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1990年,郓城县编造、实行了七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一五”计划 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94%的农户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工厂由1953年的9家发展到1957年的25家,共3个门类,工业及手工业总产值达到406.3万元,比1952年增加59.1万元,增长76%;在农业连续受灾的情况下,1957年农业总产值达到3801万元,为1952年的97.76%。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9。
“二五”计划 由于受“左”的思想干扰和“大跃进”的冲击,原定的郓城县国民经济计划严重脱离实际,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人民生活陷于困境。1961年下半年,党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计划进行调整。停、缓了一些工业建设项目,全党大办农业,生产日趋好转。1962年粮食总产9346.5万公斤,单产66公斤,分别为1952年的58.6%和74.2%。1962年工业总产值378万元,较1957年下降7.5%。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10。
三年调整时期 1963—1965年,郓城县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着重抓好农业生产,进行工业内部结构调整,同时也注意了商业、文教卫生等事业的调整,使全县经济状况明显好转。1965年粮食总产15152万公斤,单产69公斤,分别比1962年增长62%和79%。工业较前发展,196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858万元,比1962年增长127%。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5.7。
“三五”计划 1966年县重新调整了1963年编制的第三个五年计划。由于“文化大革命”对国民经济的破坏,1970年,粮食计划总产24000万公斤,实际仅达11849万公斤,为计划的49.4%。工业总产值计划2100万元,实际完成1587万元,为计划的75.6%。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2.7。
“四五”计划 前期执行情况尚好,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影响了计划的执行。1975年,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整顿,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粮食总产16767万公斤,工业总产值2174万元,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3.9。
“五五”计划 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和工业生产开始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了对基建、物资、物价等计划工作的管理,开始理顺各种经济关系。第二阶段,1979年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农村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1978—1979两年,全县粮食总产均超历史最高水平的1956年,分别为21497万公斤和会2761万公斤,完成年计划的95.5%和106%。从1978年起,社员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贫穷落后的面貌已开始有所改观。198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实际完成5557万元,比1975年增长155.6%,年平均递增率为20.6%,为年计划的109%。“五五”时期年平均总产值实际完成4615万元,比“四五”时期平均水平增长161.9%,为“五五”时期年平均计划水平的93.4%。1980年,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3.5。
“六五”计划 继续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农村进一步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在完成国家任务后,有权按照市场情况增加生产,自销部分产品。部分商品允许商店同工厂、社队挂钩直接进货。城镇个体所有制经济可适当发展。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实行了招标承包。由于这一系列改革,提前一年全面完成了“六五”计划。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52837万元,比1980年增加27896万元,为1980年的2.1倍,翻了1.1番,年递增16.2%,人均国民收入迖到451元,增加228元,为1980年的2倍,年递增15.1%。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3.4:6.6。
“七五”计划 贯彻执行“改革、放开”的经济建设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行了一系列的计划配套改革,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指标,扩大指导性计划指标,形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七五”计划执行情况好于以往。(一)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村经济全面振兴。全县已建成全国商品粮、优质棉、鲁西黄牛、青山羊和小尾寒羊生产基地。平均每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1亿多斤,商品棉40多方担,肉类2.6万吨,皮类100多万张。199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4%。