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人口的婚姻状况,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15岁以上人口为399522人,其中未婚109247人,占27.34%;有配偶者257895人,占64.55%;丧偶者30439人,占7.62%,离婚者1941人,占0.49%。
男女婚姻状况构成差异较大,其中:未婚者的平均年龄男为23.56岁,女为18.32岁;有配偶者的平均年龄男为41.09岁,女为39.77岁;丧偶者的平均年龄男为58.94岁,女为60.97岁;离婚者的平均年龄男为45.17岁,女为51.34岁。
15岁以上人口数及占15岁以上人口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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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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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人数│399522│200594│198928│
│ ├──┼───┼───┼───┤
│ │% │100 │50.21 │4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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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 │人数│109247│62619 │46628 │
│ ├──┼───┼───┼───┤
│ │% │27.34 │15.67 │1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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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人数│257895│126847│131048│
│ ├──┼───┼───┼───┤
│ │% │64.55 │31.75 │32.80 │
├───┼──┼───┼───┼───┤
│丧偶 │人数│30439 │9499 │20940 │
│ ├──┼───┼───┼───┤
│ │% │7.62 │2.38 │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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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人数│1941 │1629 │312 │
│ ├──┼───┼───┼───┤
│ │% │0.49 │0.41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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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人数主要分布在15-24岁之间 15-24岁的未婚人数约占全县15岁以上人口的89.5%。
15岁以上人口各年龄组未婚人口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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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15-19岁 │20-24岁 │25-29岁 │30-49岁 │5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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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龄组未婚人数占未婚人│合计│100 │65.12 │24.38 │5.74 │4.05 │0.71 │
│口的百分比 ├──┼───┼────┼────┼────┼────┼────┤
│ │男 │57.33 │33.31 │13.85 │5.42 │4.04 │0.71 │
│ ├──┼───┼────┼────┼────┼────┼────┤
│ │女 │42.67 │31.81 │10.53 │0.32 │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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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人数仍占一定比重 男性早婚人数较多,占同年龄的29.69%,女性早婚人数较少,占同年龄的2.46%。结婚比较集中的年龄男为22-26岁,女为21-24岁,各年龄的已婚率女性均明显高于男性。早婚必然导致早育,因此要大力开展晚婚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早婚人数,尤其控制女性早婚更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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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年龄已婚人数占同年龄人口的百分比│
│ ├───┬─────────────┤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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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岁 │1.12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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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 │9.63 │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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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 │18.92 │3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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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 │32.13 │49.72 │
├────┼───┼─────────────┤
│23岁 │44.25 │7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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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 │57.91 │8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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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 │67.62 │95.12 │
├────┼───┼─────────────┤
│26岁 │72.80 │98.05 │
├────┼───┼─────────────┤
│27岁 │78.39 │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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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率随年龄增高而增高,女性丧偶多于男性 在15岁以上丧偶人数中,30以下的丧偶人数很少,而30-39岁组的丧偶人数只占2.57%,丧偶人数主要分布在50岁以上各年龄组,尤以60-79岁组所占比重最大,为63.77%,丧偶率为36.65%,80岁以上的丧偶率最高为78.19%。从性别上看,女性丧偶比重大于男性。39岁以下各年龄组,一般男性丧偶比重大,而40岁以上各年龄组丧偶趋势一直是女性比重大于男性,且随着年龄的增大,差异也相应增大。原因有两方面,其一,夫妻年龄有差别(男高于女)和男性死亡率较高;其二,男性再婚率高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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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0岁 │35-39岁 │40-44岁 │45-49岁 │50-59岁 │60-79岁 │8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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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丧偶人数 │2.57 │ │3.69 │17.99 │63.77 │9.59 │
│的百分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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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率% │ │ │4.75 │11.76 │36.65 │7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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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同龄组丧偶│男│70.04 │51.38 │42.02 │40.75 │32.38 │29.37 │26.83 │
│人数的百分比├─┼────┼────┼────┼────┼────┼────┼────┤
│ │女│29.96 │48.62 │57.98 │59.25 │67.62 │70.63 │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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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低,婚姻较稳定 在15岁以上人口中,1000人中只有4.8名离婚者。离婚人口的年龄主要分布在30-59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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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30岁以下│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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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离婚总人│合计│100 │9.5 │23.3 │23.5 │23.6 │21.11 │
│数的百分比├──┼──┼────┼────┼────┼────┼────┤
│ │男 │84.0│7.9 │21.0 │21.5 │19.1 │14.5 │
│ ├──┼──┼────┼────┼────┼────┼────┤
│ │女 │16.0│1.6 │1.3 │2.0 │4.5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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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 │4.8 │1.1 │5.3 │9.3 │9.9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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