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章 移民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103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103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章 移民


    为开发边疆土地资源,国家于1956年在郓城开始移民工作。建立了郓城县垦荒移民委员会,各区、乡也都建立了相应组织。通过层层发动,全县迁往吉林省林甸县694户,3475人,其中党员33人、团员32人,青壮年迁往黑龙江省龙江县4045人,其中男3883人,女162人,党员275人,团员843人。4月1日—5月7日顺利完成迁送任务。为使垦荒队员和家人团聚,方便生活,促进生产,1957年5月开始迁送垦荒队员家属,到8月共迁送453户,1957人。
    1958年4月,再次迁移487户,2237人,在黑龙江省龙江县移民新村落户。移民迁出后,县委、县人委及时组织慰问团,赴垦区慰问。当地政府给予大力支持,仅龙江县1958年就拨款170万元帮助移民安家立业,妥善解决了移民生产、生活诸方面的问题,极大地调动了移民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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