粮食总产量达到45万吨,比1985年增加7万吨;棉花总产达到2.34万吨,比1985年增加0.16万吨;大牲畜达到11.21万头,比1985年增加3.81万头;生猪22.5万头,比1985年增加5.5万头;青山羊77.71万只,1985年增加50.71.万只;小尾寒羊存养量20万只,比1985年增加15.2万只;家禽饲养量244万只,比1985年增加83.5万只;肉类总产量2.67万吨,比1985年增加1.43万吨。(二)工业生产迅速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至1990年,全县形成了以食品、纺织、玻璃塑料制品、搪瓷、机械、酿造、化工等14个主要行业为主的轻工生产体系和粮油、食品、棉纺、畜产品、木材、工艺品六大加工系列。全县县属工业发展到3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9个,从业人员5649人,技术人员366人;乡村工业发展到4785处,其中乡镇办137处,村办179处,联办988处,户办3481处,从业人员3.81万人。1990年,金县工业总产值达到5.12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3.6%。其中,乡以上(含乡)工业产值3.0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3.7%,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达到2.0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64.7%。商、粮、供工业出现了突破性进展,至1990年工业产值达到1.27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4.8%。全县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分别达到1.39亿元和1.04亿元,分别比1985年增加2.5倍和2.8倍。到1990年,全县已有8种产品获省优质产品称号,搪瓷厂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浸出油厂、棉五厂、化机厂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标准件厂、面粉广等6个厂晋升为地区级先进企业。1990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合成氨达到8415吨,氮肥5614吨,棉布558方米,搪瓷制品1219吨,日用玻璃1148吨,饮料、酒3100吨,塑料制品2382吨,棉纱368吨,标准件851万件,曲轴57400根,特灯506万只,冷藏加工能力250吨,浸出油加工能力1.25万,面粉加工能力2.8万吨,皮草加工能力150万张。经济效益状况有所改善,全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5943元,平均每年递增5.2%。(三)重点建设和技术改造成绩显著。全县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724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累计2689万元,更新改造投资累计4553万元。县棉纺厂、塑料厂、特灯厂、面粉厂、浸出油厂等一批重点项目均已竣工投产,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城乡建设方面开通拓宽街道5条,整修30万平方米,完成下水道工程1.4万米,绿化带1万多米,铺设人行道3.3万平方米,新建楼房13.23万平方米。自来水供水量达440万吨。电力建设总投资70万元,至1990年全县通电行政村733个,比1985年增加234个,增长3.4倍,供电总量达到8225万度,平均每年递增12.8%,(四)交通、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快。1990年全县沥青公路通车里程达283公里,货运周转量3675.65万吨公里,平均每年递增17%,运输量101.82吨。邮路总长度225公里,农村投递路线2176公里,邮电业务总量134万元,长话、市话、农话传输能力和自动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五)财贸战线发生了历史性转变。1990年地方财政收入2839万元,比1985年增加1902.3万元,平均每年递增24.8%。社会商品零售额1990年达到29480万元,比1985年增加1.3亿%,平始每年递增12.3%。外贸出口商品收购额350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25.4%。城乡居民储蓄额达到3.5亿元,人均353元,比1985年增加270元;农民储蓄2.4亿元,人均260元,比1985年增加184元。(六)科技、教育、文卫、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七五”期间,共取得重要科研成果45项,90%的科技成果得到应用。5年间教育总投资7215万元,其中中小学校舍32700万平方米,达标率95%,平均每年向大专院校输送学生631名。1990年中专学校在校生630人,高中在校生4703人,农技中学在校生1500人,初中在校生30520人,小学在校生117596人。5年来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医疗水平大大提高,病床由1985年的757张增加到974张。体育事业发展较快,县体育中心建成训练房、游泳池、射击场三大体育设施。至1990年,全县有门球场、练功场等老年人体育流动场所85处、活动室55个。为上级有关部门输送优秀运动员240名。年通过国家体委检查验收,郓城县被命名为全国体育先进县。文化事业,到1990年全县已初步普及广播、电视。建乡镇文化站38个,文化中心12个,文化大队61个,各类文化专业户235户,各类放映单位59个。初步形成文化馆、站、队、户四级文化网络。“七五”时期,郓城县经济实力大大增强。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94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与1985年相比,平均每年递增10.5%,国民收入达到5.53亿元,平均每年递增8.7%,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1.7%。乡村工业已占工业总产值的一半以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700元,人均国民收入达到557元。工农业产值比例基本上调整为5.3:4.7,重大比例关系已趋于协调。
