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 1932年鄄城县邮政局及各邮寄代办所开始开办平信、挂号函件业务。1949年开办快递业务(包括平快邮件、单挂快件、双挂快件,1953年停办),1951年开办代购、托购、征询业务和国际信函业务(1953年停办代购、托购、征询业务,1958年恢复代购业务),1953年开办单挂、双挂信函业务,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使用范围仅限于寄送粮票、布票、油票、户口、粮食关系、迁移证、共青团关系转移证等。
建国初期,函件收寄规格、标准及处理程序多系参照“苏联邮政”和沿用“中华邮政”的办法,挂号函件采用三联单复写挂号收据,1958年改用单页挂号收据,1966年起实行“邮资总付制度”,收寄大宗挂号函件和印刷品,实行登记清单记费,邮件不贴邮票,加盖“邮资已付”戳记寄发,月底按登记清单一次性结算收费。
包裹 1932年鄄城邮政局开办包裹业务,1946年1月开办普通包裹业务,1948年6月收寄包裹业务扩大到全国解放区,是年开办“小包邮件”、“保价包裹”、“保价小包”、“超额包裹”等业务,规定普通包裹不超过5公斤,小包邮件不超过0.5公斤;重逾5公斤,一面长度超过2英尺者为超额包裹。建国后,包裹业务同前。1978年开办商品包裹业务,1980年7月1日开办乙类保价包裹业务。
邮局办理包裹业务与交通运输部门(铁路、公路、水运、航运)有分工,在收寄对象、重量、体积上有限制,邮政包裹仅限于个人零星生活用品、土特产品和商品包裹,重量在0.1至15公斤之间。
包裹收寄程序,1962年前为三联包裹详情单,第一联为收据,第二联为包单,第三联为存根。自1962年起,改为单页包裹详情单,另开二联收据收费。1966年,县局及几处业务量较大的支局,实行“国内包裹邮资已付”戳记,窗口营业收寄包裹不再贴邮票。1980年,凡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者,一律按乙类保价包裹收寄。
汇兑汇兑是邮局代银行的兼办业务,以办理个人汇兑为主。1932年鄄城邮政局开办小额汇兑业务,1949年开办定额汇兑业务(1951年停办)和限额汇兑业务,规定最高额为300元,1980年10月后曾一度改为不限额汇兑,1982年起又实行高额汇兑,最高额为5000元,同年开办存局侯领汇款业务。
汇兑业务,建国初使用三联单汇票,1955年改用二联并按金额大小剪格式,1958年改用二联复写式并使用专用汇套,1962年又改用汇票,装入汇款通知单带汇套一起寄发。
汇兑资金的使用,1953年,由邮政系统管理调拨资金差额,1954年改为在银行开立专户,实行差额管理,每月与银行核对差额一次,向上级银行划款,由省邮电局统一结算。为严格汇兑,自1957年起,配备专职汇兑检查员,对进出口汇票按规定进行把关检查,并负责清理汇兑凭证,向省局汇兑稽核科报帐。
报刊发行 清代邮政和民国邮政不经营报刊发行业务,仅把报刊作为印刷品邮件交邮局寄递。战时邮政从一开始就把党报的发行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即使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最艰苦的阶段,党报的发行也从未间断,而且发行范围不断扩大,并将党报发行到敌占区。1943年初,山东战邮、党内交通和《大众日报》发行部门实行邮发合一,将报刊发行交邮局办理,自此,报刊发行作为邮局的一件业务,不断扩大和深入。1947年5月县邮政局局长赵培建和收发员罗福才,深入基层,亲自发动,3天发行党报65份,组织发行点25处,代办所9处,受到冀鲁豫行署通报表扬。
建国初期,全县各类报刊期发行数已达1318份,基本上达到村村有报纸。1952年开展报刊发行“红五月竞赛”活动,报刊发行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年底各类报刊期发份数1550份。1953年取消随订随止制,实行预定制,计划发行。1954年实行报纸可破月、杂志可破季的征订制度,1955年实行报刊代号制度,同年在较大工厂、学校和农村设立发行站。到1960年,全县发行站(员)112个(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发行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全县报刊订销期发份数由1965年的13662份减少到1970年的5325份,降幅为40%。1978年后报刊发行逐渐走上正轨,邮电系统开展以“比服务、比质量、比协作、比管理、比双革”为中心内容的“五比竞赛”活动,报刊发行业务大幅度增长,1983年全县报刊期发行数增至76388份,比1970年增加14.4倍。1987年发行报纸29435份,杂志25045份;1988年发行报纸24537份,杂志21673份;1989年发行报纸12724份,杂志12919份;1990年发行报纸12812份,杂志11152份。
