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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植树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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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境内黄河故道横跨南境,大沙河贯穿中部,两河全长170余华里。其流域沙荒面积14.8万余亩,碱荒4万多亩,堤荒1万余亩,受害良田37万余亩。建国前,因无人治理,水、沙、风灾十分严重。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平原省把单县列为沙荒造林的十个重点县之一。1953年3月,湖西专署把单县作为沙荒造林重点县。同年3月,在城东刘大楼搞了林业区划试点,县区领导及城镇机关学校3000余人,到沙河林场植树造林20万株。1956年全县营造防风固沙林1.73万亩,用材林1.27万亩,果树林0.4万亩,条林0.58万亩。基本上制止了风沙危害。1957年通过林业区划,弄清了沙滩林界,确定了林权,划定了发展林业的地区,并贯彻了“社造社有、队造队有、自种自有”的政策和“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方针。以营造用材林、防护林为主,适当发展经济林,开创了护田林的营造。当年完成造林1.4万亩,育苗770亩,补植0.13万亩,幼林扶育4万亩,零星植树145万株,绿化村庄15个,绿化县区道路345华里,绿化堤500亩。
1949—1957年,全县共植树7410万株,人均109株,其中用材林2.2万亩,防护林1.5万亩,果林1.3万亩,桑林0.37万亩,条林1.5万亩。1961年以后又开展了消灭荒滩,绿化家园的植树造林运动。出现了社社队队办林场,个个林场有基地,处处基地搞丰产的新局面,为发展全民性林业生产开辟了广阔的途径。
1964年县建立了绿化委员会,认真贯彻了“以集体和社员植树造林为主,国家、集体、个人并举”的方针,继续以沙荒造林为重点,抓好“四旁”植树,大力开展采种育苗造林和绿化河堤、道路的造林运动。大搞林粮间作、农田林网,发展农田防护林带,成为农田林网、桐粮间作重点县之一。1977年参加了中央召开的林业会议。至1980年,全县年平均造林1万多亩,林网化面积达到94.9万亩,农桐间作达到6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9.87%。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颁布了《森林法》,林业建设出现了好势头。单县由沙荒造林扩展到农田,实行农田林网、桐粮间作同速生丰产林建设并举。随着生产责任制的推行,土地承包到户,造林林网、桐粮间作,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技术和谁栽谁有、谁管理谁收益的政策。林业的发展,由单纯的经济效益的观点,转变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举;由国家集体造林为主,转变到千家万户办林业;由粗放经营转变为讲究科学经营、集约经营、提高效益,大力发展商品生产的观点。1984年单县与省煤炭工业厅签订合同,在黄河滩区3年完成营造矿柱林2.1万亩。聂付庄乡王楼东村18户农民联合承包林场的沙荒地1500亩,以林为主,多种经营。
1987年,单县林业生产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达到了平原绿化县的标准,跨进了菏泽地区林业生产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