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看守羁押 资料库:单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单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5/section/1/article/3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5/section/1/article/3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民国初,单县老衙门里设监狱1处。罪犯关押监狱,重犯带镣铐,每日除1—2次放风外,终日锁在号房内。号房简陋潮湿,外有狱警看守。日伪时期,监狱设在老衙门里东西两侧,分一所、二所。1946年,国民政府在单县设立警察局,监狱设在单城石隅首北路西葫芦隅,关押判决刑期较短的案犯。 1941年7月,单县抗日政府公安局成立,开始设看守所,当时无固定地址,随公安局转移。1948年8月,公安局迁驻单城后,看守所设在西马路中段路东。1953年,迁至单城北堤外。1959年,西马路中段路东新建看守所1处,将部分罪犯押至新所。1963年,撤销北堤看守所,看守任务由公安和武警中队承担。自1949年起,看守条件不断改善,罪犯伙食清洁卫生,并能吃饱、吃热;犯人生病给予治疗。看守所始终贯彻改造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订有各种报刊供罪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