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规定,召开鄄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90年底共召开12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24次会议。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1981年以前由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革命委员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职权,1981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建立常务委员会,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
鄄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54年7月2日至7日召开,大会代表353名,出席代表330名。会议听取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宪法草案讨论报告,审查了大会提案。就当年全县工作做出决议,选举邵仰华、宋文田、吴崇华、路秀英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 于1954年10月9日至13日召开。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真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做好秋征秋购工作,逐步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事业,加强工人阶级领导,健全民主制度,促进人民团结,为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第三次会议 于1955年2月20日至24日召开,大会的主要议题是:以整顿巩固老社,办好新社,发展互助合作,搞好春耕生产和生产救灾为中心,以深入宣传义务兵役制,做好征集补充兵员工作为重点,同时掀起反对美蒋发动原子战争签名运动,经过讨论,大会作出决议。
第四次会议 于1955年11月5日至8日举行,出席代表288名,列席代表24名。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巩固互助合作,加强粮食棉油计划收购与供应,镇压反革命等工作的决议,撤销政府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由17人组成的人民委员会,选出县长、副县长和法院院长,补选李玉花为省人大代表。
第五次会议 于1955年12月21日至25日召开,大会主要议题是:以农业生产合作化和农业增产全面规划为中心,以征兵工作为重点,结合做好其他工作。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各项决议。
鄄城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57年1月19日至23日在党校礼堂举行,与会代表271名,其中妇女代表46名。副县长侯善庆致开幕词,县长张义贵做《关于我县1956年主要工作情况及1957年春季工作意见的报告》,法院院长李执在做《1956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吴崇华和7名县人大代表做典型发言。大会选举产生由17名委员组成的人民委员会(其中民主人士副县长1名),并通过各项决议。
第二次会议 于1957年8月20日至23日在党校礼堂举行,应到代表270名,出席代表214名。副县长孟宪礼致开幕词,副县长侯善庆代表人民委员会做《关于195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向第二届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副县长张林代表县人委做《鄄城县人民委员会关于1956年决算和1957年财政予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大会通过了政府工作会议,补选了缺额县长。
鄄城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58年5月26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337名。副县长武明月致开幕词,县长张义贵做《鄄城县人民委员会关于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多来的工作基本情况和五八年工作意见向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大会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全面动员,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苦干三年改变整个鄄城面貌》的决议。在左倾错误影响下,决议强调“在生产运动中克服右倾保守思想,鼓足干劲,开展辨论,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全面掀起五八年的各项工作大跃进”。会议选举17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张义贵为县长,吕文雅、武明月、董云三为副县长,李执在为法院院长,林萍、邵仰华、吴崇华、魏玉兰为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鄄城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61年10月3日至6日召开,大会代表326名。其中:妇女代表95名,出席代表267名。大会听取了县长张义贵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副县长张道明所做的《关于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大会肯定了3年来的工作成绩,总结出了6条教训,重点是必须坚持真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并提出“今后,应当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集中力量,搞好农业生产。会议选举产生19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王玉德为县长,董云三、张道明、许秉然、王苍峰、王月亮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 于1963年1月13日至17日召开。大会听取了副县长董云三所做的形势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吴崇华传达了省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精神,通过了大会决议。
鄄城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3年9月22日至25日在党校礼堂召开,出席代表303名,其中妇女代表85名。会议听取了县长王玉德所做工作报告和副县长李道明所做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以及法院工作报告,议定了今后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审查并处理了213条提案。会议选举了由19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王玉德为县长、董云三、张道明、张书印为副县长,李德勤为法院院长,并选举林萍、董云三、邵仰华、张开川、刘继芳为出席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鄄城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66年7月18日至21日召开,出席代表327名,其中妇女代表85名。大会听取了副县长董云三所做的《鄄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科副科长李本固所做的《关于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法院工作报告,部署了1966年工作任务,规划了今后五年的设想。会议通过了大会决议,选举了县长王玉德,副县长董云三,张书印、曹根田、李德勤和19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以及法院院长王学礼。
鄄城县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3日,在工会广场召开万余人参加的鄄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宣布王永林任县革委主任,李双生、刘殿忠、南继海任副主任,常委10名,委员28名。(197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鄄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78年12月27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611名。县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祝仰钦致开幕词,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段鹏做鄄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要求全面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集中精力,把鄄城县农业搞上去。会议选举产生革命委员会委员62名,主任段鹏,副主任祝仰钦、秦新春、张福连、焦恩宪,曹根田、陈宗祥、倪德山、张书聚,法院院长禹法贤,检察院检察长郝春皋。
