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1953—1957)期间,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地方国营和私营工商业、基建项目、农业生产中的粮、棉、油等实行直接计划,在基层单位计划的基础上,由县拟定生产规划。其他则通过农贷、税收、价格政策以及预购合同等经济措施,使其纳入计划管理的轨道。
“二五”(1958—1962)期间,实行“双轨制”计划体制,编制计划以生产单位为主体,县计委综合平衡,自下而上逐级编报。由于“大跃进”的影响,计划多脱离实际,不能顺利实行。因此,计划屡变。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国民经济计划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注重综合平衡,按照条块结合进行计划程序改为先由县下达控制数字,然后自下而上编制计划,县计委平衡后再下达执行计划。
“文化大革命”初期,计划体制受到冲击,1969年后,才逐步恢复。1971—1974年,国民经济实行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制订计划。1975年后,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整顿,注意了综合平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拨乱反正,逐步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渐缩小,县计委管理的年度计划由19种调减为15种。1986年后,指令性计划进一步缩小,指导性计划逐步增加。
第二节 计划体制
“一五”(1953—1957)期间,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地方国营和私营工商业、基建项目、农业生产中的粮、棉、油等实行直接计划,在基层单位计划的基础上,由县拟定生产规划。其他则通过农贷、税收、价格政策以及预购合同等经济措施,使其纳入计划管理的轨道。
“二五”(1958—1962)期间,实行“双轨制”计划体制,编制计划以生产单位为主体,县计委综合平衡,自下而上逐级编报。由于“大跃进”的影响,计划多脱离实际,不能顺利实行。因此,计划屡变。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国民经济计划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注重综合平衡,按照条块结合进行计划程序改为先由县下达控制数字,然后自下而上编制计划,县计委平衡后再下达执行计划。
“文化大革命”初期,计划体制受到冲击,1969年后,才逐步恢复。1971—1974年,国民经济实行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制订计划。1975年后,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整顿,注意了综合平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拨乱反正,逐步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渐缩小,县计委管理的年度计划由19种调减为15种。1986年后,指令性计划进一步缩小,指导性计划逐步增加。