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律师事务 资料库:郓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郓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10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7/section/1/article/10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律师事务
1956年12月县始建法律顾问处,当时配律师1人、代理律师1人。1957年1—10月份共解答法律咨询296份,参与刑事辩护39件、民事代理7件,经说服息讼40余件,收效颇大,深得群众好评。1958年在左的错误影响下,法律顾问处被撤销,两名律师以“立场反动,为敌人说话”为由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蒙冤20余年始得平反。 1980年县法律顾问处恢复,初配实习律师4人,到1980年10月底法律顾问处充实到10人,其中律师4人,实习律师3人,一般工作人员3人。1981年4月1日正式办公。到1990年底,共为94名刑事被告出庭辩护,结果减轻刑处的33名,从轻判处的24名,全部改变性质的16名。为正确运用法律,确保依法办案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的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纠纷案逐渐增多。1984—1990年并办理经济纠纷案271件,总标的额728.74万元,依法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985—1990年,律师为水利局、河道管理处、化肥厂、水浒商场、外贸公司、金属机电公司、燃料公司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他们学习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改善经营,增强企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