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郓城妇女有缠足的陋俗,女孩长到六七岁便开始缠足,折断趾骨,人为地造成畸形。至十四五岁时,足型又尖又小,名曰“金莲”,站立不稳,行动不便,形同残疾,造成终身痛苦。如果女孩子的足没有缠小,不仅当母亲的要受社会舆论讥讽,并且还影响女孩的婚姻。1929年(民国18年),郓城县曾设立过“放足会”,但效果甚微。1939年后,抗日县政府开展放足运动,抗日根据地的妇女放足者渐多。建国后,缠足陋习根绝。
第三节 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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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郓城妇女有缠足的陋俗,女孩长到六七岁便开始缠足,折断趾骨,人为地造成畸形。至十四五岁时,足型又尖又小,名曰“金莲”,站立不稳,行动不便,形同残疾,造成终身痛苦。如果女孩子的足没有缠小,不仅当母亲的要受社会舆论讥讽,并且还影响女孩的婚姻。1929年(民国18年),郓城县曾设立过“放足会”,但效果甚微。1939年后,抗日县政府开展放足运动,抗日根据地的妇女放足者渐多。建国后,缠足陋习根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