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财政收入主要是赋税,其中重点是田赋及田赋项下各种附加。从1716年(康熙五十五年)起,清政府推行地丁银制度,将丁税并入田赋征收。地丁以外的赋税,当时通称杂赋,主要以手工业及商业为课税对象。有:关税、盐税、矿税、机织税,此外还有茶课、榨课、牙税、当税、契税等名目的财政收入。据清乾隆《濮州志》记载:地赋和丁赋征银30352两2钱,其他项目的税额无据可查。道光至宣统年间,所定赋税有田赋、盐课、关税、厘金、杂税、杂捐,此外还有牙税、当税、酒税等项。
民国初期的财政收入,主要有田赋、附捐、集市杂捐、烟税、酒税、印花税、营业税、落地税等。1932年共征田赋正银折银78408元,附捐94009元,两项共收172417元。抗日战争时期,主要是根据抗战需要,征收公粮和工商税,自筹自给,随筹随用,保证军政人员的物质供应。解放战争时期,收入上解,支出请领,凭据报销。
建国后的财政收入有农业税、工商各税、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4项,其中主要是农业税和工商各税。在五十年代,两税收入以农业为主,工商税次之。如1955年农业税收入228万元,工商税收入112万元。到六十年代,两税收入基本相平,年收入均在130万元左右。自七十年代初至1990年,两税收入逐渐变为以工商税为主,农业税次之。愈到后来比差愈大。如“四·五”期间(1971至1975年)工商税收入为852.9万元,农业税331万元。到“七·五”期间(1986至1990年),工商税增至4377.7万元,农业税为917.9万元。企业收入1956至1974年的19年间,其中15年盈余,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500.3万元;4年亏损,国家共弥补45.3万元。自1975至1990年的16年间,企业收入年年为负数,国家共弥补2615.8万元,年均163.5万元。亏损单位主要是工业企业。如1976年,企业亏损总额为208.2万元,其中工业企业亏损207.5万元,占企业亏损总额的99.7%,全年仅县化肥厂就亏损167.8万元(化肥厂从建立到停办共亏损300万元)。从1980年起,企业亏损逐年减少。1980年亏损131.4万元,比1979年亏损总额258万元下降50.9%;1983年亏损总额为95.7万元,比1980年下降27.16%,1984年亏损67.6万元,又比1983年下降29.37%。其他收入年年都有。从1953至1990年,38年共收入428.7万元,年均11.28万元。1953至1990年4项收入总数为12793.9万元。其中企业收入负数为2160.8万元;工商各税收入9840.9万元,占收入总数的76.92%(其中国营企业的税收占90%左右);农业税3260.1万元,占收入总数的25.48%;其他收入173.4万元,占收入总数的2.25%。在财政收入总额中,据1973至1982年的统计,平均数为国营企业税收占88.5%,农业税收占11.5%。
鄄城县财政收入,除“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不正常因素外,4项收入基本上是逐年增长的。工商税收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工商企业和工副业的发展,税源扩大和税收力量的加强。1955年,全县工商企业和个体户3216个,税收力量36人。到1985年,全县纳税单位发展到2226个,税收力量增加到180人。农业税收,七十年代较五十年代下降,主要原因是土地的经营方式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产量低落,按人均口粮达不到182.5公斤,人均分配收入达不到45元的政策规定,多数生产队不该交税。1979年全县共有纳税单位3255个,其中有2513个全年应纳税1,171,402元的税额全部免征,从农业税政策角度看,这是体现党的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政策,但从财政收入角度看,则是减少收入,影响了预算资金的使用。1980年全面推行不同形式的土地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产量迅速增长,农业税收也随之增多。1981至1985年的“六·五”时期,共收入575.7万元,比“五·五”时期增加收入355.5万元,比“四·五”时期多收入254.7万元。1986至1990年的“七·五”时期共收入917.9万元,比“六·五”多324.2万元,比“五·五”多697.3万元,比“四·五”多574.9万元。
从1953至1990年,按照国家预算安排,鄄城县共收入上级补助总数为36580.2万元,比全县收入的总数还多23786.3万元。
各个国民经济计划时期鄄城县财政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时期 │总收入 │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
│ │ ├────┬────┬───┬───┬────────┤ │
│ │ │企业 │工商各税│农业税│其他 │专收专支款项收入│ │
├────┼────┼────┼────┼───┼───┼────────┼──────┤
│一·五 │860.5 │0.1 │290.9 │530.2 │37.5 │ │140.5 │
├────┼────┼────┼────┼───┼───┼────────┼──────┤
│二·五 │2592.6 │222.4 │767.5 │838.4 │39.9 │ │646.6 │
├────┼────┼────┼────┼───┼───┼────────┼──────┤
│三年调整│835.6 │827.4 │385 │386.7 │31.4 │ │438.4 │
├────┼────┼────┼────┼───┼───┼────────┼──────┤
│三·五 │1052.8 │-35.6 │557.1 │520.2 │11.1 │ │1416.4 │
├────┼────┼────┼────┼───┼───┼────────┼──────┤
│四·五 │1308.2 │109.7 │852.9 │331 │24.6 │ │2026 │
├────┼────┼────┼────┼───┼───┼────────┼──────┤
│五·五 │249.1 │-1051.7 │1055.6 │220.6 │5 │ │4923.3 │
├────┼────┼────┼────┼───┼───┼────────┼──────┤
│六·五 │1502.2 │-651.6 │1554.2 │575.7 │23.9 │ │16239.2 │
├────┼────┼────┼────┼───┼───┼────────┼──────┤
│七·五 │5117.3 │-856.7 │4377.7 │917.9 │255.3 │423.1 │10749.8 │
├────┼────┼────┼────┼───┼───┼────────┼──────┤
│累计 │12793.9 │-2160.8 │9840.9 │3260.1│428.7 │423.1 │3658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