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社交礼俗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63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63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 社交礼俗
宗族 续家谱 家谱又名宗谱,是记载一姓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迹的谱籍。郓城县历代有修家谱和续家谱之俗。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续家谱之风盛行,至60年代,此风曾被当作地主阶级复辟活动批判。“文化大革命”中,许多家谱被作为“四旧”、“毒草”焚烧,也有一部分被群众秘密保存下来。到80年代,续家谱之风再次兴起,全县绝大多数姓氏又续修了家谱。续家谱的事宜,一般都是由家族长主持。首先组织十几个人的班子,然后再到本族各户按人头敛钱(各族按每人交1—5元不等),世系分布到外乡、外县、外省的,再派人分别联系,续接。一般8岁以上男孩和成年人都入谱,女孩不入谱,等长大出嫁后才可与丈夫一块入谱。不论居住在何地何村庄,凡续了家谱的人见了面,在论清世系行辈之后,即按行辈称呼,亲如一家,称为“认一家子”。 修祠堂 建国前,郓城县许多较大的家族都在本村建筑祠堂(亦称家庙),许多祠堂修建庄重典雅、富丽堂煌。多为殿堂式建筑,堂前有多级石阶,上去石阶是方石铺地的走廊,走廊上有多根漆红明柱,门窗多为有各种图案的透雕结构;殿堂内正中摆设几代世祖的牌位,牌楼多为檀香木刻制,深红漆刷色;堂顶多为双脊琉璃瓦,沿脊顶通四角塑各式飞禽走兽以及多种兵器,有的四角飞檐均挂风铃。整个祠堂,多为四合院建筑,大门口两旁均有石狮相对而蹲。建国前,每逢春节,家族长都要率全族长者集中祠堂内给祖先磕头行礼。建国后,家族祠堂均被废除,多改为公房使用(村委会办公室或学校等),“文化大革命”中有的被拆除。80年代,随着续家谱之风的兴起,少数家族又重修祠堂。 家族长 家族中辈分最高,年纪较长,在族人中有较高威信的人为家族长。建国前,在宗法制度下,家族长对族人有很大的支配权力,主持处理本族中的重大事宜,如续家谱、修家庙、祭祀祖先、处理族产或族人矛盾等。族人犯了错误家族长可以训斥,有权令其赔礼道歉,严重的可以逐村。建国后,家族长的支配权力和作用逐渐降低,但凡家族婚丧之事,还要请家族长参谋。 近门 血统关系比较近的为近门子,一般五世(俗称“五服”)以内关系比较密切,有丧事则赔灵祭奠,有喜事则主动帮忙,平时互相关心帮助,来往频繁。春节时,晚辈要给长辈拜年磕头,有的要送点礼品。五世以后的近门关系逐渐疏远。 过继儿子和“倒扎门” 郓城县有到中、老年无子(也称“绝户”)从血统关系较近的人(一般是亲侄或叔辈侄或堂叔辈侄)中过继儿子之俗。过继的儿子有的改口称爹娘,有的不改口,仍维持原称呼。过继的儿子有同亲生儿子同样的权力和义务,如继承家产,赡养老人等。建国前过继儿子的较多,建国后因有了“五保户”、“敬老院”,过继儿子的已很少见。有女无子的人开始用“倒扎门”(也称“招女婿”,即将女婿接到女方家中居住)的方式找赡养人。“倒扎门”在建国初期受人鄙视,到70—80年代已为社会新风,大加提倡。 家庭 家长 建国前,在男尊女卑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家长多为男性。家长在家庭成员中有支配权力,如生产计划的制定,家庭成员的分工,农副业生产的安排,财产的管理等。家长如能秉公理家,指挥有方,家庭成员则男耕女织,共同劳动,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如专制独裁,偏向偏爱,家庭成员则尔虞我诈,各怀异心,吵架斗殴。建国后,家庭成员每人都有份土地,封建大家庭的经济基础被摧毁,户均人口逐渐由多变少,大家庭逐渐由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所构成的小家庭取而代之。这种小家庭男女均参加生产劳动,妇女经济上得到独立,地位提高,因而许多小家庭的当家人由女人取代。但多数家庭还是夫妇二人共同理家管财。 家庭成员 建国前,由于受封建礼教的约束,家庭成员之间清规戒律颇多。如妇女对叔公,尤其对大辈哥(丈夫之兄)平常要采取回避态度,不论何时何地言行绝不能轻佻。素有“小叔公、大大辈(即大辈哥),碰倒叔公躲大辈”之说;公公和儿媳之间,在日常生活中,言行均须持庄重严肃态度,一般情况下,公公不进儿媳住室,向有“父不入子房”的规矩;又如新媳妇回娘家,婆婆则对儿媳说,“到家问您娘好,问全家人好。”儿媳则回答“捎到了。”儿媳返回,与婆婆见面则说“俺爹、娘问您好来。”婆婆则问,“您爹、娘身子都好呗?家里人都好呗?”还有如新媳妇做饭前先问婆婆做啥饭,婆婆说明,媳妇照办;平时长辈进屋,晚辈要立即站起让座等等。建国后,随着人们意识形态的变化,大家庭中的陈规旧俗逐渐减少,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团结和睦的家庭新风逐渐形成。 