郓城县“六五”(1981—1985)计划部分指标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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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农作物 │粮食作 │粮食 │其中: │总产 │玉米 │总产 │地瓜 │总产 │大豆 │总产 ┃
┃ 数目 │总播种 │物播种 │息产量│小麦 │(吨)│面积 │(吨) │面积 │(吨) │面积 │(吨)┃
┃年份 │面积 │面积 │(吨)│ 面积 │ │(万亩)│ │(万亩)│ │(万亩)│ ┃
┃ │(万亩)│(万亩)│ │(万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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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计 划 │230 │165 │225000│75 │86200 │24 │41500 │20 │47000 │34.95 │24500 ┃
┃ ├──────┼────┼────┼───┼────┼───┼───┼─────┼───┼────┼────┼───┨
┃ │实际完成 │223.16 │174. 64 │213135│74.58 │83980 │26.06 │49750 │18.8 │35005 │38.85 │26335 ┃
┃ ├──────┼────┼────┼───┼────┼───┼───┼─────┼───┼────┼────┼───┨
┃ │占计划(%)│97.0 │105.8 │94.7 │99.4 │97.4 │108.6 │119.9 │94.0 │74.5 │111.2 │107.5 ┃
┠──┼──────┼────┼────┼───┼────┼───┼───┼─────┼───┼────┼────┼───┨
┃1982│计 划 │228 │165 │225000│75 │10500O│25 │55000 │20 │43500 │35 │28000 ┃
┃ ├──────┼────┼────┼───┼────┼───┼───┼─────┼───┼────┼────┼───┨
┃ │实际完成 │223. 02 │162.84 │261065│75.01 │119000│27.59 │63970 │16.42 │39760 │32.33 │24160 ┃
┃ ├──────┼────┼────┼───┼────┼───┼───┼─────┼───┼────┼────┼───┨
┃ │占计划(%)│97.8 │98.7 │116.0 │100.0 │113.3 │110.4 │116.3 │82.1 │91.4 │92.4 │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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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计划 │235 │172 │270000│80 │160000│40 │75500 │15 │42500 │26 │19000 ┃
┃ ├──────┼────┼────┼───┼────┼───┼───┼─────┼───┼────┼────┼───┨
┃ │实际完成 │228.12 │157.03 │314700│79.19 │177200│31.63 │76990 │14.64 │36495 │24.45 │15775 ┃
┃ ├──────┼────┼────┼───┼────┼───┼───┼─────┼───┼────┼────┼───┨
┃ │占计划(%)│97.1 │91.3 │116.6 │99.0 │110.8 │79.0 │102.0 │97.6 │85.0 │93.8 │84.2 ┃
┠──┼──────┼────┼────┼───┼────┼───┼───┼─────┼───┼────┼────┼───┨
┃1984│计 划 │270 │167 │295000│85 │190000│40 │85000 │17 │48000 │26 │23000 ┃
┃ ├──────┼────┼────┼───┼────┼───┼───┼─────┼───┼────┼────┼───┨
┃ │实际完成 │250. 06 │167. 44 │358725│97.12 │230105│30.96 │74750 │13.03 │32065 │20.68 │15355 ┃
┃ ├──────┼────┼────┼───┼────┼───┼───┼─────┼───┼────┼────┼───┨
┃ │占计划(%)│92.6 │100.3 │121.6 │114.3 │121.1 │77.5 │87.9 │76.6 │66.8 │79.6 │66.8 ┃
┠──┼──────┼────┼────┼───┼────┼───┼───┼─────┼───┼────┼────┼───┨
┃1985│计划 │270 │18O │380000│100 │250000│45 │85000 │20 │36000 │20 │19000 ┃
┃ ├──────┼────┼────┼───┼────┼───┼───┼─────┼───┼────┼────┼───┨
┃ │实际完成 │255.25 │184.53 │381275│102.98 │252485│36.66 │75660 │15.40 │28975 │21.60 │16275 ┃
┃ ├──────┼────┼────┼───┼────┼───┼───┼─────┼───┼────┼────┼───┨
┃ │占计划(%)│94.5 │102.5 │100.3 │102.9 │101.0 │81.5 │89.0 │77.0 │80.5 │108.0 │85.7 ┃
┃ ├──────┼────┼────┼───┼────┼───┼───┼─────┼───┼────┼────┼───┨
┃ │递增率(%)│2.4 │3.2 │15.4 │5.5 │29.9 │11.8 │14.7 │-5.7 │-5.5 │11.7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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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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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棉花 │总产 │油料作│总产 │其中:│总产 │造林 │肓苗 │大牲 │猪 │羊 │工业 │社会 ┃
