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类 金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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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以前, 东明县只有少数钱庄,办理部分存款、放款业务。1943年8月,东
垣县建立庆和祥商店,代理金融业务。1944年2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信用股。
1946年,始建立东明县第一个银行——冀南银行东明县支行。建国后,各种专业
银行相继建立,逐步发展成立一个完整的金融系统。至1985年,县设有人民银行、工
商银行、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全县城乡建有银行营业所18处,储蓄所8
处,信用社18处,保险代办所22处。
1956年,全县货币流通量190万元,信贷余额614万元,储蓄余额11万元。此后,
随着城乡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务量逐年增大。1985年同1956年相比,货
币流通量增加38倍, 达到7465万元;信贷余额增加8倍,达到5770万元;储蓄余额增
加353倍,达到38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