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手工业由来已久。据出土铜戈、铜铲、陶罐、瓷盘等器物表明,县境内在战国时就有铸造业,元明时已有陶瓷业。又据《濮州志》载:“元志,其民朴厚,好稼穑,务蚕织”,“男耕女织以为常”,可见至少在元代已有家庭纺织业。至清代,家庭妇女多以纺织为业。
清末民初,个体手工业逐渐发展。粉坊、油坊、糖坊、染坊、蒸酒店、木匠铺、铁匠铺、砖瓦窑等小手工业,散布于城镇和农村。
建国初,人民政府重视发展手工业生产。在合作化运动中,兴办了一批小型企业。1952年全县有木材加工组4个,1955年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多数小手工业者走上合作化道路,有的进入国营企业。是年,成立手工业合作社26个,从业人员1717人。1957年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160个,从业人员3584人,总收入88万元,利润8.94万元。
1958年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工业畸型发展。一些工业项目盲目上马,先后建立酒厂、被服厂、棉毛丝针织厂、纸厂、鞋厂、电池厂、衣扣厂、糖厂、木业社、铁业社、建筑公司等十几个工业企业,1960年又建立五金厂和修配厂,职工达到1052个。但由于当时尚不具备工业大发展的条件,致使糖厂、衣扣厂、鞋厂相继下马。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一些企业关停并转,仅保留印刷厂、农机厂、窑厂、被服厂、修配厂、酒厂等6个企业,职工精减为233人。是年5月,被服厂、修配厂、窑厂由地方国营转为集体企业,农机厂、印刷厂、酒厂转为地方国营。企业生产形势有所好转,并逐渐走上正常轨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多数企业停产,全县年总产值仅有286.95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政策,扩大企业自主权,不断完善生产责任制,从而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工业生产迅速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5年属工业公司管辖的国营企业有味精厂、酒厂、印刷厂、农机厂,集体企业有毛纺厂、麻纺厂、淀粉厂。共有干部职工2200余人,其中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19人,经济师15人。属二轻工业公司管辖的企业有木器厂、地毯厂、轻工机械修配厂、五金厂、被服一厂、被服二厂、旋木厂、皮件厂、工艺美术实验厂。除木器厂属“五小企业”外,其余均属集体企业。共有干部职工827人,其中技术人员51人。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为8273万元。
1990年全民企业有酒厂、味精厂、榨油机厂、印刷厂、化工厂、淀粉厂、有机化工厂、麻纺织厂、毛纺织厂、棉纺织厂、木器厂;集体企业有地毯厂、被服一厂、被服二厂、皮件厂、草制品厂、五金厂、服务社。乡镇企业178处,总产值32854万元,利润2783万元,税金589万元。
第二章 行业及体制
鄄城手工业由来已久。据出土铜戈、铜铲、陶罐、瓷盘等器物表明,县境内在战国时就有铸造业,元明时已有陶瓷业。又据《濮州志》载:“元志,其民朴厚,好稼穑,务蚕织”,“男耕女织以为常”,可见至少在元代已有家庭纺织业。至清代,家庭妇女多以纺织为业。
清末民初,个体手工业逐渐发展。粉坊、油坊、糖坊、染坊、蒸酒店、木匠铺、铁匠铺、砖瓦窑等小手工业,散布于城镇和农村。
建国初,人民政府重视发展手工业生产。在合作化运动中,兴办了一批小型企业。1952年全县有木材加工组4个,1955年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多数小手工业者走上合作化道路,有的进入国营企业。是年,成立手工业合作社26个,从业人员1717人。1957年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160个,从业人员3584人,总收入88万元,利润8.94万元。
1958年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工业畸型发展。一些工业项目盲目上马,先后建立酒厂、被服厂、棉毛丝针织厂、纸厂、鞋厂、电池厂、衣扣厂、糖厂、木业社、铁业社、建筑公司等十几个工业企业,1960年又建立五金厂和修配厂,职工达到1052个。但由于当时尚不具备工业大发展的条件,致使糖厂、衣扣厂、鞋厂相继下马。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一些企业关停并转,仅保留印刷厂、农机厂、窑厂、被服厂、修配厂、酒厂等6个企业,职工精减为233人。是年5月,被服厂、修配厂、窑厂由地方国营转为集体企业,农机厂、印刷厂、酒厂转为地方国营。企业生产形势有所好转,并逐渐走上正常轨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多数企业停产,全县年总产值仅有286.95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政策,扩大企业自主权,不断完善生产责任制,从而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工业生产迅速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5年属工业公司管辖的国营企业有味精厂、酒厂、印刷厂、农机厂,集体企业有毛纺厂、麻纺厂、淀粉厂。共有干部职工2200余人,其中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19人,经济师15人。属二轻工业公司管辖的企业有木器厂、地毯厂、轻工机械修配厂、五金厂、被服一厂、被服二厂、旋木厂、皮件厂、工艺美术实验厂。除木器厂属“五小企业”外,其余均属集体企业。共有干部职工827人,其中技术人员51人。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为8273万元。
1990年全民企业有酒厂、味精厂、榨油机厂、印刷厂、化工厂、淀粉厂、有机化工厂、麻纺织厂、毛纺织厂、棉纺织厂、木器厂;集体企业有地毯厂、被服一厂、被服二厂、皮件厂、草制品厂、五金厂、服务社。乡镇企业178处,总产值32854万元,利润2783万元,税金5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