┃ 数目 │面积 │(吨)│物面积│(吨)│花生 │(吨)│面积 │面积 │畜 │(万头)│(万只)│总产值│商品 ┃
┃年份 │(万亩)│ │(万亩)│ │面积 │ │(万亩)│(万亩)│(万头)│ │ │(万元)│零售额┃
┃ │ │ │ │ │(万亩)│ │ │ │ │ │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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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计 划 │30 │9095 │1.72 │1000 │0.72 │550 │0.3 │1.2 │5.5 │20 │41 │5000 │12000 ┃
┃ ├──────┼───┼───┼───┼───┼───┼───┼───┼───┼───┼───┼───┼───┼───┨
┃ │实际完成 │33.90 │16945 │0.99 │680 │0.55 │510 │0.05 │0.71 │5.55 │17.72 │34.09 │5955 │12722 ┃
┃ ├──────┼───┼───┼───┼───┼───┼───┼───┼───┼───┼───┼───┼───┼───┨
┃ │占计划(%)│113.3 │186. 9│57.6 │68.5 │76.4 │92.7 │16.7 │59.2 │100. 9│88.6 │83.1 │119.1 │115.7 ┃
┠──┼──────┼───┼───┼───┼───┼───┼───┼───┼───┼───┼───┼───┼───┼───┨
┃1982│ 计 划 │55.2 │27600 │0.7 │500 │0.6 │400 │0.4 │0.7 │6.1 │20 │45 │6500 │11900 ┃
┃ ├──────┼───┼───┼───┼───┼───┼───┼───┼───┼───┼───┼───┼───┼───┨
┃ │实际完成 │49.24 │28450 │0.40 │210 │0.90 │80 │0.09 │0.45 │5.49 │14.59 │32.55 │6611 │13749 ┃
┃ ├──────┼───┼───┼───┼───┼───┼───┼───┼───┼───┼───┼───┼───┼───┨
┃ │占计划(%) │89.2 │103.1 │57.1 │42.0 │15.0 │20.0 │22.5 │67.1 │90. 0 │73.0 │72.3 │101.7 │115.5 ┃
┠──┼──────┼───┼───┼───┼───┼───┼───┼───┼───┼───┼───┼───┼───┼───┨
┃1983│计 划 │45 │22500 │0.5 │500 │0.4 │320 │0.65 │1.0 │5.5 │16 │34 │8000 │15100 ┃
┃ ├──────┼───┼───┼───┼───┼───┼───┼───┼───┼───┼───┼───┼───┼───┨
┃ │实际完成 │61.18 │38750 │0. 37 │205 │0.08 │85 │0.43 │0.75 │6.32 │14.09 │33.46 │11156 │15125 ┃
┃ ├──────┼───┼───┼───┼───┼───┼───┼───┼───┼───┼───┼───┼───┼───┨
┃ │占计划(%) │135.9 │172.2 │74.0 │40.0 │20.0 │26.6 │66.2 │75.0 │114.9 │88.1 │98.4 │139.5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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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计 划 │80 │21500 │1.2 │300 │0.5 │550 │0.8 │1.0 │6.1 │15 │33 │12000 │15500 ┃
┃ ├──────┼───┼───┼───┼───┼───┼───┼───┼───┼───┼───┼───┼───┼───┨
┃ │实际完成 │74.42 │46315 │0.91 │1310 │0.54 │1160 │0.74 │0.70 │6.58 │14.11 │31.73 │11957 │15560 ┃
┃ ├──────┼───┼───┼───┼───┼───┼───┼───┼───┼───┼───┼───┼───┼───┨
┃ │占计划(%) │93.0 │216.2 │75.8 │163.8 │108. 0│210. 9│92.5 │70.0 │107.9 │94.0 │96.2 │99.6 │100.4 ┃
┠──┼──────┼───┼───┼───┼───┼───┼───┼───┼───┼───┼───┼───┼───┼───┨
┃1985│计 划 │51.1 │30000 │10 │24500 │8 │23400 │1.0 │2.4 │7.0 │15 │33 │17200 │16700 ┃
┃ ├──────┼───┼───┼───┼───┼───┼───┼───┼───┼───┼───┼───┼───┼───┨
┃ │实际完成 │45.42 │25035 │10.81 │19530 │10.40 │18440 │2.36 │2.24 │7.43 │17.08 │32.51 │15960 │16516 ┃
┃ ├──────┼───┼───┼───┼───┼───┼───┼───┼───┼───┼───┼───┼───┼───┨
┃ │占计划(%) │88.9 │83. 5 │108.1 │79.7 │130.0 │78.8 │326.0 │93.3 │106.1 │113.9 │98.5 │92.8 │98.9 ┃
┃ ├──────┼───┼───┼───┼───┼───┼───┼───┼───┼───┼───┼───┼───┼───┨
┃ │递增率(%) │10.8 │11.6 │55.0 │89.5 │80.0 │100.1 │35. 3 │13.5 │8.7 │-3.7 │-3.4 │23.5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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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划执行
视图
1953—1990年,郓城县编造、实行了七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一五”计划 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94%的农户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工厂由1953年的9家发展到1957年的25家,共3个门类,工业及手工业总产值达到406.3万元,比1952年增加59.1万元,增长76%;在农业连续受灾的情况下,1957年农业总产值达到3801万元,为1952年的97.76%。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9。