分家 建国前,大家庭中兄弟二人以上,结婚后有了独立生活能力,就要与父母分家另开灶。有老人者,除留下供老人生活用的房产土地外,其余家产按兄弟人数划分成若干份,一般采用抓阄方式分之。建国后,兄弟们分家时间提前。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人靠劳动吃饭。一些儿子多的家庭,儿子结婚一个,分出一个,最后只与一子共同生活,有的全部分开,老人自炊或由几个儿子轮流赡养。儿子结婚后,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多系独子。 尊重长辈、孝敬老人 春节晚辈要给长辈拜年(磕头),多数长辈要给晚辈的孩子压岁钱(建国前每人三、五角,建国后逐渐增多,80年代后,每个孩子要给五至十元,有的五十甚至上百元不等),平时吃饭或宴席上要让长辈坐上首,晚辈给长辈端碗、拿馍、倒茶、斟酒等。晚辈有了过错,长辈训斥,甚至打骂,一般晚辈不得还口还手。儿子对父母一般做到“养老送终”。建国后,多数家庭的老人生活较为舒适幸福。对于孤寡老人,党和人民政府自50年代就创办敬老院“五保户”等社会福利事业,有的分散供养,有的集中供养。80年代,凡进入敬老院的孤寡老人生活费用进一步提高,一般是冬发棉夏发单,年年更新衣着,一年到头细米白面,荤素兼有,做到“生养死葬”。 积私房 建国前,大家庭中成人子女有积私房的习俗。儿子用结婚时亲友赠送的磕头钱、手巾钱,买羊喂养,或者放高利贷。这样,私房愈积愈多,有的购置家当,有的购买土地,这些家当、土地在弟兄们分家时不算股份,仍旧归自己所有。闺女则利用麦、秋两季复收(拾麦、拾豆卖钱),积攒私房,结婚时用以购买衣服嫁妆。建国后,50年代,积私房现象尚存,60年代以后,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积私房现象已不复存在。 邻里 邻里路遇,点头或打招呼,如饭后,即问“吃饭了吗?”对方即答“吃过了,您吃了吗?”若在村外路遇,则问“做啥去?”对方则如实相告。 邻里有了婚丧大事,主动到有事者家中,请问帮忙,承担些联系、借桌凳、买酒菜或接客陪客等事务。 不管谁家死了人,邻里成年人男女均去烧纸吊唁。 邻里拌过嘴、闹过意见有了隔阂,春节时晚辈到长辈家拜年,隔阂即消除。 妇女坐月子,邻里均送米、糖、鸡蛋等;儿女结婚,邻里送被单、被面或衣服等,称“添箱”;有了病人,邻里每隔1—2天要看望一次,有的要携带营养礼品。 长期外出,回家要看望走访邻里、近门,特别对长辈,看望时还要带点小礼品,如糖果、香烟等。 亲友 节日期间(主要在春节、八月十五),带点心、水果、酒之类礼物互相走访看望,有了大事要互相帮助。但亲友之间也有亲疏之分,民间历有“姑表亲,辈辈亲”、“姨娘亲,当辈亲,死了姨娘断了亲”、“打春的萝卜,立秋的瓜,死了媳妇的丈人家”之说。 舅父对外甥拥有管教权,外甥不孝敬父母或犯有其他过错,舅父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训斥,甚至罚跪等,外甥必须绝对服从。外甥分家发生冲突,舅父裁决后,外甥必须服从。 民间历来有“拜把兄弟”的习俗。相处日久,情投意合,即摆设香案磕头盟誓,结为兄弟,称拜把兄弟,亦称仁兄弟。两人及两人以上拜把兄弟者皆有。结拜之后,家庭之间随之成为至亲,关系延续数代。父母之丧,均与亲儿女一样披麻戴孝,陪灵祭奠,跪拜上坟。对方有事竭力相助,“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建国后,拜把兄弟者少,交朋友者多。在“文化大革命”中同一群众组织中的同学、同事后来成为朋友者颇多,没有把兄弟的情谊深厚,只是过年过节互相走访,来往较一般人频繁。80年代,农村、机关、工厂中的青年,拜把兄弟者增多,他们之间的义气较建国前更加浓重,把兄弟、朋友之间互访时,一般要摆宴席,并要请酒量大的人陪客,直到客人酒醉方休。 其他 向陌生人问路或打听人、地点或者事情时,乘车者下车,步行者止步。若男性,比自己年长些,则喊“二哥”,老年则喊“大爷”;若女性,则喊“大嫂”或“大娘”,称呼之后再问,问毕,要说声“麻烦了”或“打扰了”。 请别人给自己让路,则说“借光借光,让俺过去”;请别人帮忙,则说“劳驾劳驾”,如推车上不去高坡,或车陷入泥坑拉不出去,请别人帮助,则说:“劳驾,请您帮帮忙。” 询问生人姓氏,常加“贵”字,如“请问贵姓?”回答:“免贵姓×”。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农村姑娘从结婚之日起,娘家人便不再叫她的名字。长辈或年龄大于她的同辈人,她婆家姓李,就叫她“老李儿”,她婆家姓张,就叫她“老张儿”;晚辈或年龄小于她的同辈人,就叫她“老李姑(姑姑)”,“老张姐姐”,多数按排行叫“大姑”、“二姐姐”等。在婆家凡是她的长辈或岁数大于她的同辈人,称呼“您嫂子”、“您婶子”;小于她的同辈人或晚辈人,尊称她时,在称呼前面加上她丈夫的名字,如“××嫂子”、“××婶子”或按她丈夫的排行叫“大嫂子”、“二婶子”等。建国至60年代,始出现仍叫名字的现象,但不普遍。特别是上了年纪而又没有文化的长辈们,还是依照习惯称呼。到80年代,姑娘们结婚后不论在娘家,还是在婆家,仍叫原名的现象日趋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