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婚嫁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11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11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婚嫁


    订婚  建国前,实行父母包办婚姻,由媒人到男女双方家中说合,双方的父母同意即订婚,叫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订婚的男女双方不仅不准见面,而且对父母之命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偶有男女直接见面定亲的,则被视为丢丑、不正派。订婚时首先换小帖(也叫换庚帖、恳帖),男家将男孩的生辰、年龄和恳求成亲的意思用一定的格式写在红帖上,由媒人送给女家;女家把女孩的生辰、年龄和允亲的意思写在红帖上,交换男家的“小帖”,由媒人转交男家。然后换大帖(也叫换书),男家先宴请媒人,将带红色封套的八折红帖,按一定的格式写上男方长辈姓名和男孩的姓名,并在显著位置写上对方长辈的台甫、称谓,然后将写好的大帖和一部分衣物、首饰交媒人送给女家;女家用同样的红帖写好交给媒人,再押回两件衣物和花糕等物,由媒人交给男家,定婚的手续始算完成。建国后,人民政府提倡婚姻自由,废止包办婚姻,只要男女双方本人同意,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就可结婚。极个别包办子女婚姻者,仍有存在。80年代又出现了个别买卖婚姻、换亲等违反《婚姻法》的现象。
    结婚  建国前,郓城有早婚的习惯。有的男孩十二三岁,女孩十五六岁就结婚。结婚前,男家请人选定吉日(俗称“看日子”),然后由男、女双方家长商量、同意后,由男家再写时书(也叫婚帖、婚单),正式确定结婚时间。
    迎亲的前一天下午,新郎着盛装,首先跪拜祖先坟茔,然后再给本家、四邻长辈和外祖父、母等至亲磕头。
    迎亲分亲迎和非亲迎两种形式。亲迎,新郎着盛装披红戴花乘车(轿)由唢呐乐队(称响器)在前吹奏到女家迎接新娘。迎接时,男家用特制鸡笼盛一只红色公鸡,腿拴红色彩线,放在车尾(用轿的另有人抬着)带往女家(女家赔一只红色或黄色母鸡,俗称“长命鸡”,带至男家),并给女家携带一块猪肉(也有带羊肉的),俗称离娘肉。迎亲车(轿)至女家后,女家用糕点招待新郎,即行求亲礼。新娘上车(轿)前,先把发辫改成发网,叫做“上头”,再头顶蒙头红,身穿石榴大红袄,腰系红色绣花裙,肩披披肩。由女方的哥哥或表哥等至亲用椅子抬着上车。然后由新娘的哥哥等4名亲人,陪送到男家。女方陪送的嫁妆,要比新娘早些时辰送到男家。迎亲路线,不论女家在何方向,去时先向东走,然后再走向女家,返回时必须从西边向东走进村,途中不断燃放爆竹。
    迎亲当天,男家院中设天地桌案,上置香、烛、升、斗、称、络子、铜镜子等物,以示纺织、耕耘、勤俭持家。
    新娘坐车(轿)行至婆家院门前,由两名男少年(有的是男方的叔、哥各1人)手持火把绕车(轿)一周,绕半周时交换火把,俗称“燎车(轿)”,以示驱逐路遇之邪恶。新娘下车后坐在椅子上,由女方送客的两人抬至天井院内与新郎同拜天地。接着,新郎、新娘进入洞房,挨肩齐坐在一条板凳上,共饮“交心酒”,谓之“坐帐”。另由既有丈夫、又儿女双全的一名妇女用秤杆挑去新娘头上的蒙头红,同时口念:“蒙头红,挑三挑,明年生个白胖小”,以求吉利。之后,新娘坐在床前,“闹新房”开始,合辈人尽情“闹房”。迎亲的当天下午,新娘填枕头,于枕头角里放制钱数枚,再填上枣、栗子数颗,意在“有银钱,早立子”。晚饭后,新娘会见公婆兄嫂等。晚上新郎入洞房后,街坊邻居(一般为青年人)有人听房,若无人听,窗下或门口放一把扫帚,以示有听房之人。以有人听房为吉利。
