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计量管理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3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3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计量管理


    建国前,没有计量管理机构。建国后,商业计量开始由商业、粮食、供销部门兼管。如粮食局、县供销联社配有专职人员管理计量工作,并设有器具修理人员。1973年后,县标准计量所(站)每年都在重大节日前对市场计量器具进行普查;在粮食、棉花收购旺季,组织人员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或加盖合格印,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1981年,杆秤实行定量铊。1987年始,县计量所(局)配合商业系统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1990年8月10日,郓城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全县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告》,规定全县从1991年1月1日起除个别领域外全部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原计量器具要立即到技术监督局改值,不改值一律不准使用。县直和大部分基层商业单位成立了计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并建立计量器具档案。
    从1978年后,工业企业始设专人管理计量工作,有的成立了中心计量室,负责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计量法规、法令,进行量值传递和日常检定测试。1987年始,企业进行计量定级升级工作。至1990年底,全县有二级计量合格企业2个,有三级计量合格企业24个,单项验收合格企业11个。
    凡是生产、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均需经县标准计量所审核同意,并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开业登记手续后始准营业,否则一律取缔。批准营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修理的计量器具必须经县技术监督局检定,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或加盖合格印证,不合格者一律不准出售和使用。凡外地来郓城修理销售计量器具者,需持县以上计量部门的介绍信,经技术监督局批准,到工商局登记,其销售和修理的计量器具复检后到指定地点销售或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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