“二五”计划 由于受“左”的思想干扰和“大跃进”的冲击,原定的郓城县国民经济计划严重脱离实际,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人民生活陷于困境。1961年下半年,党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计划进行调整。停、缓了一些工业建设项目,全党大办农业,生产日趋好转。1962年粮食总产9346.5万公斤,单产66公斤,分别为1952年的58.6%和74.2%。1962年工业总产值378万元,较1957年下降7.5%。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10。
三年调整时期 1963—1965年,郓城县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着重抓好农业生产,进行工业内部结构调整,同时也注意了商业、文教卫生等事业的调整,使全县经济状况明显好转。1965年粮食总产15152万公斤,单产69公斤,分别比1962年增长62%和79%。工业较前发展,196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858万元,比1962年增长127%。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5.7。
“三五”计划 1966年县重新调整了1963年编制的第三个五年计划。由于“文化大革命”对国民经济的破坏,1970年,粮食计划总产24000万公斤,实际仅达11849万公斤,为计划的49.4%。工业总产值计划2100万元,实际完成1587万元,为计划的75.6%。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2.7。
“四五”计划 前期执行情况尚好,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影响了计划的执行。1975年,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整顿,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粮食总产16767万公斤,工业总产值2174万元,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3.9。
“五五”计划 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和工业生产开始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了对基建、物资、物价等计划工作的管理,开始理顺各种经济关系。第二阶段,1979年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农村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1978—1979两年,全县粮食总产均超历史最高水平的1956年,分别为21497万公斤和会2761万公斤,完成年计划的95.5%和106%。从1978年起,社员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贫穷落后的面貌已开始有所改观。198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实际完成5557万元,比1975年增长155.6%,年平均递增率为20.6%,为年计划的109%。“五五”时期年平均总产值实际完成4615万元,比“四五”时期平均水平增长161.9%,为“五五”时期年平均计划水平的93.4%。1980年,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1:3.5。
“六五”计划 继续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农村进一步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在完成国家任务后,有权按照市场情况增加生产,自销部分产品。部分商品允许商店同工厂、社队挂钩直接进货。城镇个体所有制经济可适当发展。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实行了招标承包。由于这一系列改革,提前一年全面完成了“六五”计划。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52837万元,比1980年增加27896万元,为1980年的2.1倍,翻了1.1番,年递增16.2%,人均国民收入迖到451元,增加228元,为1980年的2倍,年递增15.1%。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3.4:6.6。
“七五”计划 贯彻执行“改革、放开”的经济建设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行了一系列的计划配套改革,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指标,扩大指导性计划指标,形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七五”计划执行情况好于以往。(一)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村经济全面振兴。全县已建成全国商品粮、优质棉、鲁西黄牛、青山羊和小尾寒羊生产基地。平均每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1亿多斤,商品棉40多方担,肉类2.6万吨,皮类100多万张。199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4%。粮食总产量达到45万吨,比1985年增加7万吨;棉花总产达到2.34万吨,比1985年增加0.16万吨;大牲畜达到11.21万头,比1985年增加3.81万头;生猪22.5万头,比1985年增加5.5万头;青山羊77.71万只,1985年增加50.71.万只;小尾寒羊存养量20万只,比1985年增加15.2万只;家禽饲养量244万只,比1985年增加83.5万只;肉类总产量2.67万吨,比1985年增加1.43万吨。