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县公证处建立后,积极进行公证业务的宣传,到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农村开展公证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1990年,公证范围已扩大到33个种类。1980至1990年共办各类公证19776件,其中经济公证4928件,民间公证13437件,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承办各种刑事经济案件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1985至1990年共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78家次。1988年担任县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承担刑事辩护94件,成功辩护73件,代写法律业务文书866份,进行法律咨询4384人次;为党政企事业单位提司法建议183条,为企事业单位代理经济案件216起,避免经济损失441.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58万元。1990年全县共有律师5人。
第二节 公证辩护
1980年县公证处建立后,积极进行公证业务的宣传,到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农村开展公证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1990年,公证范围已扩大到33个种类。1980至1990年共办各类公证19776件,其中经济公证4928件,民间公证13437件,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承办各种刑事经济案件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1985至1990年共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78家次。1988年担任县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承担刑事辩护94件,成功辩护73件,代写法律业务文书866份,进行法律咨询4384人次;为党政企事业单位提司法建议183条,为企事业单位代理经济案件216起,避免经济损失441.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58万元。1990年全县共有律师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