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广告管理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3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3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广告管理
郓城县广告管理始于198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专门机构,广泛宣传《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对广告刊户和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广告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广告经营单位予以取缔,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核准登记。是年核准3家广告经营单位,即专营广告业务的县广告装璜公司、兼营广告的县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同时还对有反动、淫秽、丑恶迷信内容的广告刊登单位予以制裁,对乱张贴广告的予以查处。1986—1990年,广告管理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广播电台、电视台共发布广播广告4200条,县广告制作部共制作路牌、墙壁广告1510平方米。全县共建立广告张贴栏105个,面积为1100平方米。查处广告违法案5件,收缴虚假和违法广告4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