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 单县县学始设于1004年,时称单州学宫,后又称邑庠或儒学。1369年改称县学。1526年知县钞秀迁县学于县治东南与文庙合并为一个机构。1805年,黄河水漫入单县城,县学毁于洪水。1871年,知县魏正藻会同邑绅捐资,重修县学。至1897年历时26年,经16任知县累计募白银16539两,投入县学(含文庙)兴建。修有大成殿、大成门、东西庑,泮宫、名宦乡贤祠、尊经阁、明伦堂等建筑,占地面积为全城的1/16。
县学学员俗称秀才,共分为三等。由官府供给膳食者,称廪膳生,简称廪生,有一定定额,单县定额为20名;定额以外增加的名额称增广生,简称增生,增生名额20名,后改为40名;廪生、增生外再增加的称附学生员,简称附生。附生无定额。清初单县岁科两院试每试各取文童15名为附生。1750年,每院试取附生增至20名。1858年每院试增至22名为正额,正额以外又拨府学4—5人。1903年广取至32名。
县学有严格的校规,新入学附生每天入学学习,直至下届岁考或科考新生入学。清晨,教谕于明伦堂击鼓,训导引学生入书斋;每月三、六、九日,学生在明伦堂读书或作文;初一、十五由知县或学官讲学;每年春秋两季的仲月丁日行祭孔礼。廪生、增生要应付月课季考。
县学生员以科举考试求取功名为目的。1645—1905年260年间,全县仅考中举人101人,进士18人,武举69人,武进士7人。有贡生259人,恩赐翰林3人,举人副榜12人。
1902年废科举之后,县学随之亦废。
书院 1698年创建单县第一所书院——鸣琴书院。后于天台西院建忠义书院;于城北十里堡建景贤书院;于城东南50里侯家楼,建逊里书院。
书院是科举考试和备考的场所。童生或相当程度者入院学习,准备考取生员(秀才)。生员定期来院听讲,每月举行考试,并送文章、诗词、歌赋等请师批阅,以应乡试,准备考取举人。
1902年以后,书院停办或改为高等小学堂。
私塾 清末,县境内私塾较为普遍,几乎村村皆有。私塾大致有三种类型:由豪门富户聘请塾师来家设馆,教育子弟,称家塾或东馆;塾师自设教馆,自收学童,自收学费,称学馆;数家合资聘请塾师,教授子弟,称为团馆。民国年间,虽已兴办学堂,但仍有私塾存在。1930年,全县尚有私塾55处。抗日战争年代,学堂停办,私塾又一度兴起。1941年全县有私塾10所,学生118人。直到建国前私塾才逐渐消亡。
义学 由地方热心教育的绅士捐款承办。地址一般设在寺庙、祠堂等公产房地上,延请当地儒生执教,学童可免费入学。明初全县42社每社1处,至1823年仍存38处。其中以双庙义学规模最大。1908年双庙义学改名为双庙高级小学堂,继而其他义学亦改为学堂。
附 鸣琴书院
1689年,单县知县金天定在琴台“二贤祠”之外,增建房舍,创鸣琴书院。1758年,知县觉罗普尔泰重修扩建,计有正厅三间,东西庑、左右厢房各三间;南北住房各二间;另有内外厨房、食堂、过道、亭、榭等建筑。月台前堂三间,门嵌“琴台”二字;大门三间,高悬“鸣琴书院”横匾。1882年再建东西考棚,供县试科考之用。鸣琴书院,已颇具规模。高屋建瓴,飞檐斗角;殿廊亭榭,相应生辉。深院幽径,芳草如茵;松柏耸翠,高槐垂阴;暮鼓晨钟,书声琅琅;风晨月夕,柳暗花明。馆堂清幽,窗明几净;经书满架,字画盈目;寓教于景,神物交融。更有长堤逶隩,连天台、幵山于左右。门前,涞河横绕,鱼舟帆影,常偕学子遨游;院后碧水荡漾,时有清风送鶵鹤凌空。
书院由院董会管理,院长(称“山长”)主持院务。聘请名师执教讲学。部分童生常年在院攻读,叫“童生常课”。生员为应考乡试,每月三次定期到院听讲,两次由山长执教,另一次由知县、儒学讲授。生员于月课时送习作文章、诗、词、赋等,请老师收阅批改,叫“文生月课”。岁、科考试成绩优异者,奖以膏火费。
书院有严格的礼仪、院规和入校、开学、休假等管理章程,违者处罚,轻者处以戒饬,重者除名。
1902年,废除科举之后,书院改为校士分馆,后又改为高等小学堂。