鄄城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81年1月9日至14日举行,出席代表341名。其中:妇女代表70名,知识分子代表24名,少数民族代表4名。县委副书记刘延谟致开幕词,大会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县革委副主任王尊贤所做的《鄄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批准了县革委副主任曹根田所做的《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财税局长陈明殿所做的《鄄城县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和1981年财政概算的报告》、法院院长禹法贤所做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郝春皋所做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民主选举县长刘延谟,副县长王尊贤、李德勤、张书聚、范天柱、焦恩宪,法院院长禹法贤,检察院检察长郝春皋。受理人民代表提案154件。
第二次会议 于1982年1月10日至12日举行,正式代表347名,特邀代表3名,列席代表34名。这次大会是在继续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清理左倾错误影响,解放思想,狠抓经济调整,促进安定团结,努力搞好国民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下召开的。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温如致开幕词,人大副主任倪德山致闭幕词。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长刘延谟所做的《鄄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根田所做的《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税局副局长刘洪典所做的《鄄城县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报告》、法院院长禹法贤和检察院检察长郝春皋分别所做的关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受理代表提案96件。
第三次会议 于1983年1月28日至30日,在党校礼堂举行,大会正式代表343名,特邀代表2名,列席代表41名。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温如致开幕词,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长刘延谟所做的《鄄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根田所做的《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人大副主任陈宗祥所做的《提案审查报告》以及财税局副局长刘洪典所做的《鄄城县1981年财政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概算的报告》、法院院长禹法贤和代理检察长李本海分别所做的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鄄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书面发言,做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发出了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号召全县人民在中共十二大精神指引下,认真学习和执行新宪法,为加速鄄城县国民经济的发展,走一麦一棉,农林牧结合,农工商结合的路子,开创鄄城县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选举了县人民检察院院长李本海及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马善伦、牛桂云、刘延谟、汪孚臣、张兆军、谢学超。大会受理代表各种提案68件。
鄄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84年5月9日至12日在党校礼堂举行,出席代表354名。其中:妇女代表83名,知识分子代表71名,少数民族代表5名。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庆慈致开幕词,县委书记刘温如致闭幕词。大会听取并审议了代县长李广生所做的《鄄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主任曹根田所做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副院长王德法和检察长李本海分别所做的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刘洪典所做的《鄄城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副县长程景民所做的《鄄城县1983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受理代表提案52件。大会选举产生了鄄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邵庆慈,副主任王尊贤、曹根田、焦恩宪、张书聚、汪孚臣,委员13名,选举了县长李广生,副县长程景民、刘圣聚、王敬月、李德勤、杨松梅(女),县法院院长王月增,检察院检察长李本海。
第二次会议 于1985年5月14日至16日在党校礼堂召开,会议代表359名,特邀代表14名,列席代表37名。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县长李广生所做的《鄄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主任王尊贤所做的《鄄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王月增和检察院检察长李本海分别所做的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刘洪典所做的《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刘圣聚所做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了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暂行规定》,并做出了相应决议。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庆慈做了《当前我县政治经济形势》的报告。大会受理提案26件,建议、批评、意见35件。
第三次会议 于1986年4月10日至13日举行,会议代表368名,特邀代表15名,列席代表66名。这次代表会议是在经过整党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党在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等方面有了较大转变,全面落实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召开的。代表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鄄城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和《198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鄄城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审议批准了鄄城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民负担大包干的若干规定。大会受理议案1件,建议、批评、意见93件。选举李广生为鄄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卢效玉为鄄城县县长。
