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人民政权日益巩固。人民公安工作逐步转移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方面来。1954年刑事发案30起,侦破29起。由于案件侦破迅速,对坏人惩处及时,社会秩序安定,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1958年开展的“政法工作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行的“群众专政、群众办案”,都出现了一些偏差,造成一些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公安工作进行了拔乱反正,贯彻了“群众路线和专门工作相结合”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了刑事犯罪,破案率逐年提高。1983年,根据党中央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全县展开严打斗争,从8月至12月,刑事案件破获率为92.9%。
1986年,杀人、抢劫、纵火、盗窃、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屡有发生,干扰了“四化”建设,在中央统一布署下,公安干警紧急动员,贯彻“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按照省、地统一安排,各方协同作战,共突击进行四次打击刑事犯罪的战役,破获刑事案件282起,敦促112名犯罪分子主动坦白自首,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13.3万元。其中大案要案97起,破获91起,破案率为93.8%。当天破案的15起,三天内破案的38起。挖出犯罪团伙14个。
1988年,开展了两次破案会战和三次专项斗争。全年立案侦察刑事案件212起,破206起,破案率为97%。其中重大案69起,破66起,挖出犯罪团伙84个。共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43.2万元,解救受害妇女、儿童291名。在破案会战和专项斗争中,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张国敏为组长,由政法机关及财政、交通、民政、宣传、妇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20人的领导小组,下设“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办公室”和“解救受害妇女儿童办公室”,财政拨专款4万元为办案经费,从县直各单位抽调87部汽车在公安局轮流值班。
1990年共立案侦察刑事案件1731起,破获1662起,破案率为95%,其中重大案件立案167起,破134起,破案率为80%。同时,破隐案、积案一批。挖出各类犯罪团伙184个,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47.7万元,规劝183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解救受害妇女儿童279名。在五月份开展的突击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战役中,破获了伟庄乡政府万元农药被盗案和李集、梳洗楼一带拐卖妇女案以及拦路抢劫、轮奸特大案等。
第五节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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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人民政权日益巩固。人民公安工作逐步转移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方面来。1954年刑事发案30起,侦破29起。由于案件侦破迅速,对坏人惩处及时,社会秩序安定,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1958年开展的“政法工作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行的“群众专政、群众办案”,都出现了一些偏差,造成一些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公安工作进行了拔乱反正,贯彻了“群众路线和专门工作相结合”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了刑事犯罪,破案率逐年提高。1983年,根据党中央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全县展开严打斗争,从8月至12月,刑事案件破获率为92.9%。
1986年,杀人、抢劫、纵火、盗窃、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屡有发生,干扰了“四化”建设,在中央统一布署下,公安干警紧急动员,贯彻“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按照省、地统一安排,各方协同作战,共突击进行四次打击刑事犯罪的战役,破获刑事案件282起,敦促112名犯罪分子主动坦白自首,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13.3万元。其中大案要案97起,破获91起,破案率为93.8%。当天破案的15起,三天内破案的38起。挖出犯罪团伙14个。
1988年,开展了两次破案会战和三次专项斗争。全年立案侦察刑事案件212起,破206起,破案率为97%。其中重大案69起,破66起,挖出犯罪团伙84个。共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43.2万元,解救受害妇女、儿童291名。在破案会战和专项斗争中,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张国敏为组长,由政法机关及财政、交通、民政、宣传、妇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20人的领导小组,下设“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办公室”和“解救受害妇女儿童办公室”,财政拨专款4万元为办案经费,从县直各单位抽调87部汽车在公安局轮流值班。
1990年共立案侦察刑事案件1731起,破获1662起,破案率为95%,其中重大案件立案167起,破134起,破案率为80%。同时,破隐案、积案一批。挖出各类犯罪团伙184个,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47.7万元,规劝183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解救受害妇女儿童279名。在五月份开展的突击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战役中,破获了伟庄乡政府万元农药被盗案和李集、梳洗楼一带拐卖妇女案以及拦路抢劫、轮奸特大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