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类 工程管理 资料库:巨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巨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section/1/article/30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section/1/article/30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县内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跨县的河道和节制闸,由菏泽地区水利局派出的河道管理处、管理站负责管理。 堤防由沿河两岸乡村分段包干,堤防林木收益按成分配。 县内跨乡镇的排灌工程,由县统一建立管理站(所),由县水利局派干部、技术 员,结合受益乡镇,共同管理。 乡镇范围内的排灌工程设施,由乡镇政府组织有关受益村,和乡镇水管站共同 管理。 多村联办的排灌设施,由有关村庄联合派人管理。 村内自办的排灌设施,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管理。 联户开办的排灌设施,由联户共同管理。在责任田自办的水利设施,由各户自 己管理。 管理费用:一般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按地亩或按人分摊水费,一年按春、 秋两季,统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