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至1928年为国民党在濮县活动的鼎盛阶段。此时,参加国民党的多为青年学生和教师,革命性较强,他们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工会、妇女会、放足会和农民武装,提出“打倒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的口号,具有一定的反封建性质和较强的号召力,并举行扒庙砸神,改革官场陋习,整顿教育,检查妇女放足等实际活动。之后,便逐渐腐化堕落。在组织上为争权夺利分化为“三师派”和“六中派”,进行角逐斗争,互相倾轧。原来建立的群众组织则相继解散或改建,变成国民党或县政府的御用组织团体。“六中派”崔立三已稳掌党权,极力打击张希由、李世丰等“三师派”,限制“三师派”的组织发展。1934年“三师派”想在北京发展10个“特”字号党员,由于崔立三作梗,企图破灭。而“六中派”则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长何思源和北京市党部主任委员庞境塘,在北京发展“特”字号党员10余人。濮县国民党日趋反动,在政治上进行反共宣传。濮鄄分治前后,濮鄄县(区)党部利用主办的《新濮县周刊》、《濮县党声》、《新鄄城周刊》、《鄄城党声》等刊物,宣扬“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诬蔑共产党“共产共妻,杀人放火”,制造“赤色恐怖”,叫嚣“不让社会上有一个共产党员”,由于国民党的侦缉、搜捕,中共党员陈东升、王登明、刘培岑、毛渲武等先后遭到逮捕。“九·一八”事变后,宣扬“攘外必先安内”的投降卖国政策。1940年后,同日、伪暗中往来,相互勾结,出卖民族利益,有的人则公开投靠日军,充当帮凶,同人民抗日武装制造磨擦,破坏抗日。由于国民党鄄城县党部的阻挠、干扰和离间,使在红船建立的十三支队夭折。在经济上则不择手段自肥。1932至1937年“七·七”事变前,国民党濮鄄主要人物王一德、崔立三、李世丰、张希成等利用搜刮的民脂民膏开放帐铺。1935年黄河决口于临濮,王一德置嗷嗷待哺难民于不顾,用救灾款倒卖卷烟纸。在生活上则吃喝嫖赌吸,五毒俱全。1934年国民党推行“新生活运动”,禁止吸毒贩毒,国民党党员朱希敏、李景思、马汉三、孙勉斋、郭守训却公开吸毒,县党部干事王燕辰、高鸿立竟坐镇县党部贩卖毒品。
解放战争时期,濮县县党部随国民党军队及还乡团,在鄄城疯狂残害中共党员、革命干部、民主人士和人民群众。仅1947年春季3个月内,就杀害县、区、村干部和群众3000多人,在城北枣寨,一次杀害区干部11人。
附:三民主义青年团鄄城分团
1939年2月三青团濮县分团筹备处成立,主任崔立三,书记李世丰,至4月发展团员20余人,5月筹备处设在王堆(今鄄城),主任王鸣宇(王星张),书记钱振亚,下辖青年服务社和区队,主要活动在鄄城境。吴图臣负责葛庄、安乐庄一带;王鸣宇负责箕山一带;钱振亚负责红船一带;李继祥负责临濮一带。
1943年国民党濮县党政机关活动于鄄南一带,县分团筹备处设在马堂,主任王鸣宇,分团辖5个区队,每个区队辖3至5个区分队,每分队10人左右,共150多人。1943年增设总务股,分团直辖1个武装区队、4个直属区分队、5个区分队,1个武装区队,区队长吴显光,河西区队长毛修竹,鄄城区队长董良岑,红船区队长黎自祥,临濮区队长李继祥,舜城区队长马××,此时三青团团员300余人。
1944年冬,鄄南解放,三青团濮县人员同国民党党政机关人员逃窜,王鸣宇等人窜至济宁,又从济宁至济南。1946年,以王鸣宇、钱振亚为首在济南一大马路东头设立三青团濮县分团筹备处临时办公处,一边登记以前的团员,一边进行组织发展。是年,国民党军队北犯,王鸣宇又南窜徐州活动。1947年初,分团设在菏泽三马烟厂,稍后,随国民党回鄄城,王鸣宇仍任主任,钱振亚仍任书记。1949年8月党团合并,三青团随之撤销。
