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文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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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县没有专门的文化行政机构。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1953
年,单设文化科。1955年文化、教育二科合并为文教局,下设文化股。文化股下辖文
化馆、剧场、剧团、曲艺队、电影队。“文化大革命”中,原有的文化行政机构陷入
瘫痪。后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化组领导各文化单位。1975年成立文教局,设文化
股。1980年7月,成立文化局。1985年,文化局有工作人员13名,设业务股和人秘股,
辖豫剧团、大平调剧团、人民剧院、电影公司、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14个文化站。
县文化馆建于1949年冬。址在县城民主北街路西旧财神庙院内。由郭晁真、魏洪
济筹备建馆。 初有工作人员4人,设有图书阅览室并代管剧团演出事务。1963年,文
化馆迁至县城东大街路北。1964年,迁新民街路南。1979年,改建于胜利西街路北。
馆内分文艺创作、农村文化辅导、美术、摄影、文物、图书等组、室。
城关镇、东明集镇、陆圈镇、武胜桥乡、菜园集乡、鱼沃乡、大屯乡、小井乡、
马头乡、 三春集乡、焦园乡、王店乡、刘楼乡、沙窝乡等14个乡镇各设文化站1处,
每站一人。其性质为民办公助。职责是组织和辅导辖区内的群众业余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