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93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93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建国前和建国后的50—60年代,郓城没有经济合同管理机构。1979年8月8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管理经济合同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始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初步开展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1980年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农商企业经济合同基本条款的试行规定》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管理经济合同的试行规定》、县工商局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对农商苹果合同搞了试点,结合县土产公司、楚寨、何庄两个大队林场,签订苹果合同2份,履约率达100%。
    1981年12月31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2年,县工商管理部门成立了合同、商标、广告股,设工作人员3人。对经济合同签约和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调解合同纠纷。对外地转来的11份合同副本(金额22.1万元)进行监督履行。
    1983—1985年8月,鉴证经济合同51份,金额289.5万元。合同鉴证费自1984年10月开始征收,至1985年8月,共收鉴证费493元。接收外地转来的合同副本142份,金额为479.9万元,处理合同纠纷案件12起,合同金额92.35万元(其中争议金额为62.5万元)。合同案件受理费自1985年开始征收。1985年3月,成立了郓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3人。自此,县经济合同案件的调解与裁决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结合基层工商所和有关部门,对经济合同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履行。
    自1981年颁发经济合同法以来,至1985年,郓城县共举办有关经济合同法的各类培训班10余期,培训骨干300余名,出简报30余期,宣传了合同法的方针、政策、原则和履行的程序,使合同法逐步得以实施。
    1986年,系统地宣传了《经济合同法》。1987年在全县建立了经济合同管理网,举办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培训93人次。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1988年开展清理合同纠纷大检查活动,共清理156个企业,各种合同纠纷114件,经过仲裁和协商,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1.4万元。1989年,进一步完善了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增设经济合同管理股和2个派出仲裁厅,29个基层所都配备了合同管理员。帮助全县112家企业建立了合同管理机构,为156名企业合同管理员颁发了证书。举办合同管理员和企业法人代表学习班,开展合同管理咨询服务。
    1986—1990年,解决农民与供销社及信用社入股分红的合同纠纷4596件,金额110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帮助全县各企业完善了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共鉴证合同3577份,金额2625.8万元。解决纠纷315件。查处无效经济合同130份。评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60家,其中省级3家,地区级57家。1990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荣获山东省经济合同管理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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