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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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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制度 抗日战争时期,鄄城抗日根据地内公职人员每人每日菜金7分,并享受津贴补助,每月县长4元,公安局长3.5元,县政府秘书、科长、区长3元,县科员2.5元,县政府干事、区助理员、文书、司务长、乡长2元,警卫员1.5元,炊事员、通讯员1元,同时还发给一定数量的衣物。
抗日战争胜利后,实行实物供给制。1947年《山东省党政民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供给标准》规定:公职人员每人每日供应蔬菜0.5公斤、油盐各4钱;每月津贴为0.5公斤猪肉,按每月5日当地市价折钱发给;区以上人员每日供应粮食1.5公斤,柴炭1.5公斤,区以下人员粮食2公斤,柴炭1.5公斤。1949年《华东区地方党政军民武学校机关团体供给标准》规定:党政普通人员每人每日供应蔬菜0.5公斤,油3钱,盐5钱,肉3钱,粮食2至2.5公斤,津贴仍为每月猪肉0.5公斤。
建国初期仍然实行供给制,其形式有实物供给制、包干供给制、工资分供给制3种。
实物供给制:1950年实行,分大、中、小灶,大灶每人每日供给油3钱、盐5钱、肉4钱、蔬菜0.5公斤,煤0.5公斤或木柴1公斤,中灶为大灶的2.2倍,小灶为大灶的3.7倍。无论大中小灶,每人每日均供给大米0.75公斤,每月津贴猪肉0.5公斤。
包干供给制:1951年实行,办法是将应供给的菜金、粮食、津贴及其他衣物均折成小米发给领用人,标准为:县级每月小米57至76公斤,区级54.5至72.5公斤,一般工作人员53.5公斤。
工资分供给制:1953年初实行工资分供给制,后又改行工资分工资制。办法是将伙食费、津贴费及其他福利费折算成若干工资分,然后按每一工资分供应粮食0.4公斤、白布0.2尺、油0.025公斤、盐0.01公斤、煤1公斤的标准发给领用人。
1955年8月31日遵照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行政货币工资的命令》,取消工资分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统一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实行货币工资制度,从1956年4月1日起执行至今。
工资调整 1963年按职工总数的61.7%升级,全县升2759人,月增资12699万元(其中包括升级、转正定级、纯定级、提高过低工资、调整过低工资等)。
1971年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及与上述工人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均调高一级工资,特殊情况者调高两级。这次调整升级面为40%。
1977年调整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及与其相似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全县全民职工属于调资范围内的6058人,其中增加工资的4684人,占77.36%;集体职工属于调资范围内的1696人,其中增加工资的1397人,占85.91%。
1978年按11月底固定职工总数的2%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升级,全县提资151人,月增资887.58元。
1980年按职工总数的40%升级,全县升级3793人(其中全民职工3000人,集体职工793人),月增资25553元。
1983年调整企业职工工资,全县92个企业单位(其中全民69个,集体23个),除淀粉厂、皮件厂没有升级外,全部一次性调整升级完毕。全县升级4395人(其中全民3039人,集体1356人),月增资31285元。
1984年八级工资制企业进行工资简化归并,全县共简化归并3044人,月增资22744元;对非八级工制企业按企业标准工资的5%进行补贴,全县补贴7224人,月增资7665元。
工资改革 1985年对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性企业公司和供销系统中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改革,实行以职务工资为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4部分组成,另外对教师、医护人员实行教护龄津贴。是年对国营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工资进行改革。
先套改企业职工新工资标准,再进行职工工资升级。全县参加工资改革单位88个(其中集体全民各半),职工6011人,其中套改升级5762人,月增资47970元。
1986年以后,根据鲁工改(87)、(88)、(89)、(90)文件,到1990年底,全县共升级15764人,月增资110305元,平均每人增三级工资。

1985年鄄城县参加工资改革单位情况一览表
┌─────┬──┬───┬────┬────┬─────┬────┬────┬────┐
│单 位 │数量│总人数│改革前月│改革后月│工资地区差│冲销保留│改革后月│人均月 │
│ │(元)│(人) │ │ │变动纯增 │附加工资│ │ │
│ │ │ │工资(元)│工资(元)│(元) │(元) │增资(元)│增资(元)│
├─────┼──┼───┼────┼────┼─────┼────┼────┼────┤
│国家机关 │74 │1614 │107526 │141375 │1763 │119 │32200 │19.95 │
├─────┼──┼───┼────┼────┼─────┼────┼────┼────┤
│教育事业 │37 │2693 │163156 │226717 │3455 │3.5 │60109 │22.30 │
│单位 │ │ │ │ │ │ │ │ │
├─────┼──┼───┼────┼────┼─────┼────┼────┼────┤
│卫生事业 │10 │600 │34770 │45222 │725 │9 │9736 │16.23 │
│单位 │ │ │ │ │ │ │ │ │
├─────┼──┼───┼────┼────┼─────┼────┼────┼────┤
│行政性专业│4 │59 │4251.8 │5432.5 │55.9 │8.25 │1169.05 │19.8 │
│公司 │ │ │ │ │ │ │ │ │
├─────┼──┼───┼────┼────┼─────┼────┼────┼────┤
│供销系统 │4 │89 │5712.58 │7460 │113.40 │7.48 │1641.50 │13.44 │
│事业单位 │ │ │ │ │ │ │ │ │
├─────┼──┼───┼────┼────┼─────┼────┼────┼────┤
│其他行政 │103 │1406 │79387 │102600 │1502 │114.5 │21826 │15.52 │
│单位 │ │ │ │ │ │ │ │ │
└─────┴──┴───┴────┴────┴─────┴────┴────┴────┘
说明:1、改革前月工资含副食品补贴,节支奖。
2、改革后月工资教育卫生系统含教、护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