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沿交通要道的集镇,都设有马车店,县城内设有几家简陋客店,均为私人经营。50年代后期,进入人民公社化后,集镇个体马车店、县城私营旅店被撤销。县城只有1处国营旅店,有服务员13人。70年代始,先后在县城建立人民旅社、健康旅社、郓城旅社等,共有床位300余张。1979年,陈坡、黄安供销社各建旅社楼1座,并附设饭店、百货门市部。80年代后,旅店迅速发展,从县城到乡镇集市,国营、集体、个体经营的旅店100余处。许多旅社、旅店的房间配备了电视机、电风扇、沙发、茶几等。县城几家私人旅店,也翻修为楼房。多处旅店房间宽敞,窗明几净,被褥干净,并设有食堂。
1948年县城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于城内设招待所1处,招待过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多次翻修扩建,到1985年,有大楼1栋,客房171间,床位557张,高级房间配有彩电、空调、电话、沙发、洗澡间,所有房间均有电风扇、桌、凳。年营业额近20万元。1983年后,县直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也开设了招待所,专门接待本行业过往工作人员,同时也对外营业。
1990年全县共有旅社82处,其中国营6处,集体5处个体71处。营业总额344万元,其中国营营业额236万元,集体16万元,个体92万元。
照相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照相业均为私人经营。1956年侯集供销社设照相门市部1处,配技术员2人。是年城内设国营照相馆3处,1960年合并为1处。1966年营业收入1.96万元。1976年陈坡、黄安等6处基层供销社均设立照相馆。1978年后个体照相陆续发展,至1983年全县有照相馆16家,从业人员34人,其中城内2家,从业人员11人。1985年全县发展为43家,从业人员82人,其中城内8家,从业人员24人。开始只能摄一般黑白照片,到80年代,彩色艺术照等均能摄制。1990年全县照相馆发展到71家,从业人员141人,年营业额25.5万元。其中国营4家,从业人员17人;私营67家,从业人员124人;县城内22家,乡镇47家。国营照相馆年营业额3.4万元,私营22.1万元。
理发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均为私营。乡间理发师多无固定地点,常挑担走乡串集,流动营业。县城多为剃头铺。多数理发师工具简陋,技术一般,少数理发师会“挖耳”、“打眼”等技艺。1953年县城内有集体理发店4处,从业人员60人。1960年并为2处,从业人员裁减为30人。1978年后,理发个体户逐渐增多,至1983年全县发展为112户,从业人员154人,其中乡镇109户,从业人员118人,供销社理发店还剩1处1人,其余有的退休,有的转为私营。1985年全县有理发店150家,214人,其中乡镇办120家,171人。1990年全县有理发店273家,从业人员342人,其中国营1家,从业人员7人,其余为私营。全年营业额50.84万元,其中国营1.84万元。理发工具普遍使用电推子和电吹风机,多数理发店宽敞明亮,并且发展了烫发、染发等服务项目。
浴池 建国前,全县仅有县城南关马家坑浴池1处,系私人开办。建国后继续营业,1957年转为国营。1956年迁至唐塔路东段北侧,有床位100余张,从业人员15人。1960年归县饮食服务公司管理。1972年复迁胜利街西侧,有床位200余张,从业人员15人。1976年营业额6000余元,1981年6400余元,1983年进行扩建。1990年增设盆池,年营业额10.26万元。70年代,县搪瓷厂、县植物油厂、县人民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陆续建立浴池,除为本单位职工服务外,也对外营业。
其他服务行业 修鞋、钟表、自行车和日用家具、家电行业,建国初期人数较少,均为私营。70年代后逐渐增多,至80年代,修理业遍及全县城乡。1983年全县有证修理业共613户,从业733人,1985年增至723户,从业806人,多数为个体户,少数为国营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开办。1990年全县修理业共625户,其中国营3户,从业人数6人,营业额3万元;集体5户,从业人数13人,营业额3.7万元;有证个体617户,从业人员658人,年营业额147万元。其中生产性修理225户,231人,营业额38万元;家用电器修理33户,40人,营业额13万元;钟表、衡器修理81户,90人,营业额25万元;自行车修理286户,297人,营业额41万元。
第二节 服务业
视图