机要通信 邮政机要通信,是在各级邮政通信部门党组织领导下的内部通信组织,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机要通信称“交通”或“政治交通”,由各地“交通站(局)”配备专职“交通员”传递。建国初期,机要业务全部由军区下设的军邮办理。1953年机要通信划归地方,由地方党委专设机要机构办理。1957年4月1日机要通信移交邮电局办理,设机要室,配机要业务员1名。1970年1月机要通信又划归县委直接领导,1973年重新划归邮电局至今。1980年机要通信与邮政分开,单独核算,按规定收费,属政治性亏损业务。
邮政业务交换量 邮政业务交换量是通过一出、一进、一转,反映局所与局所之间联合作业关系的数量指标。建国初期,仅有计费业务量统计,1958年,为全面了解业务变化情况,合理组织生产,开始实行邮政业务交换量统计。随着邮政业务的开展,交换量不断增长,以函件、包裹、汇票为例。自1958至1985年,函件出口增长94%,进口增长506%;包裹出口增长575%,进口增长545%;汇票出口增长215%,进口增长173%。
邮政编码 1989年,正式使用邮政编码,鄄城县城为274600,梁堂、富春、凤凰乡和鄄城镇为274614,箕山、宋楼乡为274601,左营、陈良乡为274602,旧城镇、李进士堂乡为274603,董口、西双庙乡为274604,临濮、梁屯乡为274605,什集、麻寨乡为274606。郑营、鲁王仓为274607,引马乡为274608,阎什口、张志门乡为274609,彭楼乡为274610,红船镇为274611,大埝乡为274612,葛庄乡为274613。
第三节 邮政业务
函件 1932年鄄城县邮政局及各邮寄代办所开始开办平信、挂号函件业务。1949年开办快递业务(包括平快邮件、单挂快件、双挂快件,1953年停办),1951年开办代购、托购、征询业务和国际信函业务(1953年停办代购、托购、征询业务,1958年恢复代购业务),1953年开办单挂、双挂信函业务,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使用范围仅限于寄送粮票、布票、油票、户口、粮食关系、迁移证、共青团关系转移证等。
建国初期,函件收寄规格、标准及处理程序多系参照“苏联邮政”和沿用“中华邮政”的办法,挂号函件采用三联单复写挂号收据,1958年改用单页挂号收据,1966年起实行“邮资总付制度”,收寄大宗挂号函件和印刷品,实行登记清单记费,邮件不贴邮票,加盖“邮资已付”戳记寄发,月底按登记清单一次性结算收费。
包裹 1932年鄄城邮政局开办包裹业务,1946年1月开办普通包裹业务,1948年6月收寄包裹业务扩大到全国解放区,是年开办“小包邮件”、“保价包裹”、“保价小包”、“超额包裹”等业务,规定普通包裹不超过5公斤,小包邮件不超过0.5公斤;重逾5公斤,一面长度超过2英尺者为超额包裹。建国后,包裹业务同前。1978年开办商品包裹业务,1980年7月1日开办乙类保价包裹业务。
邮局办理包裹业务与交通运输部门(铁路、公路、水运、航运)有分工,在收寄对象、重量、体积上有限制,邮政包裹仅限于个人零星生活用品、土特产品和商品包裹,重量在0.1至15公斤之间。
包裹收寄程序,1962年前为三联包裹详情单,第一联为收据,第二联为包单,第三联为存根。自1962年起,改为单页包裹详情单,另开二联收据收费。1966年,县局及几处业务量较大的支局,实行“国内包裹邮资已付”戳记,窗口营业收寄包裹不再贴邮票。1980年,凡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者,一律按乙类保价包裹收寄。
汇兑汇兑是邮局代银行的兼办业务,以办理个人汇兑为主。1932年鄄城邮政局开办小额汇兑业务,1949年开办定额汇兑业务(1951年停办)和限额汇兑业务,规定最高额为300元,1980年10月后曾一度改为不限额汇兑,1982年起又实行高额汇兑,最高额为5000元,同年开办存局侯领汇款业务。
