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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饮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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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饮食业
建国前,郓城饮食业均为私人经营。经营者或在集镇十字街口,或在车站、码头,设饭馆、茶棚、小酒店,或串乡赶集会。经营饭食有高馍、矮馍、壮馍、肉合、烧饼、火烧、油条(香油果子)、麻花、糖糕、熟牛肉、糟鱼、烧羊肉、羊肉汤等几十种,另有各种糖果、水果等小摊小店。 建国后,除私营饮食业外,又发展起集体饭店。1953年,全县有私营饮食商户1771个,从业人员3547人,互助合作饭店91处,从业人员851人,经营额总计143.1万元。1955年有合作饭店43处,从业人员523人,公私合营饭店两处从业人员35人。1956年1月城乡合作饭店、合作小组及个体户大部分过渡到供销社。全县在供销社驻地、集镇和交通要道设饭店30处,饭摊82个,年营业额97.2万元。1960年城内设国营饭店3个。1963年全县共有饭店42处,从业人员452人,销售额415.1万元。1966—1979年饮食业只剩国营、集体两种,个体户全被取缔。1966年全县饮食业营业额151.2万元,1970年967万元,1975年215.5万元。建国前和建国初期,饮食业全是手工操作。1976年,先后有7处饭店配备了和面机、搓馍机,16处饭店使用了绞肉机、面条机,3处饭店配备了粉碎机,1处饭店安装了锅炉。1976年全年营业额263.8万元。1977年,和面机、搓馍机、绞肉机、冰箱等已普及各饭店,并有7处饭店实行了锅炉蒸汽化。1978年营业额达305.4万元,利润27.5万元。1979年市场开放后,集体和个体饮食店如雨后春笋,饮食行业空前兴隆。1981年后,各类饭店开始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3年全县饮食业共1662户,从业人员2757人,年零售额703万元。其中国营饮食业3处,从业人员41人,年零售额56万元;供销合作社饮食业21处,从业人员101人,年零售额12万元;个体有证饮食业1635户,从业人员2060人,年零售额635万元。1985年全县饮食业共1185户,从业人员2083人,年售额457万元。营业品种增加,质量提高,服务项目扩大,开始对顾客包办酒席,送菜送饭上门。1990年全县共有饮食业835户,从业人员1805人,零售总额388万元。其中国营网点2个,从业人数33人,营业额72万元;集体网点,17个,从业人数86人,营业额39万元;有个体饮食业816户,从业人员1686人,年零售额2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