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殡葬改革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4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4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殡葬改革
郓城自古实行土葬,并盛行发大丧,街坊邻居、亲友,甚至平时很少往来的远亲故旧也到丧主家悼祭,送礼摆供,行繁琐的丧礼,造成时间、物资、金钱很大浪费,封建迷信色彩也甚浓厚,是社会陋俗之一。 1965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实行丧葬改革,变土葬为火葬。首先,号召全县群众将田地中的土坟全部铲平,在城东兴建火化场,场内设殡仪堂、停尸房、火化间、骨灰堂。当年7月开始火化。但由于习惯势力的影响,群众一时难以接受,到1974年6月仅火化尸体83具。 1974年7月,由县委书记韩建刚、县革委副主任胡涛为首,吸收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宣传部、县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展开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县革委并于7月26日颁布了以“彻底改革旧丧葬,全面推行火化”为中心内容的公告,火化工作迅速展开,到年底仅5个月的时间,火化尸体1192具,占全县死亡人数的40%。1975—1977年火化率直线上升,最高年份达到83%,跃居全省火化先进行列。1990年火化尸体4204具,占死亡人数72%,火化率又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