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辑 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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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资来源
晚清兴办学堂,教师不足百人,多为举人,秀才。
民国年间,因隶属关系,高小教师多来自河北省立第四师范(顺德府,今邢台市)
和第七师范(大名县);初小教师,多来自县师范。师范学校的教师由本县在外地求
学的大专毕业生充任。
抗日战争期间,抗日根据地的师资来源,有的是抗日军政干部学校的学员,有的
是抗日高小和冀鲁豫第三中学毕业的学生,有的是在乡知识分子。
1949年,全县共有教师340余人。
建国后,本县连续几次举办了师资短训班,培养了一批小学教师,解决了当务之
急。后来陆续从菏泽、曹县、濮阳、杞县、开封等地师范分来大批教师,还从开封师
范学院、新乡师范学院、开封师范专科学校、郑州师范专科学校分配来一批大专毕业
生充实了教师队伍。1958年,县建立了师范学校,培养了一师资,但由于教育事业的
不断发展,教师队伍仍然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缺员现象极为严重,因此不得不
选用大批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
1985年,全县共有中、小学教师4878人(其中,中学教师1603人,小学教师3275
人) ,相当于1949年教师人数的14倍。全县教师中有大专毕业生370人,中专毕业生
1047人。
二、民办教师
1956年以前,本县民办教师屈指可数。1957年后,民办教师逐年增多。1958年,
全县1506名小学教师中,民办教师就有619名,占教师总数的41%。1969年,又吸收大
批民办教师。全县小学公立教师508名,民办教师2170名,民办教师为公立教师的4.3
倍;中学公立教师753人,民办教师850人,民办教师为公立教师的1.1倍。经过整顿,
民办教师有的辞退,有的转为公立教师。1985年,全县有民办教师2563人,占中小学
教师总数的52.5%。
三、工资待遇
晚清,本县塾师的经济待遇无统一规定,因属私人办学,塾师的报酬完全由就学
者交纳。学生向老师交的报酬称为“束修”,又名“学费”,一般由馆者、东家、塾
师共同议定。物价稳定时讲钱,物价上涨时讲粮。束修的多寡由塾师的学业、资历和
馆生的数量而定。 有的塾师每年可收入2000—2500公斤粮食,有的却只能收500公斤
粮食。 在同一学馆内,启蒙生每年交50公斤粮食,开讲作文的学生每年至少要交100
公斤或150公斤粮食。 出外设馆的塾师,除应领束修外,一是由聘请者轮流管饭;二
是由学生每人每年交0.5公斤油,1公斤盐,塾师自炊。
民国年间,县立高小教师的工资每人每月23元,初小教师的工资每人每月14元;
区立高小教师的工资每人每月18元, 初小教师的工资每人每月6元。抗日救亡小学,
教师的工资由各村摊派,高小教员每人每月10元,初小教员每人每月8元。
解放区发给教师粮柴,其标准如下:
(一)薪给粮(包括口粮、菜金、被服、医药、鞋袜等费用)。初小教师每月给
小米40公斤,高小教师每月给小米42.5公斤,高小校长兼课者每月给小米45公斤。
(二)烧柴。以学校为单位,一人起伙者每日4公斤,二人起伙者每人每日3公斤,
三人起伙者每人每日2.25公斤,四人起伙者每人每日2公斤,五人起伙者每日共8公斤,
六人以上起伙者每人每日1.5公斤。
1948年东明全境解放后,东明县人民政府调整了教师的粮柴供应:
薪给粮,高小教师每月给小米65公斤;初小教师分三等:甲等教师每月给小米60
公斤,乙等教师每月给小米55公斤,丙等教师每月给小米50公斤。烧柴,一人起伙者
每月给烧柴80公斤,二人起伙者每人每月70公斤,三人以上起伙者每人每月60公斤,
在家吃饭者,每人每月52.5公斤。
建国初期,公立教师仍实行粮柴供给制。
1951年8月, 教师的经济待遇由粮柴改发人民币。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月工资最高
为25万元(旧人民币),最低为15万元。
1952年9月, 教师实行“工资分”制,每月“工资分”制,每月“工分值”以当
时《平原日报》公布的市场物价为准,每个“工资分”约合2200元,以此来计算每个
教师的工资总额。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月工资分最高为135分,最低为75分(试用教师)。
中学校长和教师的月工资分最高为280分,最低为160分。1954年,由“工资分”改为
工资制。1956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根据教龄、学历、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评定级别。
工资种类分为中学教师级、行政级;小学教师级、行政级。这次工资改革,中、小学
教师的升级面达80%以上,工资总额增加30%。1963年、1972年、1977年、1979年,教
师都按照国家的规定调整了工资。 1979年起,实行班主任补贴,小学每班5元,中学
每班7元。1981年,国家为中、小学教师增加工资,全县中、小学教师普遍升了一级,
部分工资偏低的教师升了两级。1984年,实行基本工资加工龄补贴,教师的工资有了
大幅度提高。1985年元月起,实行教龄补贴。
民办教师的经济待遇,建国初期主要地方筹集,各区供应标准不一。1958年以后,
民办教师在所属生产队记工分,一般都高于同等劳力。1963年,国家开始对民办教师
实行津贴补助。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10元,8元交队记工分,2元归个人,农中民办
教师每人每月13元。1972年,国家增加对民办教师的补助费,小学教师每人每月12元,
交队8元记工分,个人得4元;联中教师每人每月15元,交队8元记工分,个人得7元。
1978年, 国家再次调整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小学教师每人每月13元,交队8元记工
分,个人得5元;联中教师每人每月16元,交队8元记工分,个人得8元。1980年以后,
民办教师领取的国家补助津贴不冉交给队,也不记工分。小学教师每人每月15元,中
学教师每人每月领国家补贴15元,乡队补贴15元,中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领国家补助
16.5元,乡队补助18.5元.
