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机构 资料库:巨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巨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section/1/article/15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6/section/1/article/15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至民国时期,县内没有幼儿教育机构,有的富豪人家,为培养孩子早日成
才,聘用家庭教师;‘先教孩子说话,后教孩子识字,直至入学年龄为止。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
区,开始组织娃娃组、儿童团、姐妹队等,选聘思想进步、有文才的人当辅导员,
教给孩子识字、唱歌和游戏。党委和政府机构中,一般由青年、妇联和民政、宣教
部门,分管幼儿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幼儿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县委机
关,设有县妇联和托幼工作中心专职干部。政府机关下设有教育局、妇幼保健站等。
同时在县、乡镇、村各级都有领导小组和专人,分管幼儿教育。并先后建立了保育
院、托儿所、幼儿园、育红班等。县直机关托儿所和幼儿园,都有国家正式干部和
师范学校毕业的幼儿教师、教育员或保育员、保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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