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实行募兵制,即以雇用的形式招募兵员。后实行征兵制,按地亩摊派,当时县规定每百亩出一个兵员(年龄18至40岁)。一些地主富农不愿当兵,用钱粮雇用穷者服役,这种现象,当时又叫“卖兵”。民国初期由于军阀混战,兵员不足,则采取招募与抓丁相结合的办法,充实兵源。日伪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征不到兵员,就采取抓壮丁的手段,强迫青年入伍,农村广大青壮年为躲避其抓壮丁,闻讯就一跑而空。
第一节 募兵制
清末民初,实行募兵制,即以雇用的形式招募兵员。后实行征兵制,按地亩摊派,当时县规定每百亩出一个兵员(年龄18至40岁)。一些地主富农不愿当兵,用钱粮雇用穷者服役,这种现象,当时又叫“卖兵”。民国初期由于军阀混战,兵员不足,则采取招募与抓丁相结合的办法,充实兵源。日伪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征不到兵员,就采取抓壮丁的手段,强迫青年入伍,农村广大青壮年为躲避其抓壮丁,闻讯就一跑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