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初,日军侵占郓城后,建立了日伪郓城县警察局。8月,警察局缩编为警察总所,下设5系1室1所。各系设系长、巡官和书记各1人,警察多少不一。
督察系:设系长、巡官、书记各1人。主要任务是训练警察,检查岗哨值勤。
政务系:设系长、巡官各1人。任务是发放枪支弹药、被服和负责人员配备等。
保安系:设系长、巡官各1人。主管编制保甲,训练保甲长。全县居民每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甲有甲长,保有保长,乡长兼联保主任。强行一人“犯法”,全甲治罪的连座法。成人发放“良民证”,外出必须向保长报告并携带“良民证”,否则一经查获即按私通八路军治罪。
经济系:设系长、巡官各1人。专管禁止、封锁敌占区的物资运往解放区。
特务系:是警察所的核心组织,设系长、副系长、巡官、书记各1人,每区配情报员1—2人。1940年7月,系内增设情报室,调配12名知识分子,分派四乡,以教学为掩护,从事刺探抗日军政情报。1941年又建剿共班,配备14人。1943年7月,再次调配20人充实到剿共班。据查,日伪统治时期,被伪警察系统直接杀害的共产党员、革命干部和无辜群众达300多人。
二、日伪在郓城的警察机构及其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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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初,日军侵占郓城后,建立了日伪郓城县警察局。8月,警察局缩编为警察总所,下设5系1室1所。各系设系长、巡官和书记各1人,警察多少不一。
督察系:设系长、巡官、书记各1人。主要任务是训练警察,检查岗哨值勤。
政务系:设系长、巡官各1人。任务是发放枪支弹药、被服和负责人员配备等。
保安系:设系长、巡官各1人。主管编制保甲,训练保甲长。全县居民每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甲有甲长,保有保长,乡长兼联保主任。强行一人“犯法”,全甲治罪的连座法。成人发放“良民证”,外出必须向保长报告并携带“良民证”,否则一经查获即按私通八路军治罪。
经济系:设系长、巡官各1人。专管禁止、封锁敌占区的物资运往解放区。
特务系:是警察所的核心组织,设系长、副系长、巡官、书记各1人,每区配情报员1—2人。1940年7月,系内增设情报室,调配12名知识分子,分派四乡,以教学为掩护,从事刺探抗日军政情报。1941年又建剿共班,配备14人。1943年7月,再次调配20人充实到剿共班。据查,日伪统治时期,被伪警察系统直接杀害的共产党员、革命干部和无辜群众达3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