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水利基本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9&A=1&rec=106&run=13

一、勘测与规划设计
勘测 东明县除了经常的局部情况调查和施工测量外,1960年还在全县范围内进
行了盐碱地调查;1966年及1968年,进行了两次除“三害”调查;1969年,阎潭、谢
寨两灌区相继开始了水位流量、含沙量的观测;1972年作了全县四等水准网的测设;
1973年,作了水利工程大普查;1972、1974、1979年,进行了机井普查;1975年开始
全县地下水的长期定点观测;1979、1983年进行了机械普查;此外还对各重灾年份作
了涝灾情况的普查。这些调查和观测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资料,但观测工作的内容较
少,对已有资料的分析利用也不够。
规划设计 1960年前,受“以蓄为主”的影响,在除涝方面规划了很多错误蓄水
工程,如抬高路基、拦河坝、平原水库等,在引黄方面由于规划不当,形成了不少阻
水工程,如原黄寨灌区截断了很多自然流势,造成涝灾。1960年后,根据东明县沙碱
地多、地下水位偏高的特点,在除涝上采取以排为主,在灌溉方面,采取以井灌为主,
并利用黄河水沙资源发展放淤改土、适当引黄灌溉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摸索出
了东明治水的正确途径。1975年,选定了全县十年水利规划(1976~1985年);1979
年,作了阎潭区扩大初步设计;1981年,作了东明县水利区划(粗线条);1984年作
了谢寨灌区规划,制定出了东明县水利建设的纲要。
二、水利科学技术
建国以来,东县的水利科学技术也有较大进步,最显著的是认识了旱、涝、沙、
碱、渍灾的规律性,初步战胜了几千年遗留下来的自然灾害。其次,是在机井技术上
有不少革新。 尤其是1981年以后,革新项目较多,有6个项目通过鉴定。其中水冲人
力小钻机、混流泵悬水密封去底阀两项获山东省水利厅发明奖;混流泵悬水密封去底
阀、塑料管井组两项获菏泽地区科委发明奖;水冲人力小钻机、混流泵悬水密封去底
阀、135柴油机活动底座、骨干井及小型水泥管井5项获菏泽地区水利局奖励。
在引黄灌溉方面,创造和积累了很多经验。在放淤改土工作上,经过多年的实践
经验,总结出了一套适合东明县实际情况的管理措施,特别是水力拉沙技术的运用。
根据放水时的水情沙情,调节闸门改变水面比降,增减流速,利用水力把渠道中的淤
积泥沙冲向淤区,大大减少了人工清淤和投资,达到兴利避害的目的。
在建筑物施工方面,采用机井排水代替井点的办法,节约了大量资金,利用粘土
修筑水闸的护底、护坡、解决缺水少泥的困难。
三、技术培训
1958年以来, 曾举办技术培训班四期,培训120人。1958年,在黄寨举办技术员
训练班一期30人, 时间1年,学习水利工程的勘测施工知识,这期学员,以后成了基
层骨干力量; 1976年10月,举办农民水利技术员训练班一期30人,时间1个月,学习
测量铺工、土地平整、建筑物施工等知识;1977年12月,在东明集乡举办扬水站技术
训练班一期30人, 时间1个月,学习建设小型扬水站;1982年,在鱼沃农中举办技术
训练班一期30人, 时间9个月,学习文化基础课,测绘水力学、农田水利建筑材料、
施工等基础知识。这些人员,后来有些锻炼成基层技术骨干。此外,在机械方面培养
司机手较多,至1982年,全县培养司机手2510人。
四、施 工
施工中, 各级领导对工程质量十分重视。 为此,1978年3月1日,水利局下发了
《关于保证建筑物工程质量施工意见》,规定了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和
失职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办法等。 1980年4月10日,又颁发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
技术要求》,详细规定了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以加强质量管理。
附:水利纠纷与协议
一、水利纠纷
东明县在1957年前,边界地区虽有水利纠纷,但为数较少也较缓和。1957年后,