鄄城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87年3月14日至17日举行。会议代表318名,特邀代表15名,列席代表45名。这次代表大会是在加强法制教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进程中召开的。代表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鄄城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原则通过了《鄄城县1986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受理代表议案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2条。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管元道,副主任董允彦、焦恩宪、杨化杰、王在乾、汪孚臣和委员7人。选举了人民政府县长卢效玉,副县长蔡庆梓、仪春江、刘圣聚、王敬月、范天柱、杨光宇,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月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本海。会议号召全县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驻鄄解放军指战员,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立即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鄄城的振兴和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次会议 于1988年1月5日至1月8日举行,正式代表319名,特邀代表12名,列席代表72名。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人民深入学习中共十三大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空前加强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十三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牢掌握这条基本路线所规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审议决定1988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人民同心同德,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奋斗。代表听取并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8年计划的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决议。县委书记李广生致闭幕词。会议代表提出议案34件,作为议案处理的7件,转为建议和意见处理的27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30条。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卢效玉、汪孚臣、朱桂琴、连明扬、吴凤香为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 于1989年4月7日至10日举行,正式代表330名,列席代表95名,特邀代表13名。大会是在坚持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期间,代表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鄄城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鄄城县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听取并批准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还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用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同心协力,艰苦奋斗,为夺取鄄城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更大胜利而奋斗。大会受理议案64件,作为议案处理的2件,转为意见,建议处理的62件。大会接受县长卢效玉的辞呈,选举段连湘为鄄城县县长。
鄄城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90年2月21日至24日举行。会议代表321名,列席代表102名,特邀代表19名。大会是在全县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受理代表议案75件,作为议案处理的9件,转作建议、批评、意见处理的66条。会议选出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福连、副主任董允彦、焦恩宪、杨化杰、王在乾、汪孚臣、仪春江、刘圣聚,委员9名;选举了县长段连湘,副县长李念学、范天柱、任茂廉、刘爱钦、谢朴君,法院院长张吉勇,检察院检察长李本海。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规定,召开鄄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90年底共召开12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24次会议。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1981年以前由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革命委员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职权,1981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建立常务委员会,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
鄄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54年7月2日至7日召开,大会代表353名,出席代表330名。会议听取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宪法草案讨论报告,审查了大会提案。就当年全县工作做出决议,选举邵仰华、宋文田、吴崇华、路秀英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 于1954年10月9日至13日召开。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真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做好秋征秋购工作,逐步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事业,加强工人阶级领导,健全民主制度,促进人民团结,为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第三次会议 于1955年2月20日至24日召开,大会的主要议题是:以整顿巩固老社,办好新社,发展互助合作,搞好春耕生产和生产救灾为中心,以深入宣传义务兵役制,做好征集补充兵员工作为重点,同时掀起反对美蒋发动原子战争签名运动,经过讨论,大会作出决议。
第四次会议 于1955年11月5日至8日举行,出席代表288名,列席代表24名。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巩固互助合作,加强粮食棉油计划收购与供应,镇压反革命等工作的决议,撤销政府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由17人组成的人民委员会,选出县长、副县长和法院院长,补选李玉花为省人大代表。
第五次会议 于1955年12月21日至25日召开,大会主要议题是:以农业生产合作化和农业增产全面规划为中心,以征兵工作为重点,结合做好其他工作。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各项决议。
鄄城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57年1月19日至23日在党校礼堂举行,与会代表271名,其中妇女代表46名。副县长侯善庆致开幕词,县长张义贵做《关于我县1956年主要工作情况及1957年春季工作意见的报告》,法院院长李执在做《1956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吴崇华和7名县人大代表做典型发言。大会选举产生由17名委员组成的人民委员会(其中民主人士副县长1名),并通过各项决议。
第二次会议 于1957年8月20日至23日在党校礼堂举行,应到代表270名,出席代表214名。副县长孟宪礼致开幕词,副县长侯善庆代表人民委员会做《关于195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向第二届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副县长张林代表县人委做《鄄城县人民委员会关于1956年决算和1957年财政予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大会通过了政府工作会议,补选了缺额县长。
