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组 1950年,鄄城县开始出现季节互助组(又叫临时互助组)。1951年临时互助组转为常年互助组,互助组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劳动力由互助组统一使用,生产由互助组统一安排,耕畜土地等生产资料仍属私有,收获归己。规定每亩所用固定工若干,劳力、耕畜出勤按晌记工,年终按户清工结帐,根据各户土地多少分摊工日,地多工少者,找补若干钱、粮、物。
1952年10月,全县互助组8061个,入组农民37886户,177942人,533826亩耕地,分别占全县总农户、总人口、总耕地的39%、44%、45.3%。1953年初,一批常年互助组开始转为初级农业合作社,至1956年底,全部转为农业合作社。
1952至1955年鄄城县互助组发展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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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总计 │常年互助组 │季节互助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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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户 │占总农│土地 │个 │户 │占总农│土地 │个 │户 │占总 │土地│
│ │ │ │户% │(亩) │ │ │户% │(亩) │ │ │农户%│(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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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10 │8061│37886 │39% │533826│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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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1 │ │ │ │ │1888│10227 │ │ │3489│173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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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初 │ │ │ │ │2342│17582 │18.1%│ │4320│25086 │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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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7 │ │ │ │ │3396│17080 │ │ │4207│2448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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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5 │4268│27858 │ │ │1416│11896 │ │160712│2852│159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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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7 │4581│28019 │ │ │1309│10644 │ │139259│3275│173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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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勤互助组
1951年,麻寨乡什李村村长李明勤响应毛泽东主席“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带领李广柱、李振玺等6户农民组成了全村第一个季节性互助组。12月底,全村成立临时互助组25个,入组农户100多户,占全村总农户的85%。1952年2月,李明勤第一个将临时互助组转为常年互助组,随后该村又相继成立常年互助组14个,入组农户104户,417人。李明勤常年互助组共7户,40人,9个劳动力,117亩耕地,6头牲畜,1辆破大车。生产管理:(1)组内劳力统一使用,生产管理统一安排;(2)精耕细作,翻淤压沙,整平土地;(3)推广优良品种,减少小麦传统品种“小白芒”,增加高产品种“四三八”。劳动计酬:劳力干一天记工一个,牲畜干一响记工一个,每亩固定用工4个,年终根据土地多少分摊工日,缺一个工找补2角钱。互助组贯彻自愿互利原则,充分发挥入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明显提高,入组前亩产107.5公斤,入组后121公斤,口粮人均165公斤,比单干户高10%左右。李明勤12亩小麦,入组前单产只有10多公斤,入组后达到60公斤,为入组前单产的6倍。1952年9月,李明勤光荣地出席了全县互助劳模会议。
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2月,城关万全庄李广存联合17户农民组织起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随后不少互助组合并为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分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分红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初级社保留社员对土地的所有权,拥有部分公有生产资料,土地由社统一安排种植,集体劳动,评工记分,收入按土地和工日分红。牲畜、大型农具或折价归社,或私有公用。据1954年调查统计,全县413处农业社中,地四五劳五五的18个,地劳各半的359个,地五五劳四五的7个,地六劳四的19个,地六五劳三五的8个,地七劳三的8个;牲畜折价归社的402个,私有公用评工给报酬的11个;大型农具折价归社的143个,私有公用给报酬的270个。初级社的规模大小不等,有的十几户,有的几十户,多者百余户,一般是小村一村一社,大村一村数社。1954年4月,全县初级农业社413处,入社农户5606户,占总农户的5.8%,是年8月发展到456处,6030户。1955年4月20日,发展到847处,14427户,耕地196844亩。同年10月,发展到1120处,22895户,耕地289649亩。是年底,发展到2086处,6659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0%,耕地819069亩。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以取消土地分红,全部实行按劳分配为标志,属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作价归集体所有,社员劳力评工记分,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高级社按国家需要制定生产计划,交售产品。社下设生产组,社对组实行“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即在土地、耕畜、劳力、农具固定(又叫“四固定”)的前提下,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后来又改为“四小管理”(即小组作业、小段计划、小段包工、小段检查验收),作业组对个人实行定额管理和评工记分相结合的方法。
1955年9月上旬,中共鄄城县委召开县区三级干部扩大会,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指示,做出《关于1955年至1956年春耕前农业合作化发展的规划(草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农业合作化新高潮,并按照“觉悟一批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的精神,将条件成熟的合作社逐步由初级向高级过渡。到1956年2月19日,全县1200个农业合作社中,有高级社21个,6662户,正在过渡的124个,29873户,合计145个,36475户,占总农户的38.17%。1956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在全县开展生产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农业社进行整顿,同时将初级社升并为高级社。整社分三步:第一步搞决分,安排社员生活,清理财务;第二步公布财务帐目,处理各项政策遗留问题;第三步进行包工包产劳动定额,全年生产计划和各种管理制度及社章的制定与修改。经过整社,到1957年1月19日,农业社由原来的929处,压缩到655处,其中高级社由原来的187处扩为226处,入社农户由原来的42.8%上升为70%。是年,全县初级社先后完成向高级社的过渡,基本完成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农民个体所有制改造成为集体所有制,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
万全庄先锋农业生产合作社典型材料调查
鄄城县人民政府建设科
1954年7月14日
万全庄先锋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于1953年2月,初建时12户,现扩大到38户(其中贫农35户,中农3户),193人,男劳力34个,女劳力42个,耕地588亩,牲畜16头,水井4眼,双铧犁1部,十寸七寸步犁各1部,大车2辆,耙3盘。
组织形式:社务委员会为最高管理机构,由9人组成,下设监察、财务、生产计划3股,下分6个作业组(4个生产组、1个副业组、1个饲养组);社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社委会5天召开一次,组长会议10天召开一次,研究布置本社生产任务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分配形式和原则:实行按地劳比例分红。不得低于劳、资各一半,超产归劳力。将全社耕地分为4等,按不同地质、条件确定产量和报酬,一等地50.4亩,常年产量定为每亩150公斤,固定租额60公斤;二等地180亩,每亩常年定产量140公斤,固定租额55公斤;三等地182.6亩,每亩常年定产量130公斤,固定租额50公斤;四等地108亩,每亩常年定产量120公斤,固定租额45公斤。每亩投资(包括种子、肥料、农药、农具折旧费等)作常年定产量的20%计算,牲畜饲料,基本建设开支由劳力负责,农业税全部由地户缴纳。
1955年初级农业社收益分配简易调查综合统计
(一)、基本情况
1、调查社队20个,457户;
2、公用耕地6651亩,其中不取酬的1亩,入股取酬的6591亩,租入的59亩;
3、公用牲畜232头;
4、公共积累基金54407元,其中公积金12363元,股份基金42044元;
5、参加分配的劳力77551个,其中男劳力63650个,女劳力13901个。
(二)粮食分配情况
1、总产量772725公斤;
2、交农业税91559.5公斤;
3、出售117500公斤;
4、预留明年生产的种子38445.5公斤,饲料50320.5公斤;
5、社员分配461868.5公斤;
6、其它13031公斤。
(三)、财务收入情况
1、总收入182168元,其中农业收入162934元,副业收入19234元;
2、总支出182169元,其中社员担负的国家税收2237元,农用生产费用37292元,副业生产费用10152元,管理费用1032元,提存公积金8623元,提存公益金1412元,劳力报酬79579元,土地报酬41349元,租入土的地租310元,役畜农具报酬1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