在平原地区采取“以蓄为主”的办法,下游以蓄水为借口,打坝筑堤拦截客水使上游
排水困难,加上当时东明县属河南省管辖,与下游山东省菏泽县、曹县边界水利纠纷
急剧增加, 打架斗殴时有发生,甚至发生人身伤亡事件。1960年7月28日,又遇特大
暴雨, 局部日降水量达239.6毫米。由于边界的菏泽、曹县堵水和内地蓄水工程及灌
溉渠道堵水, 造成全县淹没村庄164个,倒塌房屋67414间,积水面积96.27万亩,部
分地方水深1米以上,有些地方因积水难排,不能种麦,受灾66万亩。后经过双方省、
专、县在济南协商,解决了排水种麦问题。1961年5月1日,双方省、专、县代表又在
北京北方防汛会议上意见初步取得一致, 由水电部党组于1961年6月29日下达了《关
于解决东明与菏泽、曹县水利纠纷的意见》,要求菏泽、曹县将主要堵水堤坝扒开口
门,东明将某些排水沟分段堵闭或改道流入附近河道。为进一步落实水电部指示,水
电部又派专人到菏泽,继续协商,双方都制订了实施方案。但是菏泽、曹县只扒开少
数口门,大部分又不够标准,同时从通堌集到徐庄又打了新的堵水堤一条,使双方矛
盾加剧,再次协商无结果。因此,1962年春,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水电部副部长钱
正英, 会同省、专、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到边界视察检查,在1962年3月20日签订了
《关于河南省开封专区、商丘专区与山东省菏泽地区边界水利问题的协议》,经双方
执行, 大部分口门扒开,但仍有70%的不够标准。到1962年汛期,菏泽、曹县又将陆
圈、马头两公社的10处口门重新堵死,使东明受淹42.8万亩,又增加了新的矛盾。因
此,国务院采取了调整行政区划的措施,于1963年初,将东明县划到山东省。在菏泽
专区的主持下,双方继续执行原订协议,矛盾才有所缓和。1963和1964年双方又先后
签订了新的协议,解决了新发生和原来遗留的问题,初步商定了今后河道治理办法。
延续8年的水利纠纷才逐步得到解决。
二、水利纠纷协议
关于河南省开封专区、商丘专区与山东省菏泽专区边界水利问题的协议。
(一)关于黄万运河、刘庄南干渠问题
吕陵店以北黄万运河、刘庄南干渠及贴支干渠应予废除。鉴于目前劳力困难,今
年5月底以前,先分段扒口,扒口地点双方会同勘定。
1、 黄万运河及刘庄灌区沉沙池穿断原七里河北支处,在霍寨东南和闾拐附近扒
开对开口门,宽15米。在哪一县境内,由哪一县扒口通水。
2、 黄万运河、刘庄南干渠及贴干支渠穿断以下各河道及坡洼处均应扒开对开口
门,口门宽度,新七里河北支扒15米,南底坡洼在乔庄东南杨镇集西北扒20米,鱼沃
河扒35米,天爷庙河扒15米。上游口门底高与现有上游坡洼底平,并按当地一般坡降
挖通至贴干支渠以东,其中:新七里河北应按上游现有子槽断面开挖,子槽顺入坡洼。
3、 阎庙坡洼除仍保留入黄万运河口门外,另在姚寨东北和许庄西南将黄万运河
以东堆土及刘庄南干渠西堤扒开,口宽15米。朱庄坡洼仍按现有口门入黄万运河。
4、 吕陵店以北其他地段黄万运河西岸堆土按每千米扒10米口门。扒口位置应在
较洼处,属哪能一县的,由哪县负责扒开。
5、 杨镇集北新七里河北支桥及杨镇集南鱼沃河桥及边界坝,按照最近中央批转
文件的精神应予废除,鱼沃河子槽应分段平毁。以上均在今年5月底以前完成。
6、上述扒开口门,下游可以进行适当疏浚,但不应打横坝。
7、黄万运河、刘庄南干渠及贴干支渠占压二县的土地,除双方均同意交换者外,
原来属哪一县的归哪一县耕种。已种麦的谁种谁收,收麦后按上述原则处理。平种渠
道时,应将土地平整,以不阻水为原则。
(二) 菏泽市应于今年5月底以前将卢庄坡洼堵坝扒开。废除黄寨南干渠,恢复
自然流势,并将黄寨南干渠五霸岗至永年集一段西侧排水沟分段填平。
(三)关于东明县与曹县间赵王河问题。
纸房西干穿断赵王河处, 应在今年5月底以前扒开口门,仍由原河道下泄。口门
大小与菏泽至兰考公路桥相适应。口门下游可以进行疏浚,但不应打横坝。
(四)关于民权县与曹县间杨河问题(略)。
(五)黄万运河吕陵店以南,东明县赵王河以北地段(卢庄坡洼地除外)均按去
年两省协议彻底执行。
上述各项工程于今年5月底以前完成后,由中央水电部主持,两省参加共同验收。

河南省开封专区
河南省商丘专区
山东省菏泽专区
196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