鄄城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58年5月26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337名。副县长武明月致开幕词,县长张义贵做《鄄城县人民委员会关于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多来的工作基本情况和五八年工作意见向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大会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全面动员,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苦干三年改变整个鄄城面貌》的决议。在左倾错误影响下,决议强调“在生产运动中克服右倾保守思想,鼓足干劲,开展辨论,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全面掀起五八年的各项工作大跃进”。会议选举17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张义贵为县长,吕文雅、武明月、董云三为副县长,李执在为法院院长,林萍、邵仰华、吴崇华、魏玉兰为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鄄城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61年10月3日至6日召开,大会代表326名。其中:妇女代表95名,出席代表267名。大会听取了县长张义贵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副县长张道明所做的《关于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大会肯定了3年来的工作成绩,总结出了6条教训,重点是必须坚持真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并提出“今后,应当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集中力量,搞好农业生产。会议选举产生19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王玉德为县长,董云三、张道明、许秉然、王苍峰、王月亮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 于1963年1月13日至17日召开。大会听取了副县长董云三所做的形势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吴崇华传达了省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精神,通过了大会决议。
鄄城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3年9月22日至25日在党校礼堂召开,出席代表303名,其中妇女代表85名。会议听取了县长王玉德所做工作报告和副县长李道明所做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以及法院工作报告,议定了今后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审查并处理了213条提案。会议选举了由19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王玉德为县长、董云三、张道明、张书印为副县长,李德勤为法院院长,并选举林萍、董云三、邵仰华、张开川、刘继芳为出席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鄄城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66年7月18日至21日召开,出席代表327名,其中妇女代表85名。大会听取了副县长董云三所做的《鄄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科副科长李本固所做的《关于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法院工作报告,部署了1966年工作任务,规划了今后五年的设想。会议通过了大会决议,选举了县长王玉德,副县长董云三,张书印、曹根田、李德勤和19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以及法院院长王学礼。
鄄城县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3日,在工会广场召开万余人参加的鄄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宣布王永林任县革委主任,李双生、刘殿忠、南继海任副主任,常委10名,委员28名。(197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鄄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78年12月27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611名。县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祝仰钦致开幕词,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段鹏做鄄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要求全面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集中精力,把鄄城县农业搞上去。会议选举产生革命委员会委员62名,主任段鹏,副主任祝仰钦、秦新春、张福连、焦恩宪,曹根田、陈宗祥、倪德山、张书聚,法院院长禹法贤,检察院检察长郝春皋。
鄄城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81年1月9日至14日举行,出席代表341名。其中:妇女代表70名,知识分子代表24名,少数民族代表4名。县委副书记刘延谟致开幕词,大会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县革委副主任王尊贤所做的《鄄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批准了县革委副主任曹根田所做的《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财税局长陈明殿所做的《鄄城县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和1981年财政概算的报告》、法院院长禹法贤所做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郝春皋所做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民主选举县长刘延谟,副县长王尊贤、李德勤、张书聚、范天柱、焦恩宪,法院院长禹法贤,检察院检察长郝春皋。受理人民代表提案154件。
第二次会议 于1982年1月10日至12日举行,正式代表347名,特邀代表3名,列席代表34名。这次大会是在继续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清理左倾错误影响,解放思想,狠抓经济调整,促进安定团结,努力搞好国民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下召开的。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温如致开幕词,人大副主任倪德山致闭幕词。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长刘延谟所做的《鄄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根田所做的《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税局副局长刘洪典所做的《鄄城县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报告》、法院院长禹法贤和检察院检察长郝春皋分别所做的关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受理代表提案96件。
第三次会议 于1983年1月28日至30日,在党校礼堂举行,大会正式代表343名,特邀代表2名,列席代表41名。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温如致开幕词,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长刘延谟所做的《鄄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根田所做的《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人大副主任陈宗祥所做的《提案审查报告》以及财税局副局长刘洪典所做的《鄄城县1981年财政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概算的报告》、法院院长禹法贤和代理检察长李本海分别所做的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鄄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书面发言,做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发出了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号召全县人民在中共十二大精神指引下,认真学习和执行新宪法,为加速鄄城县国民经济的发展,走一麦一棉,农林牧结合,农工商结合的路子,开创鄄城县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选举了县人民检察院院长李本海及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马善伦、牛桂云、刘延谟、汪孚臣、张兆军、谢学超。大会受理代表各种提案68件。
