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机构

档案浏览器

“三班” 清代,县衙设“三班”,即快班、壮班、皂班。快班,分头快、二快;壮班分头壮、二壮;皂班分头皂、二皂。“三班”除各设一老总外,其余均系衙役。县官升堂,“三班”衙役各有所司。“三班”之外,还有捕班,捕班之下,设东、西、南、北四个“方头”,各方发案,则由该方方头负责缉拿。如遇有重大案件,捕班可申禀知县调用其他各班协助办案,即通常说的“七班挂捕”。
县衙还设有兵房,掌管全县警备队,负责派兵征讨“土匪”,缉拿不法分子,通缉外逃罪犯等。
警察局 1905年,单县设巡警分区。警官始称巡警教弁,后改称副巡官、区官。1914年,巡警分区改称警察事务所,县长兼所长,区官改称警佐。后警察事务所又改称警察局。1932年,警察局内设事务员、书记、二等巡官、三等巡官和3个警兵班、1个马警班。
1938年7月,日本侵略军侵占单城,警察局随国民政府弃城流亡。
1946年9月,国民党军队占领单城,设立警察局,机构简单,人员屡有变更。1948年7月,警察局随国民县政府逃出单境。
人民公安 1940年3月,始设单县抗日县政府专职除奸特派员。1941年7月,成立单县抗日政府公安局。8—9月,将终兴区中队20余人改为单县看守所,后改为公安队。接之,县公安局又成立了一个武工队,并在各区设公安助理员,村设公安员。是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3人组成的除奸领导小组。1942年初,公安局增设行政股、侦察股、预审股、看守队。1945年增设城关派出所。1946年夏,改称单县民主政府公安局。1947年增设治安股。1948年,改行政股为秘书股,撤销武工队,增设看守所。1949年底改称单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内设侦察股、预审股、秘书股、看守所、保卫队。并在全县1个镇、12个区配备了人民公安助理员。1958年11月,县委成立政法公安部,下设审判科、检察科、治安科、秘书科、预审科、劳改科。是年,公、检、法3家联合办公。1959年8月,恢复公安局。不久政法公安部撤销。1960年,增设双庙、蔡堂派出所。1966年7月,增设张集、黄岗、郭村、曹马派出所。1968年2月,公、检、法机构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砸烂”,实行军事管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单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3年7月,军管组撤销,恢复公安局,下设政保股、秘书股、治安股、检察股、预审股、内保股、政治协理室、看守所。增设高韦庄、时楼派出所。1975年4月,成立消防中队。1980年4月,增设行政拘留所、刑警队。1981年,政治协理室改称政工办公室,后又改为政工股。1982年增设20处乡镇派出所。1983年增设消防股。1984年增设行管股和13处乡、镇派出所。1985年撤销单溜派出所,招收20名合同民警组成治安民警中队。
单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 1950年称单县公安局公安队。1951年改称单县公安中队,隶属菏泽地区公安大队。1956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单县民警队。1960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单县中队,隶属单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6年1月,县人武部将单县中队移交给县公安局,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单县民警中队,隶属地、县公安机关,接受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能是:执行逮捕、押解和看守等。
附 日伪公安局
1939年2月,日军第二次侵占单县,次年初,建立日伪公安局,1941年改称警察所,增设督察系、警务系、警法系、特务系、经济系。1943年夏,增设1个剿共班约30人。1945年7月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