旅店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沿交通要道的集镇,都设有马车店,县城内设有几家简陋客店,均为私人经营。50年代后期,进入人民公社化后,集镇个体马车店、县城私营旅店被撤销。县城只有1处国营旅店,有服务员13人。70年代始,先后在县城建立人民旅社、健康旅社、郓城旅社等,共有床位300余张。1979年,陈坡、黄安供销社各建旅社楼1座,并附设饭店、百货门市部。80年代后,旅店迅速发展,从县城到乡镇集市,国营、集体、个体经营的旅店100余处。许多旅社、旅店的房间配备了电视机、电风扇、沙发、茶几等。县城几家私人旅店,也翻修为楼房。多处旅店房间宽敞,窗明几净,被褥干净,并设有食堂。
1948年县城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于城内设招待所1处,招待过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多次翻修扩建,到1985年,有大楼1栋,客房171间,床位557张,高级房间配有彩电、空调、电话、沙发、洗澡间,所有房间均有电风扇、桌、凳。年营业额近20万元。1983年后,县直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也开设了招待所,专门接待本行业过往工作人员,同时也对外营业。
1990年全县共有旅社82处,其中国营6处,集体5处个体71处。营业总额344万元,其中国营营业额236万元,集体16万元,个体92万元。
照相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照相业均为私人经营。1956年侯集供销社设照相门市部1处,配技术员2人。是年城内设国营照相馆3处,1960年合并为1处。1966年营业收入1.96万元。1976年陈坡、黄安等6处基层供销社均设立照相馆。1978年后个体照相陆续发展,至1983年全县有照相馆16家,从业人员34人,其中城内2家,从业人员11人。1985年全县发展为43家,从业人员82人,其中城内8家,从业人员24人。开始只能摄一般黑白照片,到80年代,彩色艺术照等均能摄制。1990年全县照相馆发展到71家,从业人员141人,年营业额25.5万元。其中国营4家,从业人员17人;私营67家,从业人员124人;县城内22家,乡镇47家。国营照相馆年营业额3.4万元,私营22.1万元。
理发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均为私营。乡间理发师多无固定地点,常挑担走乡串集,流动营业。县城多为剃头铺。多数理发师工具简陋,技术一般,少数理发师会“挖耳”、“打眼”等技艺。1953年县城内有集体理发店4处,从业人员60人。1960年并为2处,从业人员裁减为30人。1978年后,理发个体户逐渐增多,至1983年全县发展为112户,从业人员154人,其中乡镇109户,从业人员118人,供销社理发店还剩1处1人,其余有的退休,有的转为私营。1985年全县有理发店150家,214人,其中乡镇办120家,171人。1990年全县有理发店273家,从业人员342人,其中国营1家,从业人员7人,其余为私营。全年营业额50.84万元,其中国营1.84万元。理发工具普遍使用电推子和电吹风机,多数理发店宽敞明亮,并且发展了烫发、染发等服务项目。
浴池 建国前,全县仅有县城南关马家坑浴池1处,系私人开办。建国后继续营业,1957年转为国营。1956年迁至唐塔路东段北侧,有床位100余张,从业人员15人。1960年归县饮食服务公司管理。1972年复迁胜利街西侧,有床位200余张,从业人员15人。1976年营业额6000余元,1981年6400余元,1983年进行扩建。1990年增设盆池,年营业额10.26万元。70年代,县搪瓷厂、县植物油厂、县人民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陆续建立浴池,除为本单位职工服务外,也对外营业。
其他服务行业 修鞋、钟表、自行车和日用家具、家电行业,建国初期人数较少,均为私营。70年代后逐渐增多,至80年代,修理业遍及全县城乡。1983年全县有证修理业共613户,从业733人,1985年增至723户,从业806人,多数为个体户,少数为国营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开办。1990年全县修理业共625户,其中国营3户,从业人数6人,营业额3万元;集体5户,从业人数13人,营业额3.7万元;有证个体617户,从业人员658人,年营业额147万元。其中生产性修理225户,231人,营业额38万元;家用电器修理33户,40人,营业额13万元;钟表、衡器修理81户,90人,营业额25万元;自行车修理286户,297人,营业额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