    非亲迎,迎亲之日新郎不前往女家迎接新娘,其他一切礼仪与亲迎同。
    结婚第二天,新娘娘家派车(轿)接新娘回娘家,叫作“归宁”、“回门”,或称“叫二天”。第三天女家一早派人下一请帖请新郎,俗称“请三天”。后来简化为新娘“归宁”时新郎随往,叫做“认亲”。认亲时,有一人带领,叫“大陪客”,随时指点新郎,以免失礼。女家设厚席相待,并请一 “陪客”相陪。午宴时,新郎坐上首,独占一方,双盅双筷。饭后,新娘随新郎返回婆家。做晚饭时,新娘开始进厨房,一般以赶面条试其炊事技艺。
    结婚第三天,新娘拜祖茔、家庙,再拜本家长辈及亲戚中的长辈,叫做磕喜头。在磕喜头的同时给本家和亲戚中的每位长辈散发家织棉布手巾一对,凡接手巾者,要给新娘几元钱的磕头钱。此后就是对月”。到此,整个结婚过程就算完成,以后还有过二月二、三月三、寒食、四月八、腊八等习俗,虽于新婚相关,但已不属结婚的范畴。
    官僚豪绅巨富之家较普通百姓婚仪隆重繁琐,男家张灯结彩,客堂悬挂“贺幛”。去女家迎亲,新郎乘坐花轿,鼓乐伴随,旗、锣、伞、扇开道。新娘头戴凤冠,身穿盛装,坐花轿,由傧相陪送,随同新郎花轿,同去男家。贫苦人家,婚仪从俭。结婚男女均坐牛车,拜过天地,即完成婚礼。甚穷者,常领一穷家幼女至家抚养,名曰“童养媳”,俗称“团圆媳妇”,至宜婚年龄,即拜天地成为夫妻。
    寡妇再嫁,被视为羞耻,不守贞节。接娶寡妇的途中有抢妇习惯,谁抢去做谁的老婆。故寡妇结婚多于夜间,结婚礼仪极简。
    建国初期,农村婚礼仪式基本沿用旧的形式。60年代,男女青年订婚以照订婚相、换《毛主席语录》本(指“文革”期间)代替了换小帖、大书其他手续基本革除。一般订婚虽有媒人牵线撮合,但男女双方必须同意。娶亲有的用马车,有的用自行车。结婚仪式由新郎、新娘拜天地改为举行结婚典礼,共同向毛主席像鞠躬。70年代,基本与60年代相同,由于男女平等的宣传,农村中出现不少“倒扎门”婚姻方式,解除了有女无子农民的后顾之忧。80年代初,婚礼仪式更为简化。结婚日期多在“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节日。机关青年男女多旅行结婚,旧的一切结婚礼仪全免。农村青年结婚,有的乡镇或村庄举行集体结婚仪式,由所在单位的领导人主持婚礼赠送纪念礼品,礼毕各自回家,婚礼隆重、节俭,深受群众欢迎。但在80年代后期,农村一些地方又出现程度不同的订婚女方要高彩礼,结婚男方摆阔气,以及早婚、非法同居,甚至拐卖妇女等不正常现象。在县城和乡镇机关,干部职工结婚出现用小轿车迎亲,大摆宴席、请客送礼之风, 屡禁不止。
    回民婚俗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回民结婚时,先到清真寺由阿訇主持举行宗教仪式,然后举行婚礼。回、汉可以通婚,但只汉女嫁回男,而不许回女嫁汉男。汉女嫁到回族后,须行“清肠”,遵从回族一切教规和生活习俗。郓城县回民较少,往往要与外县回民通婚,迎娶时,采用女送、男迎的方式。至80年代,回女不嫁汉男的旧规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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