(二)工业生产迅速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至1990年,全县形成了以食品、纺织、玻璃塑料制品、搪瓷、机械、酿造、化工等14个主要行业为主的轻工生产体系和粮油、食品、棉纺、畜产品、木材、工艺品六大加工系列。全县县属工业发展到3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9个,从业人员5649人,技术人员366人;乡村工业发展到4785处,其中乡镇办137处,村办179处,联办988处,户办3481处,从业人员3.81万人。1990年,金县工业总产值达到5.12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3.6%。其中,乡以上(含乡)工业产值3.0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3.7%,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达到2.0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64.7%。商、粮、供工业出现了突破性进展,至1990年工业产值达到1.27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4.8%。全县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分别达到1.39亿元和1.04亿元,分别比1985年增加2.5倍和2.8倍。到1990年,全县已有8种产品获省优质产品称号,搪瓷厂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浸出油厂、棉五厂、化机厂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标准件厂、面粉广等6个厂晋升为地区级先进企业。1990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合成氨达到8415吨,氮肥5614吨,棉布558方米,搪瓷制品1219吨,日用玻璃1148吨,饮料、酒3100吨,塑料制品2382吨,棉纱368吨,标准件851万件,曲轴57400根,特灯506万只,冷藏加工能力250吨,浸出油加工能力1.25万,面粉加工能力2.8万吨,皮草加工能力150万张。经济效益状况有所改善,全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5943元,平均每年递增5.2%。(三)重点建设和技术改造成绩显著。全县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724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累计2689万元,更新改造投资累计4553万元。县棉纺厂、塑料厂、特灯厂、面粉厂、浸出油厂等一批重点项目均已竣工投产,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城乡建设方面开通拓宽街道5条,整修30万平方米,完成下水道工程1.4万米,绿化带1万多米,铺设人行道3.3万平方米,新建楼房13.23万平方米。自来水供水量达440万吨。电力建设总投资70万元,至1990年全县通电行政村733个,比1985年增加234个,增长3.4倍,供电总量达到8225万度,平均每年递增12.8%,(四)交通、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快。1990年全县沥青公路通车里程达283公里,货运周转量3675.65万吨公里,平均每年递增17%,运输量101.82吨。邮路总长度225公里,农村投递路线2176公里,邮电业务总量134万元,长话、市话、农话传输能力和自动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五)财贸战线发生了历史性转变。1990年地方财政收入2839万元,比1985年增加1902.3万元,平均每年递增24.8%。社会商品零售额1990年达到29480万元,比1985年增加1.3亿%,平始每年递增12.3%。外贸出口商品收购额350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25.4%。城乡居民储蓄额达到3.5亿元,人均353元,比1985年增加270元;农民储蓄2.4亿元,人均260元,比1985年增加184元。(六)科技、教育、文卫、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七五”期间,共取得重要科研成果45项,90%的科技成果得到应用。5年间教育总投资7215万元,其中中小学校舍32700万平方米,达标率95%,平均每年向大专院校输送学生631名。1990年中专学校在校生630人,高中在校生4703人,农技中学在校生1500人,初中在校生30520人,小学在校生117596人。5年来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医疗水平大大提高,病床由1985年的757张增加到974张。体育事业发展较快,县体育中心建成训练房、游泳池、射击场三大体育设施。至1990年,全县有门球场、练功场等老年人体育流动场所85处、活动室55个。为上级有关部门输送优秀运动员240名。年通过国家体委检查验收,郓城县被命名为全国体育先进县。文化事业,到1990年全县已初步普及广播、电视。建乡镇文化站38个,文化中心12个,文化大队61个,各类文化专业户235户,各类放映单位59个。初步形成文化馆、站、队、户四级文化网络。“七五”时期,郓城县经济实力大大增强。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94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与1985年相比,平均每年递增10.5%,国民收入达到5.53亿元,平均每年递增8.7%,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1.7%。乡村工业已占工业总产值的一半以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700元,人均国民收入达到557元。工农业产值比例基本上调整为5.3:4.7,重大比例关系已趋于协调。
郓城县“六五”(1981—1985)计划部分指标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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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农作物 │粮食作 │粮食 │其中: │总产 │玉米 │总产 │地瓜 │总产 │大豆 │总产 ┃
