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沿明制,设河道总督管理黄河河务。1724年(清雍正二年)设副河道总督,分管山东、河南河务。1729年(雍正七年)建立山东河道总督。1860年(咸丰十年)山东河务由河东河道总督统辖。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裁撤河东河道总督,河务由山东巡抚兼管,并于沿河两岸设河标(后改为河防营)4营,分汛防守,常年驻工。民国初,濮县河防营有营官1人,官带1人,哨官5人,勇夫300余人。濮县黄河南岸设堰工局,管理人员20余名,工程人员36人,负责修工防守管理民堰,先后驻旧城的王桥、康屯和临濮的苏泗庄。1917年成立山东河务局。1930年1月取消河防营,于南北两岸设10个分段。分段以下设工程汛防守汛。1938年黄河改道,鄄城县修防机构撤销。1946年2月2日建立冀鲁豫黄河水利委员会,是年5月,成立鄄城县黄河修防段,隶属第二和第三修防处,先后驻葛庄、大李庄、苏泗庄,1964年迁至旧城至今,下设秘书股、工程股、供给股和1个工程队。1949年8月划归平原河务局领导,隶属菏泽修防处。1952年12月划归山东河务局。1958年全段实有职工62人,同年6月,设旧城分段,1964年撤销。1960年2月设生产管理股,1961年撤销。1968年5月成立修防段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办公室和生产办公室。1971年改为政工、办事、工务、财务4组,1974年改组为股。1977年元月18日增设引黄股,时全段职工130人。1977年10月恢复鄄城县修防段名称。1980年3月19日经山东河务局批准,设临濮、董口、旧城、左营4个分段,撤销工程队队部,将工程班分驻各分段,时全段职工334人。1981年12月24日设办公室、人事股、基建股、工务股、财务股。1983年根据机构改革和沿黄任务的需要,修防段下设秘书、政工、工务、工程管理、财务器材5股,辖临濮、董口、旧城、左营4个分段。1990年下设政工股、秘书股、财务股、工务股、工管股、多办、滩区办、工会等9个股室,辖临濮、董口、旧城、左营4个分段,苏泗庄、旧城2个闸管所和机械施工队,全段共有干部职工322人,其中工程师1人,会计师1人。
第一节 治黄机构
清沿明制,设河道总督管理黄河河务。1724年(清雍正二年)设副河道总督,分管山东、河南河务。1729年(雍正七年)建立山东河道总督。1860年(咸丰十年)山东河务由河东河道总督统辖。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裁撤河东河道总督,河务由山东巡抚兼管,并于沿河两岸设河标(后改为河防营)4营,分汛防守,常年驻工。民国初,濮县河防营有营官1人,官带1人,哨官5人,勇夫300余人。濮县黄河南岸设堰工局,管理人员20余名,工程人员36人,负责修工防守管理民堰,先后驻旧城的王桥、康屯和临濮的苏泗庄。1917年成立山东河务局。1930年1月取消河防营,于南北两岸设10个分段。分段以下设工程汛防守汛。1938年黄河改道,鄄城县修防机构撤销。1946年2月2日建立冀鲁豫黄河水利委员会,是年5月,成立鄄城县黄河修防段,隶属第二和第三修防处,先后驻葛庄、大李庄、苏泗庄,1964年迁至旧城至今,下设秘书股、工程股、供给股和1个工程队。1949年8月划归平原河务局领导,隶属菏泽修防处。1952年12月划归山东河务局。1958年全段实有职工62人,同年6月,设旧城分段,1964年撤销。1960年2月设生产管理股,1961年撤销。1968年5月成立修防段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办公室和生产办公室。1971年改为政工、办事、工务、财务4组,1974年改组为股。1977年元月18日增设引黄股,时全段职工130人。1977年10月恢复鄄城县修防段名称。1980年3月19日经山东河务局批准,设临濮、董口、旧城、左营4个分段,撤销工程队队部,将工程班分驻各分段,时全段职工334人。1981年12月24日设办公室、人事股、基建股、工务股、财务股。1983年根据机构改革和沿黄任务的需要,修防段下设秘书、政工、工务、工程管理、财务器材5股,辖临濮、董口、旧城、左营4个分段。1990年下设政工股、秘书股、财务股、工务股、工管股、多办、滩区办、工会等9个股室,辖临濮、董口、旧城、左营4个分段,苏泗庄、旧城2个闸管所和机械施工队,全段共有干部职工322人,其中工程师1人,会计师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