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货币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8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8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货币


    币制沿革  清代实行银钱平行流通,大项用银,小项用钱。在郓流通的货币多为银锭和制钱(俗称青钱)。银锭以重量不等分为元宝、中锭、锞子、福珠四种,制钱为官铸铜币,圆形,中有方孔,铸有朝代年号。民间交易,多以钱计。郓城境内流通的制钱有康熙通宝、道光元宝、宣统通宝等多种。青钱1枚为1文,1000文为1贯(俗称1吊),重约7斤。钱色好者称足钱或满钱,即980文称1000文。还有大钱(或称京钱),足色者490文算1000文。清咸丰年间,为支应浩繁的军费开支,铸以当十至当千大钱。因货币贬值,物价昂贵,清咸丰末年被迫停铸。至此,方孔钱频于消亡。
    民国期间币制以银元为本位市,以铜元(俗称铜板或铜子,中间无孔)为铺币。民国初年,沿用清末的银铸币,品种繁多,成色不一。
    1914年(民国3年)  规定铜元有每枚当制钱100文、50文、20文、10文四种。10文者称“单铜元”,20文者称“双铜元”9民国初年,每1000文铜钱或铜元可换银元1元。1927年(民国16年)北伐战争以后,铜元逐渐被镍币所代替。铜元从诞生到消亡不过30年左右的历史。
    1933年(民国22年)  国民党财政部公布,以孙中山像银币正式作为国币。当时郓城县流通的银币就有“袁头”、“孙头”、“双龙”、“卧龙”、“风船”、“飞鹰”、“站人”及新疆银币等多种。
    1935年(民国24年)  国民党政府实行“币制改革”、“白银国有”,禁用金银。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面额为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五元、十元六种。还有硬铺币:五分、十分、二十分三种。另有关金(是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的简称)作为缴纳关税支付的工具,由中央银行发行。1937年(民国26年)法币流通到本县。同时流通的,还有山东省民生银行发行的辅币(面额为一角、二角)和县内各钱庄、商号发行的大量土票(乡票)多种(见《建国前郓城县发行乡票的部分商户表》)。1921年(民国10年),郓城乡禀盛行,全县票号达2500余家,大老人乡原有50个村,当时票号即达70家。
    1938—1945年(民国27—34年),日伪政权的金融机构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日伪钞票在县内敌占区流通。
    1946—1948年(民国35—37年)局势动荡,金融市场混乱,郓城城乡流通的货币既有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关金券、金元券、银元券,又有各解放区人民民主政府发行的鲁西币、北海币、冀南币,还有银元、乡票等。农民为了避免货币急剧贬值造成的损失,出现以物易物、以粮食代替货币等现象。
    1949年人民币开始在本县流通,同时收回各解放区人民民主政府发行的地方性货币,收兑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禁止全银、外币在市场上流通。人民币发行的票额有: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一万界、五万元7种。1955年3月1日,发行新人民币。至1977年底,新人民币的面额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二元、五元、十元,共10种。与纸币同时流通的硬币(1957年10月1日发行)面额有:一分、二分、五分3种。1980年3月发行的金属币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一元4种,极少流通。1987年4月和1988年5月又分别发行面额50元、100元人民币。
    
    建国前郓城县发行乡票的部分商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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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字号      │地址          │资本    │店铺字号      │地址        │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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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厚        │城北关        │2000吊  │南玉和        │祝庄        │2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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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厚        │城北关        │2000吊  │元兴隆        │二十里铺    │1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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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祥银号      │城关          │90000元 │振兴隆        │程庄        │8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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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          │城关          │10000元 │三义和        │肖皮口      │8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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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成        │郭屯          │1000吊  │谦义和        │张楼        │10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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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堂        │郭屯          │1000吊  │松茂          │前营        │5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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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源义        │郭屯          │1000吊  │和顺昌        │刘官屯      │1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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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原          │郭屯          │1000吊  │中元泰        │飞集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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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远          │东张楼        │5000吊  │福源          │华营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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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          │杨庄集        │3000吊  │义胜          │魏垓        │1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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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顺兴        │杨庄集        │5000吊  │义和          │大老人      │3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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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          │田垓          │2000吊  │东生堂        │大老人      │1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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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隆        │田垓          │1000吊  │东生祥        │大老人      │1000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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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比值  1912年(民国元年),1两银子折银元1元2角,3吊制钱折银元1元。
    1918年(民国7年),2.7吊制钱折银元1元。
    1925年(民国14年),2吊制钱折银元1元。	
    1931年(民国20年)后,7—8吊制钱折银元1元。
    1938—1945年(民国27—34年),伪钞1元折鲁西币2分。
    1942年(民国31年)4月,关金1元折法币20元。
    1947年(民国36年)2月,陕甘宁边区币1元折法币2元8角。
    1948年(民国37年)8月,金元券1元折法币300万元。
    1948年(民国37年)12月1日发行人民币。次年人民币开始在郓流通,并按1:100的比价收兑冀南币、北海币,以1:300的比价收兑铜元券。
    1949年解放区与国民党统治区开始通汇,金元券与人民币比值为20:1。
    1955年3月1日发行新人民币,以代替面额大的旧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可兑换旧人民币1万元。
    货币流通  建国前,在国民党统治区,由于大量发行法币,通货膨胀严重,造成物价飞涨。1945年9月,一封国内平信邮资需法币2元。1949年9月,一封平信邮资折合法币225亿元。短短四年间,每封平信邮资增长1125亿倍。

    郓城县部分年度现金收支总额和投放回笼情況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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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现金                                      │投放(+) │年底货币│年底增减款┃
┃年度    ├────┬─────┬────┬─────┤回笼(-) │流通量  │数        ┃
┃        │收入总额│年度增减额│支出总额│年度增减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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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182     │          │164     │          │-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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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1364    │+461      │1271    │+656      │-93       │212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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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1746    │+326      │1756    │+369      │+10       │311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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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2043    │+170      │2130    │+509      │+87       │284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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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2921    │+3        │2839    │+92       │-82       │437     │+926      ┃
┠────┼────┼─────┼────┼─────┼─────┼────┼─────┨
┃1962    │2479    │-90       │1848    │-454      │-631      │46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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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    │2620    │+6        │2928    │+121      │+308      │440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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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2818    │+35       │2973    │-36       │+155      │520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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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4146    │+595      │3999    │+172      │-147      │466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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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    │4163    │+14       │4292    │-14       │-129      │510     │+4        ┃
┠────┼────┼─────┼────┼─────┼─────┼────┼─────┨
┃1975    │4323    │+407      │4019    │+268      │-304      │652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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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5017    │+206      │4717    │+400      │-300      │650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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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8090    │+1941     │9391    │+2728     │+1301     │2200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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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16096   │+4502     │19001   │+5130     │+2905     │3300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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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39050   │+7924     │45631   │+8900     │+6581     │9039    │+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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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64873   │+18663    │73294   │+20719    │+8421     │14350   │+2230     ┃
┠────┼────┼─────┼────┼─────┼─────┼────┼─────┨
┃1990    │13610   │+18293    │146152  │+17667    │+10051    │30000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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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银收兑  建国后,国家允许个人保留金银,但不得计价使用和私自买卖,可按国家牌价到银行兑换。据统计,1962—1985年郓城县人民银行共收兑黄金45244.2克、白银325974.38克、银元393185枚。其中1983—1985年共收兑黄金214克、白银2758克、银元1060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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