汇兑业务,建国初使用三联单汇票,1955年改用二联并按金额大小剪格式,1958年改用二联复写式并使用专用汇套,1962年又改用汇票,装入汇款通知单带汇套一起寄发。
汇兑资金的使用,1953年,由邮政系统管理调拨资金差额,1954年改为在银行开立专户,实行差额管理,每月与银行核对差额一次,向上级银行划款,由省邮电局统一结算。为严格汇兑,自1957年起,配备专职汇兑检查员,对进出口汇票按规定进行把关检查,并负责清理汇兑凭证,向省局汇兑稽核科报帐。
报刊发行 清代邮政和民国邮政不经营报刊发行业务,仅把报刊作为印刷品邮件交邮局寄递。战时邮政从一开始就把党报的发行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即使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最艰苦的阶段,党报的发行也从未间断,而且发行范围不断扩大,并将党报发行到敌占区。1943年初,山东战邮、党内交通和《大众日报》发行部门实行邮发合一,将报刊发行交邮局办理,自此,报刊发行作为邮局的一件业务,不断扩大和深入。1947年5月县邮政局局长赵培建和收发员罗福才,深入基层,亲自发动,3天发行党报65份,组织发行点25处,代办所9处,受到冀鲁豫行署通报表扬。
建国初期,全县各类报刊期发行数已达1318份,基本上达到村村有报纸。1952年开展报刊发行“红五月竞赛”活动,报刊发行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年底各类报刊期发份数1550份。1953年取消随订随止制,实行预定制,计划发行。1954年实行报纸可破月、杂志可破季的征订制度,1955年实行报刊代号制度,同年在较大工厂、学校和农村设立发行站。到1960年,全县发行站(员)112个(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发行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全县报刊订销期发份数由1965年的13662份减少到1970年的5325份,降幅为40%。1978年后报刊发行逐渐走上正轨,邮电系统开展以“比服务、比质量、比协作、比管理、比双革”为中心内容的“五比竞赛”活动,报刊发行业务大幅度增长,1983年全县报刊期发行数增至76388份,比1970年增加14.4倍。1987年发行报纸29435份,杂志25045份;1988年发行报纸24537份,杂志21673份;1989年发行报纸12724份,杂志12919份;1990年发行报纸12812份,杂志11152份。
机要通信 邮政机要通信,是在各级邮政通信部门党组织领导下的内部通信组织,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机要通信称“交通”或“政治交通”,由各地“交通站(局)”配备专职“交通员”传递。建国初期,机要业务全部由军区下设的军邮办理。1953年机要通信划归地方,由地方党委专设机要机构办理。1957年4月1日机要通信移交邮电局办理,设机要室,配机要业务员1名。1970年1月机要通信又划归县委直接领导,1973年重新划归邮电局至今。1980年机要通信与邮政分开,单独核算,按规定收费,属政治性亏损业务。
邮政业务交换量 邮政业务交换量是通过一出、一进、一转,反映局所与局所之间联合作业关系的数量指标。建国初期,仅有计费业务量统计,1958年,为全面了解业务变化情况,合理组织生产,开始实行邮政业务交换量统计。随着邮政业务的开展,交换量不断增长,以函件、包裹、汇票为例。自1958至1985年,函件出口增长94%,进口增长506%;包裹出口增长575%,进口增长545%;汇票出口增长215%,进口增长173%。
邮政编码 1989年,正式使用邮政编码,鄄城县城为274600,梁堂、富春、凤凰乡和鄄城镇为274614,箕山、宋楼乡为274601,左营、陈良乡为274602,旧城镇、李进士堂乡为274603,董口、西双庙乡为274604,临濮、梁屯乡为274605,什集、麻寨乡为274606。郑营、鲁王仓为274607,引马乡为274608,阎什口、张志门乡为274609,彭楼乡为274610,红船镇为274611,大埝乡为274612,葛庄乡为27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