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1952年耕地面积为184.2万亩,农业人口58.6万人,人均占耕地3.14亩,到1983年全县耕地减少到147.7万亩,农业人口增到86.6万人,人均占有1.60亩。1983年比1952年耕地减少36.5万亩,平均每年减少1.18万亩,人口增加28万人,每年平均增加9032人;人均占有耕地减至1.54亩,减少49%;每个劳力负担耕亩由10.6亩降到4亩,减少62%。土地锐减,人口猛增,形成本县人口密集型农业。人口过剩、劳力剩余、无处转移,自然形成收入少,消费多,对农业投入少,耕亩产值低。1950—1975年25年间每亩种植业产值波动在29.3—51.4元之间;1976—1983年每亩产值波动在70.5—153元之间。亩产值低,自然形成劳动生产率低。1965年全县有劳力24.5万人,1983年增长到37.1万人,增长51.4%。每个劳力负担的耕亩由1965年的6.6亩降到4亩。在37.1万个劳力中,有一技之长从事非农业的能工巧匠7.3万人,占劳力总数的19.7%。其余80.3%的劳力全部投入到种植业中去,超过了耕地对劳力的容量。故单县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是缓慢的。1965年每个劳力平均创造粮棉产值218.8元;1976年产值为312.84元,比1965年增长43%;1981年产值为349.8元,比1965年增长60%;1983年产值为539.91元,比1965年增长146.7%;1987年产值1060.6元,比1965年增长384.7%。
第二节 劳动生产率
单县1952年耕地面积为184.2万亩,农业人口58.6万人,人均占耕地3.14亩,到1983年全县耕地减少到147.7万亩,农业人口增到86.6万人,人均占有1.60亩。1983年比1952年耕地减少36.5万亩,平均每年减少1.18万亩,人口增加28万人,每年平均增加9032人;人均占有耕地减至1.54亩,减少49%;每个劳力负担耕亩由10.6亩降到4亩,减少62%。土地锐减,人口猛增,形成本县人口密集型农业。人口过剩、劳力剩余、无处转移,自然形成收入少,消费多,对农业投入少,耕亩产值低。1950—1975年25年间每亩种植业产值波动在29.3—51.4元之间;1976—1983年每亩产值波动在70.5—153元之间。亩产值低,自然形成劳动生产率低。1965年全县有劳力24.5万人,1983年增长到37.1万人,增长51.4%。每个劳力负担的耕亩由1965年的6.6亩降到4亩。在37.1万个劳力中,有一技之长从事非农业的能工巧匠7.3万人,占劳力总数的19.7%。其余80.3%的劳力全部投入到种植业中去,超过了耕地对劳力的容量。故单县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是缓慢的。1965年每个劳力平均创造粮棉产值218.8元;1976年产值为312.84元,比1965年增长43%;1981年产值为349.8元,比1965年增长60%;1983年产值为539.91元,比1965年增长146.7%;1987年产值1060.6元,比1965年增长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