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职工生活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9&A=1&rec=294&run=13

建国前,县里没有大工厂,只有一些轧花、缫丝、制袜、鞋帽等小型店铺。职工
深受店主的压榨剥削, 工资收入微薄, 生活无保障,泥水工、糊裱工每日只有工资
0.348元(银元, 下同),管饭减半。按东明当时生活水平,每人每日伙食费0.20元
以上,除本人消费外,所剩无几,农业雇工由雇主管食宿,年工资最高者20元,最低
者12元,买卖衣服也所剩无几。
建国后,职工队伍不断壮大,职业有保障,工资不断增长,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1949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度。供给制配发物资折合人民币每人每年191
元。1952年9月,国家工作人员第一次评定工资等级,年人均工资额则为289元。1955
年8月,国家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1959年9月,对职工工资又进行了调整,全县
工业、基建、交通运输、邮电、商业、农林水利、文教卫生、金融系统(不包括国家
机关、人民团体)的新老职工4033人,从原年平均工资351.8元调整到373.2元,增长
6%,比1952年增长29%。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先后五次调整职工工资。1985年,
人均年工资948元,比1952年增长2.28倍。1986年,对20户职工(共98人,就业53人)
的典型调查, 就业人员人均年工资为1228.5元,奖金164.3元,年收入为1392.8元,
分别比1985年增长30%和255.5%加上其他收入, 按家庭成员计算, 人均年收入现金
944.4元,比1985年增长11.9%。与此同时,单身职工,已由50年代挤大铺、住工房,
搬进两人间、四人间的楼、瓦房。不仅各人都有入时服装,还有用于代步的自行车,
有的还有摩托车。工厂、学校、机关都有新建的职工家属院,住房面积人均在10平方
米以上。大衣橱、小立柜、沙发、茶几等中、高档家具,已进入各个家庭。部分家庭
还购置了洗衣机、冰箱、彩电等高档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