1984—198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总额及赠长幅度:
年份 工资总额 增长幅度
1984年 338.18万元 6.8%
1985年 485.87万元 43.7%
四、政治地位
清末塾师,大都是屡考不第的穷秀才,社会地位低下。
民国年间,实行校长聘任制。教师能否被任用,不仅仅靠其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
很大程度取决于有没有后台及人事关系,即使凭才学被聘用了,或因与校长意见不合,
或因人事关系变动,随时都有失业的危险,职业无保障,政治地位低下。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知识分子,对教师实行分配制,教师享有国家干部的
待遇,职业有了保障,政治地位明显提高。建国初期,广大教师深受人民群众的尊重。
区、乡干部开会,要请校长、教师讲话;群众有事要请校长或教师商量处理;逢年过
节,区、乡干部同教师一道慰问军烈属和灾民;每年冬季,农村小学教师协助区、乡
干部开展扫除文盲工作。教师同区、乡干部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鱼水相依。
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1958年河南省批判前任省委书记潘复生运动,
殃及教师队伍。全县有400余名中、小学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或受到其他错误处理。
被错划的教师大部分被开除公职,送农村监督劳动,成为被专政的对象。以后又在教
师队伍中开展所谓“反右倾”、“扫暮气”、“拔白旗”、“打促退派”等一连串的
政治运动,教师提心吊胆,唯恐被触及。特别是被错划“右派”而留职的教师,白天
教课,晚上还要为学校食堂推磨或运煤,稍有松懈,即被打斗,精神和肉体都受到严
重摧残。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被列为“九种人”之末(地、富、反、坏、右、叛徒、
特务、走资派、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称为“臭老九”。教师的地位每况愈下,学生
无故揪斗教师屡见不鲜。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整个社会重视知识、重视科学、教师的政治地位得
到恢复和提高。1978年县建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为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
假错案平反昭雪。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至1985年共为444名蒙冤受屈的教师落
实了政策、恢复了名誉和工作。1983—1985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先后
为一批教师的家属和子女办了“农转非”户口,并优先为中教五级、小教三级的教师
子女安排了工作。
1985年9月, 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主持庆祝第一个教师节,为教育战线上的先进
工作者及优秀教师披红戴花,颁发奖品。各乡、镇也都在教师节,举行庆贺活动、组
织对教师的慰问、奖励优秀教师。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东明县1956—1985年受中央、省表彰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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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别 │ 荣 誉 称 号 │ 授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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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坤 │ 男 │ 河南省模范教师 │ 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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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合印 │ 男 │ 全国模范班主任 │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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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雪莲 │ 女 │ 山东省少儿先进工作者、模范班主任 │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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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照义 │ 男 │ 山东省优秀教师 │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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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兰青 │ 女 │ 山东省优秀教师 │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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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玉起 │ 男 │ 山东省优秀教师 │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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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金星 │ 男 │ 山东省优秀教师 │ 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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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社 │ 男 │ 山东省优秀教师 │ 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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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红卫 │ 男 │ 山东省先进工作者 │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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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宪民 │ 男 │ 山东省优秀教师 │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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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简介
苗新献 中学特级教师,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县政协一届委
员。
杨殿华 中学特级教师、讲师、县政协一届常委。
牛心轩 小学特级教师、教育局副局长兼一中党支部书记,中共东明县委第四、
五届委员。
五、教学改革
1980年起,全县中、小学纷纷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课外活
动小组,出版墙报、板报、手抄小报,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
“小改革”、“小论文”的活动,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1982年起,县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过“教材关”,对不及专科毕业水平
的初中教师和不及中师毕业水平的小学教师进行补课进修,使之参加函授学习。中学
由教研室主持,小学由业务校长主持,分科研究教材、教法。
部分中、小学一度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体育。教育局及时采取措施,纠
正偏向。要求各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克服只着眼于几个“尖子”学生和划分
快、慢班的倾向,扭转初中轻视历史、地理、生物、外语等到科的局面,调配充实师
资力量,加强师资培训,保证了历史、地理、生物、外语等科目的正常开设。并强调
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在学生中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坚持
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理想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
质教育、法制教育等,要求学校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重视体育教学,开展体育活动,
重视师生的身心健康。
针对普通中、小学学生“高分低能”的状况和教学注入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
县教育局有计划地引导学校开展教学方法的改革。要求既传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又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教育和培养。教研室曾组织部分教师分赴开封、济南、上海、
杭州听课,借鉴外地经验。开展“启发式”教学方法的研究,并推广魏书生语文教学
改革的经验。
1985年,县教育局两次邀请山东省教育学会理事、菏泽教育学院讲师王文熙(东
明人)来县为中、小学教师作教学改革的演讲,给全县教师以很大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