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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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事故 1953年,一辆由兰封(今兰考)开往东明的客车,在南三里庄村
轧死一个5岁小孩。这是本县第一次发生汽车轧死人的事故。
1976年以后,车辆急骤增多,公路车流量增大,交通安全规则执行不力,事故逐
年增多。 1980年,发生交通事故2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1.24万元,1984年,发生
事故116起,死亡8人,重伤46人,轻伤62人,经济损失11.8万元。1985年,经济损失
在200元以上的交通事故147起, 经济损失在200以下的56起,死亡20人,直接经济损
失14.15万元。
黄河航运事故 建国前,船小条件差,遇上风浪,经常翻船。船工生命安全没有
保障,只有求助河神保佑。当时每只船上都供有“金龙四大王”的神位,每月初一、
十五要给河神烧香砖头,一遇险情或搁浅,就要许愿“切刀头”,事后还愿。在船上
严禁说“翻”、“赶”、“落”等字眼,尽管这样,还是经常出现船翻人亡的重大事
故。1934年,马庄村马大印等6人去泺口运花生,遇暴风船翻,全部死亡。
建国后,经过治理黄河,河道趋于稳定,船上安全设备日渐完备,但航运事故仍
有发生。 如1983年6月27日,堡城一只乘载量10人的木船,实运35人,行至河洪中,
浆把折断, 失去控制,撞在长(垣)东(明)黄河铁路大桥施工栈桥的7号桥桩上,
造成翻船事故,死亡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