属直隶省大名府。 1914年5月直隶省大名府改为直隶省大名道,
东明仍属之。1928年(民国17年)废道,直隶省改为河北省,地方为两极制,东明县
直属河北省。1936年,属河北省政府第十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9年,改属河北省
第十区专员公署。1947年至1948年东明解放前,东明县归属国民党河北省第十四专员
公署。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1938年10月建立中共东明县委,属中共直南特委领导。
1938年10月, 东明、曹县、考城三县结合部建立了考城抗日民主政府,1939年3月撤
销。
1940年3月,建立了东明县抗日民主政府,属冀南六县专员公署。1941年3月,在
东明县西南、长垣县东南结合部建立东垣县委和东垣县抗日民主政府,驻东明西南的
竹林、刘庄一带,属冀鲁豫三专署。该专署1941年7月改名冀鲁豫七专署,9月改为晋
冀鲁豫边区人民政府第二十二行署, 东垣县政府一直属之。1942年9月在东明县东北
部、菏泽西部的结合部建立南华县委和南华抗日民主政府,县城东北武胜桥一带属南
华县永华区。10月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二行署改称为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专署,东明、
东垣、南华属之。
1943年初,成立滨河县,属冀鲁豫第四专署。东明县城西北沿黄一带及黄河以西
地区划滨河县六区。年底滨河县撤销。将滨河县六区划东垣县。
1944年上半年, 撤销东明县建制,东明县南部划归考城,北部划归菏泽县。8月,
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专署改称为晋冀鲁豫第十专署,东垣、南华随属。
1945年8月, 恢复东明县建制,划菏泽县二、三区(五霸岗、大屯一带),东垣
县二、三区归属东明、菏泽二、三区为东明二、三区,东垣县二、三区改为东明县四、
五区。10月,正式成立东明县政府。
1946年2月, 又改晋冀鲁豫十专署为冀鲁豫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东明、东
垣、南华三县属之。7月将南华县永华区划入东明。
1947年8月, 撤销东垣县建制,将辖区并入东明。同时将东明永华区划归南华县。
1949年5月撤销南华县,永华区复归东明县。8月20日,中共平原省委、平原省人
民政府在新乡成立,东明属平原省菏泽专署。将东明县的武邱区划归长垣县,王浩屯
划归菏泽县,同时又将长垣县第三区所属的长兴、王店、马厂、荆岗、三春、焦楼、
刘楼等地区划给东明,始成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10月,东明县仍属平原省菏泽专区。
1952年11月30日,撤销平原省,东明县归属河南省郑州专区。
1955年10月, 东明县改属开封专区管辖。1963年4月,东明县改属山东省菏泽专
区(1967年更名菏泽地区)。
附: 日伪侵占时期
1938年至1945年,日伪侵占时期,东明县属伪邯郸道尹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