第三节 主要活动
1925至1928年为国民党在濮县活动的鼎盛阶段。此时,参加国民党的多为青年学生和教师,革命性较强,他们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工会、妇女会、放足会和农民武装,提出“打倒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的口号,具有一定的反封建性质和较强的号召力,并举行扒庙砸神,改革官场陋习,整顿教育,检查妇女放足等实际活动。之后,便逐渐腐化堕落。在组织上为争权夺利分化为“三师派”和“六中派”,进行角逐斗争,互相倾轧。原来建立的群众组织则相继解散或改建,变成国民党或县政府的御用组织团体。“六中派”崔立三已稳掌党权,极力打击张希由、李世丰等“三师派”,限制“三师派”的组织发展。1934年“三师派”想在北京发展10个“特”字号党员,由于崔立三作梗,企图破灭。而“六中派”则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长何思源和北京市党部主任委员庞境塘,在北京发展“特”字号党员10余人。濮县国民党日趋反动,在政治上进行反共宣传。濮鄄分治前后,濮鄄县(区)党部利用主办的《新濮县周刊》、《濮县党声》、《新鄄城周刊》、《鄄城党声》等刊物,宣扬“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诬蔑共产党“共产共妻,杀人放火”,制造“赤色恐怖”,叫嚣“不让社会上有一个共产党员”,由于国民党的侦缉、搜捕,中共党员陈东升、王登明、刘培岑、毛渲武等先后遭到逮捕。“九·一八”事变后,宣扬“攘外必先安内”的投降卖国政策。1940年后,同日、伪暗中往来,相互勾结,出卖民族利益,有的人则公开投靠日军,充当帮凶,同人民抗日武装制造磨擦,破坏抗日。由于国民党鄄城县党部的阻挠、干扰和离间,使在红船建立的十三支队夭折。在经济上则不择手段自肥。1932至1937年“七·七”事变前,国民党濮鄄主要人物王一德、崔立三、李世丰、张希成等利用搜刮的民脂民膏开放帐铺。1935年黄河决口于临濮,王一德置嗷嗷待哺难民于不顾,用救灾款倒卖卷烟纸。在生活上则吃喝嫖赌吸,五毒俱全。1934年国民党推行“新生活运动”,禁止吸毒贩毒,国民党党员朱希敏、李景思、马汉三、孙勉斋、郭守训却公开吸毒,县党部干事王燕辰、高鸿立竟坐镇县党部贩卖毒品。
解放战争时期,濮县县党部随国民党军队及还乡团,在鄄城疯狂残害中共党员、革命干部、民主人士和人民群众。仅1947年春季3个月内,就杀害县、区、村干部和群众3000多人,在城北枣寨,一次杀害区干部11人。
附:三民主义青年团鄄城分团
1939年2月三青团濮县分团筹备处成立,主任崔立三,书记李世丰,至4月发展团员20余人,5月筹备处设在王堆(今鄄城),主任王鸣宇(王星张),书记钱振亚,下辖青年服务社和区队,主要活动在鄄城境。吴图臣负责葛庄、安乐庄一带;王鸣宇负责箕山一带;钱振亚负责红船一带;李继祥负责临濮一带。
1943年国民党濮县党政机关活动于鄄南一带,县分团筹备处设在马堂,主任王鸣宇,分团辖5个区队,每个区队辖3至5个区分队,每分队10人左右,共150多人。1943年增设总务股,分团直辖1个武装区队、4个直属区分队、5个区分队,1个武装区队,区队长吴显光,河西区队长毛修竹,鄄城区队长董良岑,红船区队长黎自祥,临濮区队长李继祥,舜城区队长马××,此时三青团团员300余人。
1944年冬,鄄南解放,三青团濮县人员同国民党党政机关人员逃窜,王鸣宇等人窜至济宁,又从济宁至济南。1946年,以王鸣宇、钱振亚为首在济南一大马路东头设立三青团濮县分团筹备处临时办公处,一边登记以前的团员,一边进行组织发展。是年,国民党军队北犯,王鸣宇又南窜徐州活动。1947年初,分团设在菏泽三马烟厂,稍后,随国民党回鄄城,王鸣宇仍任主任,钱振亚仍任书记。1949年8月党团合并,三青团随之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