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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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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
钱庄 银号 清代县无国家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由钱庄、银号办理。清同治年间,唐店村有和盛银号,资本雄厚,聘用经理3人、店员20多人。县城内有永和堂药行兼银号。清光绪年间,县城北关(现公安局后路西四合院内)有项记钱庄,财东是李勋臣。清光绪末年,广裕和银号、裕生厚银号相继开业,除经办存、放款业务外也承办汇兑业务。 清末县城内有银号15家,资本均在两三千吊以上。 1918年(民国7年)后,全县银号、钱庄达160多家,资本一般都在四五千元,广裕和银号、玉立银号资本均达万元以上。 1927—1928年间(民国16—17年),出现商务会办的惠祥银号,并在城三关分设惠东、惠南、惠北银号,同时兼出钱票,以作资本。 1936年(民国25年),成立代理山东省民生银行放款的“郓城金融流通处”,1938年日军侵占郓城时倒闭。抗日战争开始时县城内有20多家银号、钱庄,乡村银号、钱庄也有几十处。如武安有同义兴、公聚成、中兴3家,每户资金约有硬币五至七千元,从业者各有三四人。五界首王楼有同兴、德泰两个钱庄。 郓城县1915—1931主要钱庄、银号情况表 单位:元(银元) ┏━━━━━┯━━━━━┯━━━━━┯━━━┯━━━━━┯━━━━━┯━━━━┯━━━━┓ ┃庄号名称 │ 开办时间 │经营方式 │资金 │庄号名称 │开办时间 │经营方式│资金 ┃ ┠─────┼─────┼─────┼───┼─────┼─────┼────┼────┨ ┃隆盛和 │1925 │合资 │750 │裕茂恒 │1929 │合资 │900 ┃ ┠─────┼─────┼─────┼───┼─────┼─────┼────┼────┨ ┃喻义祥 │1931 │合资 │630 │仁记 │1923 │合资 │900 ┃ ┠─────┼─────┼─────┼───┼─────┼─────┼────┼────┨ ┃义全永 │1930 │合资 │500 │瑞记 │1926 │合资 │630 ┃ ┠─────┼─────┼─────┼───┼─────┼─────┼────┼────┨ ┃泰兴永 │1931 │合资 │630 │信义成 │1927 │合资 │630 ┃ ┠─────┼─────┼─────┼───┼─────┼─────┼────┼────┨ ┃隆祥 │1920 │合资 │630 │瑞成 │1929 │合资 │750 ┃ ┠─────┼─────┼─────┼───┼─────┼─────┼────┼────┨ ┃广裕和 │19.17 │合资 │2500 │豫升 │1933 │合资 │1300 ┃ ┠─────┼─────┼─────┼───┼─────┼─────┼────┼────┨ ┃悦来生 │1919 │合资 │750 │复聚永 │1930 │合资 │1000 ┃ ┠─────┼─────┼─────┼───┼─────┼─────┼────┼────┨ ┃恒泰和 │1921 │合资 │560 │一铸远 │1925 │合资 │750 ┃ ┠─────┼─────┼─────┼───┼─────┼─────┼────┼────┨ ┃泰和成 │1923 │合资 │800 │中孚恒 │1921 │合资 │630 ┃ ┠─────┼─────┼─────┼───┼─────┼─────┼────┼────┨ ┃瑞丰恒 │1925 │合资 │630 │恒丰泰 │1931 │合资 │500 ┃ ┠─────┼─────┼─────┼───┼─────┼─────┼────┼────┨ ┃同裕成 │1919 │合资 │900 │万年青 │1919 │合资 │750 ┃ ┠─────┼─────┼─────┼───┼─────┼─────┼────┼────┨ ┃大有成 │1915 │合资 │900 │永和祥 │1923 │合资 │560 ┃ ┗━━━━━┷━━━━━┷━━━━━┷━━━┷━━━━━┷━━━━━┷━━━━┷━━━━┛ 银行 1945年初郓城抗日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设信用股,对外称鲁西银行郓城县办事处。办事处主任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兼任,设股长1人,由会计、出纳经办银行业务。 1946年1月,郓城县划分为郓城、郓北两县,郓城县金融业务暂由冀鲁豫区行二分行代理。1946年6月建立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二分行郓北县支行。1947年行址由姚庄迁往潘渡,全县8个区,每区设借贷所1处。 