┃ 数目 │总播种 │物播种 │息产量│小麦 │(吨)│面积 │(吨) │面积 │(吨) │面积 │(吨)┃
┃年份 │面积 │面积 │(吨)│ 面积 │ │(万亩)│ │(万亩)│ │(万亩)│ ┃
┃ │(万亩)│(万亩)│ │(万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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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计 划 │230 │165 │225000│75 │86200 │24 │41500 │20 │47000 │34.95 │24500 ┃
┃ ├──────┼────┼────┼───┼────┼───┼───┼─────┼───┼────┼────┼───┨
┃ │实际完成 │223.16 │174. 64 │213135│74.58 │83980 │26.06 │49750 │18.8 │35005 │38.85 │26335 ┃
┃ ├──────┼────┼────┼───┼────┼───┼───┼─────┼───┼────┼────┼───┨
┃ │占计划(%)│97.0 │105.8 │94.7 │99.4 │97.4 │108.6 │119.9 │94.0 │74.5 │111.2 │1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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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计 划 │228 │165 │225000│75 │10500O│25 │55000 │20 │43500 │35 │28000 ┃
┃ ├──────┼────┼────┼───┼────┼───┼───┼─────┼───┼────┼────┼───┨
┃ │实际完成 │223. 02 │162.84 │261065│75.01 │119000│27.59 │63970 │16.42 │39760 │32.33 │24160 ┃
┃ ├──────┼────┼────┼───┼────┼───┼───┼─────┼───┼────┼────┼───┨
┃ │占计划(%)│97.8 │98.7 │116.0 │100.0 │113.3 │110.4 │116.3 │82.1 │91.4 │92.4 │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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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计划 │235 │172 │270000│80 │160000│40 │75500 │15 │42500 │26 │19000 ┃
┃ ├──────┼────┼────┼───┼────┼───┼───┼─────┼───┼────┼────┼───┨
┃ │实际完成 │228.12 │157.03 │314700│79.19 │177200│31.63 │76990 │14.64 │36495 │24.45 │15775 ┃
┃ ├──────┼────┼────┼───┼────┼───┼───┼─────┼───┼────┼────┼───┨
┃ │占计划(%)│97.1 │91.3 │116.6 │99.0 │110.8 │79.0 │102.0 │97.6 │85.0 │93.8 │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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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计 划 │270 │167 │295000│85 │190000│40 │85000 │17 │48000 │26 │23000 ┃
┃ ├──────┼────┼────┼───┼────┼───┼───┼─────┼───┼────┼────┼───┨
┃ │实际完成 │250. 06 │167. 44 │358725│97.12 │230105│30.96 │74750 │13.03 │32065 │20.68 │15355 ┃
┃ ├──────┼────┼────┼───┼────┼───┼───┼─────┼───┼────┼────┼───┨
┃ │占计划(%)│92.6 │100.3 │121.6 │114.3 │121.1 │77.5 │87.9 │76.6 │66.8 │79.6 │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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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计划 │270 │18O │380000│100 │250000│45 │85000 │20 │36000 │20 │19000 ┃
┃ ├──────┼────┼────┼───┼────┼───┼───┼─────┼───┼────┼────┼───┨
┃ │实际完成 │255.25 │184.53 │381275│102.98 │252485│36.66 │75660 │15.40 │28975 │21.60 │16275 ┃
┃ ├──────┼────┼────┼───┼────┼───┼───┼─────┼───┼────┼────┼───┨
┃ │占计划(%)│94.5 │102.5 │100.3 │102.9 │101.0 │81.5 │89.0 │77.0 │80.5 │108.0 │85.7 ┃
┃ ├──────┼────┼────┼───┼────┼───┼───┼─────┼───┼────┼────┼───┨
┃ │递增率(%)│2.4 │3.2 │15.4 │5.5 │29.9 │11.8 │14.7 │-5.7 │-5.5 │11.7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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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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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棉花 │总产 │油料作│总产 │其中:│总产 │造林 │肓苗 │大牲 │猪 │羊 │工业 │社会 ┃
