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县内中小型工商业有所发展。农村中一些破产的农民流入县城,受雇于店东和企业主。民国,私营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日渐发展,从工、从商人数增多。抗日战争期间,县城沦陷,店铺倒闭,工商业凋敝,城乡失业状况严重。解放战争时期,工、商业一直萧条。1949年,城里只有大华、亚东、大成、建东、孟华、振华6处卷烟工厂,雇用劳动工人310人。从事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的劳动者500余人。还有部分出卖劳动力的工人,一是搬运工会,有120余人。二是建筑工会,有100余名建筑工人。
建国后,单县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于1956年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各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凡满一年以上者和虽未满一年但具备三级工以上水平者,转为正式工人。
1958—1965年,前三年农业减产,工业下马,职工精简。后期恢复“元气”,生产发展。7年中,劳动就业3920人,其中1958年占3750人,在就业的人数中,输送到外省、外县的3840人。
1966—1976年安排就业6837人,其中输送县外2771人,仅1976年,就安排劳动就业2442人,其中输送华东石油管线指挥部、胜利油田、兖州32人,茅庄煤矿、济南烟丝厂、菏泽、梁山、郓城、成武各工、矿、企业、事业1027人。
1977—1987年,劳动就业进行改革。既根据本县工、企业生产需要,统一安排劳动就业,又要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这一时期,共安排劳动就业3686人,同时还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5679人。1977年,安排就业809人。1978年,安排就业281人。1979年,就业353人,其中输送外县103人,安排本县250人。1980年就业972人。1981年就业8名。1982年就业1名。1983年就业16名。1986年就业1246人,其中从待业青年中,招收合同制工人796名,安排在本县全民所有制单位696人,集体所有制单位100人,集中办理合乎条件退休职工的子女顶替450人。
劳动力来源
城镇和农村的青壮年,择优录用;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根据工、企、事业生产需要,安排就业;留身边子女(父母系城镇户口,身边允许留一名子女),安排就业;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就业;退休退职、死亡的自然减员,允许其子女补充顶替;退伍军人,系城镇人口或农业人口的自愿兵,退伍后安排就业;部队转业干部的随军家属,转业到地方工作,安排其家属就业。
劳动就业工种
学徒工 根据不同工种,学徒时间1—4年。
合同工 在一定时限内,订立合同。
临时工 根据生产需要,临时招用人员。
轮换工 亦工亦农的一种,3—5年轮换一次。
季节工 生产旺季进厂做工,淡季回家务农。
合同制工人 1986年开始试用合同制工人。
第一节 劳动就业
清末,县内中小型工商业有所发展。农村中一些破产的农民流入县城,受雇于店东和企业主。民国,私营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日渐发展,从工、从商人数增多。抗日战争期间,县城沦陷,店铺倒闭,工商业凋敝,城乡失业状况严重。解放战争时期,工、商业一直萧条。1949年,城里只有大华、亚东、大成、建东、孟华、振华6处卷烟工厂,雇用劳动工人310人。从事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的劳动者500余人。还有部分出卖劳动力的工人,一是搬运工会,有120余人。二是建筑工会,有100余名建筑工人。
建国后,单县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于1956年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各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凡满一年以上者和虽未满一年但具备三级工以上水平者,转为正式工人。
1958—1965年,前三年农业减产,工业下马,职工精简。后期恢复“元气”,生产发展。7年中,劳动就业3920人,其中1958年占3750人,在就业的人数中,输送到外省、外县的3840人。
1966—1976年安排就业6837人,其中输送县外2771人,仅1976年,就安排劳动就业2442人,其中输送华东石油管线指挥部、胜利油田、兖州32人,茅庄煤矿、济南烟丝厂、菏泽、梁山、郓城、成武各工、矿、企业、事业1027人。
1977—1987年,劳动就业进行改革。既根据本县工、企业生产需要,统一安排劳动就业,又要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这一时期,共安排劳动就业3686人,同时还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5679人。1977年,安排就业809人。1978年,安排就业281人。1979年,就业353人,其中输送外县103人,安排本县250人。1980年就业972人。1981年就业8名。1982年就业1名。1983年就业16名。1986年就业1246人,其中从待业青年中,招收合同制工人796名,安排在本县全民所有制单位696人,集体所有制单位100人,集中办理合乎条件退休职工的子女顶替450人。
劳动力来源
城镇和农村的青壮年,择优录用;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根据工、企、事业生产需要,安排就业;留身边子女(父母系城镇户口,身边允许留一名子女),安排就业;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就业;退休退职、死亡的自然减员,允许其子女补充顶替;退伍军人,系城镇人口或农业人口的自愿兵,退伍后安排就业;部队转业干部的随军家属,转业到地方工作,安排其家属就业。
劳动就业工种
学徒工 根据不同工种,学徒时间1—4年。
合同工 在一定时限内,订立合同。
临时工 根据生产需要,临时招用人员。
轮换工 亦工亦农的一种,3—5年轮换一次。
季节工 生产旺季进厂做工,淡季回家务农。
合同制工人 1986年开始试用合同制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