第一节 办学形式
县学 单县县学始设于1004年,时称单州学宫,后又称邑庠或儒学。1369年改称县学。1526年知县钞秀迁县学于县治东南与文庙合并为一个机构。1805年,黄河水漫入单县城,县学毁于洪水。1871年,知县魏正藻会同邑绅捐资,重修县学。至1897年历时26年,经16任知县累计募白银16539两,投入县学(含文庙)兴建。修有大成殿、大成门、东西庑,泮宫、名宦乡贤祠、尊经阁、明伦堂等建筑,占地面积为全城的1/16。
县学学员俗称秀才,共分为三等。由官府供给膳食者,称廪膳生,简称廪生,有一定定额,单县定额为20名;定额以外增加的名额称增广生,简称增生,增生名额20名,后改为40名;廪生、增生外再增加的称附学生员,简称附生。附生无定额。清初单县岁科两院试每试各取文童15名为附生。1750年,每院试取附生增至20名。1858年每院试增至22名为正额,正额以外又拨府学4—5人。1903年广取至32名。
县学有严格的校规,新入学附生每天入学学习,直至下届岁考或科考新生入学。清晨,教谕于明伦堂击鼓,训导引学生入书斋;每月三、六、九日,学生在明伦堂读书或作文;初一、十五由知县或学官讲学;每年春秋两季的仲月丁日行祭孔礼。廪生、增生要应付月课季考。
县学生员以科举考试求取功名为目的。1645—1905年260年间,全县仅考中举人101人,进士18人,武举69人,武进士7人。有贡生259人,恩赐翰林3人,举人副榜12人。
1902年废科举之后,县学随之亦废。
书院 1698年创建单县第一所书院——鸣琴书院。后于天台西院建忠义书院;于城北十里堡建景贤书院;于城东南50里侯家楼,建逊里书院。
书院是科举考试和备考的场所。童生或相当程度者入院学习,准备考取生员(秀才)。生员定期来院听讲,每月举行考试,并送文章、诗词、歌赋等请师批阅,以应乡试,准备考取举人。
1902年以后,书院停办或改为高等小学堂。
私塾 清末,县境内私塾较为普遍,几乎村村皆有。私塾大致有三种类型:由豪门富户聘请塾师来家设馆,教育子弟,称家塾或东馆;塾师自设教馆,自收学童,自收学费,称学馆;数家合资聘请塾师,教授子弟,称为团馆。民国年间,虽已兴办学堂,但仍有私塾存在。1930年,全县尚有私塾55处。抗日战争年代,学堂停办,私塾又一度兴起。1941年全县有私塾10所,学生118人。直到建国前私塾才逐渐消亡。
义学 由地方热心教育的绅士捐款承办。地址一般设在寺庙、祠堂等公产房地上,延请当地儒生执教,学童可免费入学。明初全县42社每社1处,至1823年仍存38处。其中以双庙义学规模最大。1908年双庙义学改名为双庙高级小学堂,继而其他义学亦改为学堂。
附 鸣琴书院
1689年,单县知县金天定在琴台“二贤祠”之外,增建房舍,创鸣琴书院。1758年,知县觉罗普尔泰重修扩建,计有正厅三间,东西庑、左右厢房各三间;南北住房各二间;另有内外厨房、食堂、过道、亭、榭等建筑。月台前堂三间,门嵌“琴台”二字;大门三间,高悬“鸣琴书院”横匾。1882年再建东西考棚,供县试科考之用。鸣琴书院,已颇具规模。高屋建瓴,飞檐斗角;殿廊亭榭,相应生辉。深院幽径,芳草如茵;松柏耸翠,高槐垂阴;暮鼓晨钟,书声琅琅;风晨月夕,柳暗花明。馆堂清幽,窗明几净;经书满架,字画盈目;寓教于景,神物交融。更有长堤逶隩,连天台、幵山于左右。门前,涞河横绕,鱼舟帆影,常偕学子遨游;院后碧水荡漾,时有清风送鶵鹤凌空。
书院由院董会管理,院长(称“山长”)主持院务。聘请名师执教讲学。部分童生常年在院攻读,叫“童生常课”。生员为应考乡试,每月三次定期到院听讲,两次由山长执教,另一次由知县、儒学讲授。生员于月课时送习作文章、诗、词、赋等,请老师收阅批改,叫“文生月课”。岁、科考试成绩优异者,奖以膏火费。
书院有严格的礼仪、院规和入校、开学、休假等管理章程,违者处罚,轻者处以戒饬,重者除名。
1902年,废除科举之后,书院改为校士分馆,后又改为高等小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