1947年5月,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二分行郓城办事处成立。随县政府游动,常驻李河口、王营等村。1947年7月,迁居郓城东关圆圈门。1948年郓城县先后建立了义和里、陈坡、武安、郭屯、黄堆集5个借贷所,负责借贷业务。 1949年9月10日,郓城、郓北、郓巨三县合并为郓城县,原三县金融机构也同时合并,建立中国人民银行郓城县支行(简称人民银行),行址在县城天主教堂院内,设业务组、会计组、出纳组、人事组,共有干部职工32人。1950年迁至繁荣街西端路北新建行。1951年县行设人事股、秘书股、会计股、出纳股、业务股、信用股、保险股,共有干部职工69人,设潘渡、王集两处营业所。1952年县行增设保卫股,下设10处营业所,一个流动服务组。1953年县行为加强城镇储蓄业务,设立储蓄专柜。1954年除城关区建立流动服务组外,其余16个区每区建营业所1处。 1956年6月,郓城县建立中国农业银行郓城县支行(简称农业银行),设农放股、信用合作股。 1957年7月农业银行并入人民银行。 1958年根据上级“紧缩编制,减少层次”的指示,县行撤销专业股,成立业务、行政两个办公室。为寒立公社一级财政,把全县16处营业所、1处流动服务组下放到15处人民公社,成立公社信用部。 1959年县行撤销业务、行政两个办公室,恢复5个专业股,同时把15处公社信用部改为15处营业所。 1960年5月,设建设银行郓城办事处,1962年8月1日撤销,其业务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菏泽专区支行接办。 1964年3月,人、农两行分设。 1965年12月,人、农两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郓城县支行。 1976年8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郓城县办事处。 1979年1月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郓城县办事处改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郓城县支行,设人秘股、会计股、拨款股。 1980年9月,人、农两行分设,人民银行所辖营业所,全部归属农业银行。 1984年,建立中国工商银行郓城县支行(简称工商银行)。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对外挂两个牌子,内部合署办公。行长1人,副行长2人,干部职工82人。设有办公室、人事科、工商信贷科、计划科、储蓄科、出纳科、会计科。1985年1月设技术改造科。1986年5月,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正式分开,人行将工商信贷、储蓄等项业务移交给工商行办理。是年3月撤销工商信贷科,分别设立工业信贷科、商业信贷科。同时撤销技术改造科,其业务并入工业信贷科。1990年4月,设立稽核科。工商行从建立至1990年先后在县城设立13处储蓄所。 1990年人民银行设会计科、货币发行科、计划调研科、金管科、稽核科、人事秘书科、保卫科、办公室。 1990年农业银行设会计科、出纳科、纪检组、人秘科、企业信贷科、农贷科、计划科、审计科、信用合作科。在县城和乡镇设营业所28个,储蓄所10个。 信用合作社 1952年在吕月屯试办第一个信用部之后,到1954年全县陆续建立以小乡为单位的信用社33处,信用组49个,金融委员16名,信用社社员共入股9.2万股。1955年全县有农村信用社112处,入社农户占全县农户的62%。1956年达到乡乡建社,全县信用社发展到120处,有干部295名,78%的农户参加了信用社。1957年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整顿,合并了一批小社。1958年全县信用社和营业所合并,变成公社信用部。1959年公社信用部改成营业所,恢复信用社。1962年对信用社又进行了整顿,把信用社的体制恢复为独立的集体金融组织。至1972年又把信用社合并成以公社为单位的大社,全县共有17个信用社。1972年以后,农村信用社已发展成为县集体经济组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农村金融工作的对象由过去主要支持农业生产变为支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支持承包户、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信用社的机构也进一步健全。1985年,全县共有27个农村信用合作社,545个信用站,正式职工259人。1990年,全县共有27个农村信用合作社,4个信用分社,605个信用站,固定职工463人,合同制职工233人,信贷员6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