鄄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84年5月9日至12日在党校礼堂举行,出席代表354名。其中:妇女代表83名,知识分子代表71名,少数民族代表5名。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庆慈致开幕词,县委书记刘温如致闭幕词。大会听取并审议了代县长李广生所做的《鄄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主任曹根田所做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副院长王德法和检察长李本海分别所做的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刘洪典所做的《鄄城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副县长程景民所做的《鄄城县1983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受理代表提案52件。大会选举产生了鄄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邵庆慈,副主任王尊贤、曹根田、焦恩宪、张书聚、汪孚臣,委员13名,选举了县长李广生,副县长程景民、刘圣聚、王敬月、李德勤、杨松梅(女),县法院院长王月增,检察院检察长李本海。
第二次会议 于1985年5月14日至16日在党校礼堂召开,会议代表359名,特邀代表14名,列席代表37名。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县长李广生所做的《鄄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主任王尊贤所做的《鄄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王月增和检察院检察长李本海分别所做的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刘洪典所做的《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刘圣聚所做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了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暂行规定》,并做出了相应决议。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庆慈做了《当前我县政治经济形势》的报告。大会受理提案26件,建议、批评、意见35件。
第三次会议 于1986年4月10日至13日举行,会议代表368名,特邀代表15名,列席代表66名。这次代表会议是在经过整党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党在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等方面有了较大转变,全面落实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召开的。代表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鄄城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和《198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鄄城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审议批准了鄄城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民负担大包干的若干规定。大会受理议案1件,建议、批评、意见93件。选举李广生为鄄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卢效玉为鄄城县县长。
鄄城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87年3月14日至17日举行。会议代表318名,特邀代表15名,列席代表45名。这次代表大会是在加强法制教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进程中召开的。代表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鄄城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原则通过了《鄄城县1986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受理代表议案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2条。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管元道,副主任董允彦、焦恩宪、杨化杰、王在乾、汪孚臣和委员7人。选举了人民政府县长卢效玉,副县长蔡庆梓、仪春江、刘圣聚、王敬月、范天柱、杨光宇,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月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本海。会议号召全县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驻鄄解放军指战员,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立即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鄄城的振兴和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次会议 于1988年1月5日至1月8日举行,正式代表319名,特邀代表12名,列席代表72名。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人民深入学习中共十三大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空前加强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十三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牢掌握这条基本路线所规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审议决定1988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人民同心同德,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奋斗。代表听取并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8年计划的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决议。县委书记李广生致闭幕词。会议代表提出议案34件,作为议案处理的7件,转为建议和意见处理的27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30条。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卢效玉、汪孚臣、朱桂琴、连明扬、吴凤香为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 于1989年4月7日至10日举行,正式代表330名,列席代表95名,特邀代表13名。大会是在坚持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期间,代表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鄄城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鄄城县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听取并批准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还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用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同心协力,艰苦奋斗,为夺取鄄城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更大胜利而奋斗。大会受理议案64件,作为议案处理的2件,转为意见,建议处理的62件。大会接受县长卢效玉的辞呈,选举段连湘为鄄城县县长。
鄄城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于1990年2月21日至24日举行。会议代表321名,列席代表102名,特邀代表19名。大会是在全县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受理代表议案75件,作为议案处理的9件,转作建议、批评、意见处理的66条。会议选出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福连、副主任董允彦、焦恩宪、杨化杰、王在乾、汪孚臣、仪春江、刘圣聚,委员9名;选举了县长段连湘,副县长李念学、范天柱、任茂廉、刘爱钦、谢朴君,法院院长张吉勇,检察院检察长李本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