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临时专项审判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44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44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临时专项审判


    巡回法庭  1953年11月,经县政府批准V成立巡回法庭1处,驻五界首王楼,庭长、书记员、陪审员各1人。主要任务是审理统购统销和贯彻婚姻法中出现的案件,也结合处理了一批刑、民事案件。1956年撤销。
    普选法庭  1953年10月,郓城县第一次实行普选,为了保证普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县政府批准,成立普选法庭1处。翌年又选派了7名干部协助普选法庭工作。先后受理有关普选方面的案件58起,内有操纵选举案18起,偷选民证案1起,捣乱会场案1起,其他有关选举方面案件38起。普选工作结束后,1954年12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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