┃ 数目 │面积 │(吨)│物面积│(吨)│花生 │(吨)│面积 │面积 │畜 │(万头)│(万只)│总产值│商品 ┃
┃年份 │(万亩)│ │(万亩)│ │面积 │ │(万亩)│(万亩)│(万头)│ │ │(万元)│零售额┃
┃ │ │ │ │ │(万亩)│ │ │ │ │ │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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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计 划 │30 │9095 │1.72 │1000 │0.72 │550 │0.3 │1.2 │5.5 │20 │41 │5000 │12000 ┃
┃ ├──────┼───┼───┼───┼───┼───┼───┼───┼───┼───┼───┼───┼───┼───┨
┃ │实际完成 │33.90 │16945 │0.99 │680 │0.55 │510 │0.05 │0.71 │5.55 │17.72 │34.09 │5955 │12722 ┃
┃ ├──────┼───┼───┼───┼───┼───┼───┼───┼───┼───┼───┼───┼───┼───┨
┃ │占计划(%)│113.3 │186. 9│57.6 │68.5 │76.4 │92.7 │16.7 │59.2 │100. 9│88.6 │83.1 │119.1 │1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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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计 划 │55.2 │27600 │0.7 │500 │0.6 │400 │0.4 │0.7 │6.1 │20 │45 │6500 │11900 ┃
┃ ├──────┼───┼───┼───┼───┼───┼───┼───┼───┼───┼───┼───┼───┼───┨
┃ │实际完成 │49.24 │28450 │0.40 │210 │0.90 │80 │0.09 │0.45 │5.49 │14.59 │32.55 │6611 │13749 ┃
┃ ├──────┼───┼───┼───┼───┼───┼───┼───┼───┼───┼───┼───┼───┼───┨
┃ │占计划(%) │89.2 │103.1 │57.1 │42.0 │15.0 │20.0 │22.5 │67.1 │90. 0 │73.0 │72.3 │101.7 │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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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计 划 │45 │22500 │0.5 │500 │0.4 │320 │0.65 │1.0 │5.5 │16 │34 │8000 │15100 ┃
┃ ├──────┼───┼───┼───┼───┼───┼───┼───┼───┼───┼───┼───┼───┼───┨
┃ │实际完成 │61.18 │38750 │0. 37 │205 │0.08 │85 │0.43 │0.75 │6.32 │14.09 │33.46 │11156 │15125 ┃
┃ ├──────┼───┼───┼───┼───┼───┼───┼───┼───┼───┼───┼───┼───┼───┨
┃ │占计划(%) │135.9 │172.2 │74.0 │40.0 │20.0 │26.6 │66.2 │75.0 │114.9 │88.1 │98.4 │139.5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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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计 划 │80 │21500 │1.2 │300 │0.5 │550 │0.8 │1.0 │6.1 │15 │33 │12000 │15500 ┃
┃ ├──────┼───┼───┼───┼───┼───┼───┼───┼───┼───┼───┼───┼───┼───┨
┃ │实际完成 │74.42 │46315 │0.91 │1310 │0.54 │1160 │0.74 │0.70 │6.58 │14.11 │31.73 │11957 │15560 ┃
┃ ├──────┼───┼───┼───┼───┼───┼───┼───┼───┼───┼───┼───┼───┼───┨
┃ │占计划(%) │93.0 │216.2 │75.8 │163.8 │108. 0│210. 9│92.5 │70.0 │107.9 │94.0 │96.2 │99.6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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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计 划 │51.1 │30000 │10 │24500 │8 │23400 │1.0 │2.4 │7.0 │15 │33 │17200 │16700 ┃
┃ ├──────┼───┼───┼───┼───┼───┼───┼───┼───┼───┼───┼───┼───┼───┨
┃ │实际完成 │45.42 │25035 │10.81 │19530 │10.40 │18440 │2.36 │2.24 │7.43 │17.08 │32.51 │15960 │16516 ┃
┃ ├──────┼───┼───┼───┼───┼───┼───┼───┼───┼───┼───┼───┼───┼───┨
┃ │占计划(%) │88.9 │83. 5 │108.1 │79.7 │130.0 │78.8 │326.0 │93.3 │106.1 │113.9 │98.5 │92.8 │98.9 ┃
┃ ├──────┼───┼───┼───┼───┼───┼───┼───┼───┼───┼───┼───┼───┼───┨
┃ │递增率(%) │10.8 │11.6 │55.0 │89.5 │80.0 │100.1 │35. 3 │13.5 │8.7 │-3.7 │-3.4 │23.5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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