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及民国年间,县无专门统计机构。建国初期,统计资料由县实业科等部门负责提供。1952年12月县设统计科,负责国民经济各项数据的统计。财贸系统等基层单位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此后逐步建立统计报表制度。1954年6月并入财委,1955年3月恢复统计科,1958年4月并入县计划委员会,农、林、工业、商业、金融、文教卫生、厂矿企业及各公社配备专职统计员,负责统计资料上报工作。1962年7月成立县统计局,1968年4月并入县革命委员会统计组。1981年4月恢复县统计局,各乡镇配备专职统计员1名。1984年鄄城县被确定为国家农村经济抽样调查县,成立鄄城县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副科级单位,经费、业务由省农调队直接管理,行政领导由地方管理,编制8人,设办公室和业务股。1986年25个乡镇全部建立统计站,县直较大单位设统计科或会统科,一般单位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至此,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的统计体制基本健全。1987年局内设秘书股和业务股,负责全县各项统计任务,1990年12月全局干部职工26人(其中含农调队8人)。
第一节 机构
清末及民国年间,县无专门统计机构。建国初期,统计资料由县实业科等部门负责提供。1952年12月县设统计科,负责国民经济各项数据的统计。财贸系统等基层单位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此后逐步建立统计报表制度。1954年6月并入财委,1955年3月恢复统计科,1958年4月并入县计划委员会,农、林、工业、商业、金融、文教卫生、厂矿企业及各公社配备专职统计员,负责统计资料上报工作。1962年7月成立县统计局,1968年4月并入县革命委员会统计组。1981年4月恢复县统计局,各乡镇配备专职统计员1名。1984年鄄城县被确定为国家农村经济抽样调查县,成立鄄城县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副科级单位,经费、业务由省农调队直接管理,行政领导由地方管理,编制8人,设办公室和业务股。1986年25个乡镇全部建立统计站,县直较大单位设统计科或会统科,一般单位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至此,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的统计体制基本健全。1987年局内设秘书股和业务股,负责全县各项统计任务,1990年12月全局干部职工26人(其中含农调队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